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的企業,進項700萬銷項750萬,為什麼會有150萬庫存商品?怎樣才能減下去?

快樂人生高峰


進項700萬是成本,銷項750萬是含稅銷售額。150萬庫存是700萬進項中的剩下商品。

如果進項700萬全部抵扣,則應繳納稅款的含稅銷售額是(750-700=50)萬。

接下來,150萬商品再產生增值的話,就要全部計入增值稅。

但正常情況,您還會繼續進貨,可以將新的進項進行抵扣。

每個月增值稅抵扣進項維持在一個平均幅度波動,忽高忽低的稅負會讓稅務認為你的經營有異常。

你懂得,大多數企業賬目和稅務都不是很順暢,避免稽查才是明智之舉。


慧算賬


這個問題很簡單,但你自己走進了一個誤區,所以迷茫了。

其實你的問題是,你是一般納稅人企業,進貨取得的進項發票總金額也就是價稅合計是700萬,你銷售開票總金額750萬,還有庫存150萬。

這說明什麼呢?有庫存證明進的貨沒有賣完,因為商品的售價一般要高於商品的進價,也就是說你進的貨還沒有賣完,就賣了750萬,剩多少呢?剩150萬的貨。

從你的描述可以看出,你的企業是一般納稅人,進貨賣貨,那麼適用13%稅率,假設你進的貨全部取得最高稅率13%的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

那麼進項增值稅稅額=(700÷〔1+13%〕)×13%=80.53萬元

銷項發票750萬

實現銷項稅額=(750÷〔1+13%〕)×13%

=86.28萬元

應繳增值稅=86.28-80.53=5.75萬

也就是說,假設你取得的進項發票,全部按最高稅率13%抵扣,也沒有留抵增值稅稅款,這就是你的迷茫所在:進項稅抵扣完了,怎麼還有庫存商品呢?即出現了有庫存商品,但沒有留抵稅款的情形。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

=增值稅銷項稅額-增值稅進項稅額

=銷售價格×銷售數量銷項×適用稅率-進項增值稅稅額

在這樣的計算條件下,有庫存未必有留抵稅額,如果銷售價格足夠高,即使銷售了部分產品,實現的銷項稅額只要大於進項,那麼進項稅額就可以得到全部抵扣,從而出現有庫存商品,但沒有留抵稅額情形,同樣道理,如果銷售價格太低,或者本身適用稅率低於進項稅率,那麼即使購進貨物完全銷售,其實現的銷項小於進項稅額,就會出現,沒有庫存商品,但有留抵稅額的情形。

同樣道理,如果進項稅額700萬,銷項稅額750萬,進項稅款可以完全抵扣掉沒有留抵,但依然有庫存商品。


新稅視點


很多人經驗不足,是造成你所提問的內容,

一般納稅人是增值稅銷項-進項=應納稅額

我們把這個問題簡單化的假設,

貿易公司的一般納稅人,

銷售是750萬,數量假設14臺

進項是700,數量假設14臺

那麼銷項減去進項等於應納稅額

750/1.13*0.13-700/1.13*0.13=5.75萬元

結轉成本後,無庫存存貨

又如,假設不含稅

銷項是750萬,數量11臺

進項是700萬,數量14臺

銷項減進項等於應納稅額

750*0.13-700*0.13=6.5元

結轉成本後,庫存3臺,存貨成品是150萬,

銷售毛利率是26.67%

後期銷售庫存3臺,還是上述毛利率,那麼需要繳24.7萬

如果是工業企業,同樣是看進項的組成是不是剛好生產銷售數量的材料,如果剛好那麼沒有庫存,如果材料比生產銷售數量的多,就有材料庫存的!

有庫存金額沒進項就是將存貨中的包含的進項提前抵扣,一旦存貨實現銷售的,就是13%的稅率


柱伯1


這個問題很好玩,很容易讓人感到不可思議——進貨花了700萬,賣了750萬,怎麼還有150萬的商品呢?

