哄抬物价、虚假宣传…宜春这些商家被严惩!


哄抬物价、虚假宣传…宜春这些商家被严惩!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防护服等价格稳定,查处了一批哄抬物价、“三无”产品、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等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

万载县广煌百货店无证经营食品案

1月23日,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对万载县广煌百货店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口罩购进价为2.5元/个,销售价为5元/个,同时还发现该店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对该店无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哄抬物价的行为,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2

丰城市98同城大药房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案

1月23日,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丰城市98同城大药房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药店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情况下,以超出平时的销价销售口罩。对该店未明码标价和随意涨价的行为,丰城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店口罩按原价进行销售,并立案调查,将尽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

丰城市新和大药房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案

1月25日,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丰城市孙渡街办月湖路新世纪家园第2号楼1号商铺的丰城市新和大药房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商户未对其销售的口罩进行明码标价

。对该店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的行为,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将尽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

樟树市佳斯特超市哄抬口罩价格案

1月27日,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樟树市佳斯特超市杏佛路店销售的口罩价格明显偏高。该局当即派出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超市销售的“东海锦帆”一次性使用口罩销售价格为39元/包,每包10个,并且该超市不能提供有效的进货凭证,不能说明进货价格。该超市销售明显高于市场价口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属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罚款5万元。


5

靖安县家家福贸易商行虚假宣传案

1月29日,靖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被举报的靖安县家家福贸易商行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商行利用微信推销“N95”口罩,宣称“18元抢购原价38元N95口罩”,“N95口罩男女士带阀门防尘、防雾霾、防病菌,原价38元!特价18元!”,而实际销售的是按GB2626-2006KN95生产的A9801新款高效防尘口罩。靖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商行发布虚假内容广告的行为已立案调查,将依法从严查处。


6

万载县平安堂药店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案

1月30日,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万载县平安堂药店未按明码标价销售口罩,该局当即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2月4日,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药店作出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7

宜丰县天宝安和堂药店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案
1月31日,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被举报的宜丰县天宝安和堂药店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反现,该店销售口罩时未明码标价。对该店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的行为,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当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该店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市民:购买口罩时,请一定擦亮眼睛,务必到正规的药店购买。如发现口罩有任何质量、价格和虚假宣传等方面的问题,请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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