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政府決定、命令,抓你沒商量

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政府決定、命令,抓你沒商量

當前,正直全國上下全民動員,全力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關鍵時期,仍有個別人員不顧大局,拒不執行政府命令、拒不配合防疫工作。2020年2月6日,蘭坪縣公安局金頂派出所查處1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決定、命令的行政案件,依法對一名違法人員進行治安處罰。

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政府決定、命令,抓你沒商量

2月6日12時10分,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提供線索稱:“一名男子黃某勇(男,33歲,湖南省常德市人,現住蘭坪縣金頂鎮金龍村委會駱駝電瓶汽修店)於1月27日從箐門監測點進入蘭坪縣境內後,工作人員已對其採取居家隔離觀察追蹤隨訪,但近三天黃某勇沒有上報體溫及身體健康狀況報告。工作人員多次與黃某勇進行聯繫,但黃某勇以工作忙為由拒不配合隨訪管理。”隨後金頂派出所民警立即到汽修店對黃某勇進行核查,經詢問,黃某勇對其違反蘭坪縣疫情防控禁令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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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勇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蘭坪縣公安局金頂派出所依法對違法人員黃某勇給予治安處罰,並責令其到指定隔離點隔離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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