其實,這個現象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只所以很多人會產生疑惑,是因為題目本身帶有一點迷惑性,他把進銷項稅額與商品數量故意混淆起來了,如果不是對稅收有較多理解的話,很容易上這個套。

一般納稅人在計算增值稅時,使用的是一般計稅方法,也就是根據企業購進與銷售的金額進行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增值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其中: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按現行稅率,可能為13%、9%或6%)

進項稅額=企業購進的各類允許抵扣的增值稅

庫存商品的計算方法和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是不一樣的。

庫存商品=購進商品數量(金額)-已銷售商品數量(金額)

這裡計算的依據是商品的不含稅價。

兩種計算方法如果產生差異,那麼就是因為銷售與購進的價差原因,也就是企業的利潤來源,比如一批商品進價為100元,在銷售時完全可能按200元進行出售,那麼在計算進銷項時,進項為100元,銷項為200元。只要企業的毛利率足夠多,那麼在未完全銷售完畢時,銷項完全是可以大於進項的。

按題目所講,進項700萬,庫存商品150萬,那麼可以推斷已實現銷售的購進商品是700-150=550萬,550萬的購進商品實現的銷售為750萬,那麼企業的毛利率=750÷550-1=1.36-1=36%。

如果企業的毛利率大於36%,同樣實現題目中的銷項,剩餘的庫存商品還要更多,所以題目中提及的這個現象是正常的,而且是諸多企業追求的一種經營目標。

至於說怎麼減下去,一句話————繼續銷售吧。


左刀三爺聊財稅


[困困賬坊認為]:對於賬務處理的困惑,不能糾結於幾個會計科目,而應該將處理流程統籌研究,或許你自己就能找到答案。

舉例:假設上游企業和本企業均是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13%,材料如下:

1、購進庫存商品:

借:庫存商品 619.47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0.53

貸:銀行存款 700

2、銷售庫存商品:

借:銀行存款 750

貸:主營業務收入 663.7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6.28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469.47(619.47 — 150)

貸:庫存商品 469.47

小結:資產負債表中資金佔用方的“庫存商品”期末餘額150萬,說明當期用469.47萬的存貨就達到了663.72萬元的銷售額,所以“銷售成本”科目與“庫存商品”科目是不能等價的,“銷售成本”雖以“庫存商品”為基礎,但確與收入配比產生,並非當銷售額(750萬)大於購進價格(700萬)時,庫存就都賣完了。

一、價稅分離:

由以上例子不難看出,本企業需要繳納增值稅5.75萬元(86.28-80.53),當期沒有增值稅留底,但“庫存商品”卻有餘額,所以兩者並不是相伴相生的關係,換言之增值稅是價外稅,價與稅本就是分離的。

二、150萬庫存商品如何處理:

繼續銷售,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稅款,企業會以成本價的1層甚至更低的價格銷售,但是在《合同法》中有一規定,”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即低於市場平均價格的30%“。此規定並不影響處理庫存,因為無論是“明顯的高”,還是“明顯的低”都是以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為前提的,只要沒有債權人申訴,都不會予以撤銷(《合同法》第74條)。

綜上所述:“庫存商品”期末有餘額的原因有很多,最大的可能就是期初有餘額。發票上同樣的“貨物名稱”不能想當然的認為就是同一批貨物,同一批貨物只賣了一部分,又或者賣的是上期貨物......所有這些情況都是有可能產生的。

(你的收穫我的進步,靈犀一點的坊鄰第60次謝謝你的點贊、關注 )


困困賬坊


非請自來。

我更感興趣的是誰,以什麼身份問的,企業老闆還是財務人員?上來就談什麼進項,銷項,然後問庫存商品?什麼亂七八糟一堆!

就知道稅稅稅,也只有這個才值得關注,值得重視嗎?拿稅額來推存貨數量,就題目的幾個數還真不能推出來。

就本題而言,進項700萬?什麼意思?進項稅額700萬?還是購進支付款項700萬,銷項750萬?知道這是什麼概念嗎?如果是進項稅額700萬,不含稅價格為4375萬,同理,銷項750即不含稅銷售額為4687.5萬!那是上市公司的規模了?嚇我!

我的理解跟題目的表達應該有出入。我想題目應該是商貿企業,買進700萬的貨,賣了750萬,還有150萬庫存商品,這樣才比較合理。

要查清原因,先把最簡單的關係搞明白:期初餘額+本期增加=本期減少+期末餘額,把上面數據的代進來,期初+700=750+150。那期初沒有數?思路就是這樣,自己慢慢查吧。

至於怎麼才能減下去?如果是財務人員,問這樣的問題,真不想回答。還一般納稅人企業,購銷量那麼大。連存貨盤盈怎麼處理也不知道嗎?


