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已嚮應聘人員發放錄用通知書,可以疫情防控為由取消錄用嗎?

答:不可以。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嚮應聘人員發出錄用通知書,系其單方法律行為,對用人單位具有約束力。從誠信及用人單位公信力角度,我們不建議用人單位以此為由取消錄用,一方面有違誠信原則,另一方面如果以疫情防控取消錄用,可能承擔締約過失賠償責任。為此,我們建議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與應聘人員協商變更入職日期等方式解決。

用人單位已嚮應聘人員發放錄用通知書,可以疫情防控為由取消錄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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