龍門賬


公司是貿易性還是生產性?是什麼行業?沒有說明只能從兩個方面理解:

按存貨150萬來源理解:

期初存貨150萬,可能是產成品,也可能原材料等,看下資產負債表,不一定全是產成品!

按本期銷項進項情況理解:

實際操作中,有時可能本月先到貨,下月收到進項發票,或相反。也有可能先開銷項發票,叫對方付款,貨下月發,或相反!購進的有時候可能是車或者是設備,買入的也是一樣!

綜合以上情況,按排列組合,至少有幾十種可能!


財經黑幕


進項700萬,銷項750萬,為什麼會有150萬的庫存商品?

我覺得這裡混淆了一個概念,就是銷售成本≠庫存商品。

假設這是一個新成立的商貿公司,沒有期初餘額。公司在購進商品後,肯定會加上自己的利潤銷售出去,所以,加的利潤高了,那麼相對應的銷售成本就會低,從而庫存商品就會出現剩餘。

那麼根據題主描述,700萬的進項和750萬的銷項,價稅分離後情況如何呢?

700萬的進項發票,603.45萬計入庫存商品,96.55萬是進項稅額。如果庫存還剩下150萬,那麼銷售成本就是603.45-150=453.45萬。也就是說453.45萬的成本,賣出了646.55萬的收入,利潤是646.55-453.45=193.1萬。毛利潤率是93.1/646.55=29.87%。

商貿企業不存在生產加工的過程,沒有產品形態的改變,如果是生產型企業,計算的過程將會更加麻煩。

所以結轉的產品銷售成本低於庫存商品的時候,庫存商品就會出現餘額。

歡迎交流,錯了我會改,但別做人身攻擊。


簡淨軒語


如果進項約等於銷項,又沒有庫存,那不相當於沒有虧損,也沒有盈利嗎?之所以有庫存,是因為我們貨物的賣價高於進價,所以購進700萬的貨物,賣了一部分收入750萬,剩餘一部分庫存。

進項700萬,怎麼入庫

比如700萬的進項發票為不含稅金額。

庫存商品增加700萬,進項稅增加91萬,銀行存款減少791萬。

借:庫存商品 700萬

應交稅費(應交進項稅)91萬

貸:銀行存款 791萬

銷項750萬,怎麼計算收入和結轉成本

比如:750萬為一批貨不含稅收入,庫存還有150萬,說明這批貨的成本為550萬

收入增加750萬,銷項稅增加 97.5萬,銀行存款增加847.5,庫存商品減少550萬。

①計算收入

借:銀行存款 847.5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 750萬

應交稅費(應交銷項稅) 97.5

②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550

貸:庫存商品 550

總結

700萬的進項發票、750萬的銷項發票,都為不含稅金額。

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97.5-91萬=6.5萬


毛利率=(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收入*100%=(750萬-550萬)/750萬*100%=27%

剩餘150萬的庫存,你可以繼續買,只要合理、合法開具發票。就不會有問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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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幣答


這主要原因是你的商品進銷差價或稱之毛利率太高,導致銷售太成本低,形成存貨大。700萬進項,對應購入的庫存商品成本是700/0.16=4375萬元.而銷項750萬增值稅對應的銷售收入是750/0.16=4687萬元.那麼你企業就是說,銷售4375-150=4225萬元的庫存量商品就實現了4687萬元的收入(銷項稅750萬元).商品毛利率高達(4687-4225)/4687=9.8%,且也因為銷售額不低,導至存貨大.降低150萬元存貨的解決方案有以下辦法:.將150萬存貨銷售出去,但由於這150萬存貨已沒有進項稅額,因此可能要全交16%增值稅.題主想減低稅負可以有以下辦法:1.把你企業轉為小規模納稅人,150萬存貨就可按3%稅率銷售甚至能享受小規模納稅增值稅減免,小交或不交增值稅.2.如果有客觀條件無法轉小規模納稅人,你可壓低銷售價格,但不能低於成本價也保證有稅負交給稅務機關.如果不能壓低銷售價,可增加企業合理費用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如增加動輸費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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