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贛州市政府印發30條政策措施!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

贛州市政府印發

《關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30條政策措施》

主要從優先扶持疫情防控物資

和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

大力推進實體企業復工復產和發展壯大

持續穩投資穩出口擴需求

加大企業穩崗和就業促進力度

促進力度

等四大方面促進經濟平穩有序運行

本政策執行期為自政策發佈之日起

至2020底


剛剛,贛州市政府印發30條政策措施!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


30政策措施具體有哪些?

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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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優先扶持疫情防控物資

和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


1.支持新上項目。

對新上醫用口罩、防護服、護目鏡、測溫儀等急需防疫物資生產項目,允許先建項目、後補辦手續,對企業設備購置、無塵車間裝修費用總額的50%給予補貼,市財政和受益財政各負擔25%,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防控物資和配套部件、材料項目生產建設、認證等,優先配套用地、用電、用水、用氣及市政設施接入等要素。〔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局、贛州供電公司、市政公用集團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2.支持辦理許可事項。

落實全省藥品補充申請、再註冊收費標準和二類醫療器械首次註冊、變更註冊、延續註冊收費標準降低30%政策,積極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網上申報系統辦理。〔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發改委配合〕


3.強化貨幣政策支持。

市屬、駐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安排專項額度和優惠利率,加大對國家、省、市疫情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的金融服務力度。對納入省級調度的金融支持重點企業,落實專項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最近公佈的一年期LPR減100個基點的優惠政策。〔市政府金融辦牽頭,人民銀行贛州市中心支行、贛州銀保監分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配合〕


4.進行貸款貼息。

對我市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專項再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分別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25%給予貼息的基礎上,由受益財政再給予25%的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市財政局、人民銀行贛州市中心支行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5.發揮市屬國有企業作用。

依法依規在貨款回收、原材料供應、項目發包等方面,加大對產業鏈上中小企業的支持,確保產業鏈運行平穩。〔市國資委牽頭,市工信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2大力推進實體企業復工復產和發展壯大


6.提高審批效率。

實行快遞辦、網上辦、預約辦,通過郵寄材料或在“贛服通”贛州分廳網上辦理。疫情期間,辦理相關事項可提供電子材料或實行“容缺後補”。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及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的新設或變更,以及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申請股權質押登記開闢綠色通道,即報即審即批;經營許可證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順延至一級響應終止後60個工作日內辦理。〔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7.減免企業租金。

對承租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個體工商戶和非國有企業(含非國有控股企業)免收3個月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免部分計入業主個稅抵扣。〔市國資委、市稅務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8.鼓勵技術攻關。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在治療方法、藥物研發、檢測技術和醫療設備等方向開展科技協同攻關,對取得重大突破的,市財政按研發投入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市科技局牽頭,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配合〕


9.實施技改獎補。

對工業企業實施的重大技術改造和智能製造項目,按當年設備等硬件和軟件投入總額的10%給予獎補,市財政和受益財政各負擔5%,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市工信局牽頭,市財政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10.增強信貸服務。

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時受困的企業,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並採取展期、續貸、降低利率、免收罰息等積極措施,提高中小企業首貸比率、信用貸款佔比、續貸佔比,確保中小企業貸款餘額不低於去年同期,綜合融資成本同比下降0.5個百分點以上。“小微信貸通”“創業信貸通”新增業務審批權下放至縣級,事前審批調整為事後備案。〔市政府金融辦牽頭,贛州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贛州市中心支行、市財政局配合〕


11.優化納稅服務。

對符合條件的相關藥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及時足額辦理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確保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享受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落實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要求,開設疫情防控保障企業辦稅服務綠色通道,納稅信用A、B級企業可一次性領用3個月發票用量。對因疫情導致重大損失、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依法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市稅務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新區管委會


12.優化擔保服務。

對生產疫情防控物資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中小企業,年化擔保費率控制在1%以下(含新增、續保、展期)。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保障企業申請流動資金貸款,可以應收賬款為質押,申請市金盛源融資擔保集團擔保。支持年中到期中小企業貸款在報項目續保。對疫情縣(市、區)合作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費減半收取。〔市財政局牽頭,市金盛源融資擔保集團、市政府金融辦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13.建立政府採購和投資項目工程款撥付“綠色通道”。

採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採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加快政府投資項目用款申請審核和資金撥付進度,對重點工程用款隨送隨審。〔市財政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14.支持商貿企業發展。

將受疫情嚴重影響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納入2020年市級服務業引導資金重點支持方向。暢通生活必需品運輸和服務人員進出通道,及時解決服務難題。〔市商務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15.支持文化旅遊市場復甦和繁榮。

結合全省旅遊產業發展大會在我市召開之機,圍繞贛州精品旅遊線路,安排專項宣傳及獎勵資金,實施“引客入贛”項目,做大做強旅行社、星級酒店和景區景點,吸引各地遊客在疫期結束後到贛州旅遊。〔市文廣新旅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16.強化資金引導。

充分發揮總規模100億元“兩城兩谷兩帶”產業基金引導作用,通過簡化基金投資決策程序,適度讓利國有出資收益等方式,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滿足企業融資需求。發揮市重大工業項目投資引導資金作用,對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額10億元以上的新建項目、2億元以上的技改項目及1000萬元以上的機器換人項目給予優先支持,對已投資項目自2020年起應歸還本金全部順延一年。〔市工信局、贛州發投集團牽頭,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國資委、人民銀行贛州市中心支行、贛州銀保監分局、贛州國投集團配合〕


17.保障運輸暢通。

嚴格落實“一斷三不斷”要求,保障公路路網通暢。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和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費用政策,實現優先、便捷、快速通行。鼓勵開展靈活、快速、小批量的道路客運定製服務。對2019年已通過年審且2020年審驗期屆滿,在疫情防控期間未進行年審的公路客運、公路貨運、城市客運車輛不進行行政處罰。〔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牽頭,贛州交控集團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18.強化用電用地保障。

企業用電負荷基本容量費按照實際用量繳納。對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約定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但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繳納土地出讓金確有困難的,可按程序申請適當延後繳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自土地成交之日起算)。〔贛州供電公司、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配合〕


3持續穩投資穩出口擴需求


19.保障重點項目建設。

將市重大基礎設施、重點民生項目及省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單位人員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施工物資供應等工作納入全市統籌保供範圍。協調解決項目建設涉及的市政配套、水電接入、資金落實等問題。對項目建設中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可將合同執行期限延後至具備履行合同條件或疫情結束。〔市發改委、市重點辦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20.實行工程建設項目網上審批。

項目單位可通過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網上辦事大廳辦理相關事項。對按規定確需提交紙質材料原件的,除特殊情況外,由項目單位通過在線平臺或電子郵件提供電子材料後先行辦理,待疫情結束後補交紙質材料原件。〔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21.用好政府債券擴大有效投資。

在醫療衛生、疫情防控、環境衛生等公益性項目和民生領域儲備一批專項債項目,爭取更多新增政府債券額度支持,加快項目建設和債券資金支出進度,提升公共衛生保障能力。〔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牽頭,市直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22.推行“不見面”招商。

改“面對面”交流為“屏對屏”溝通,充分利用“投資贛州”“贛服通”贛州分廳等平臺,推介優質招商項目,鼓勵推進中介招商,積極利用商協會、招商顧問等社會化力量開展招商引資,建立長期高效順暢的項目信息對接機制。〔市商務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23.穩定外貿出口。

對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的外貿企業,提供出具“不可抗力事實證明”等國際商事證明書等服務。支持中國信保江西分公司提供風險保障、保單融資等服務。開通進出口商品尤其是疫情所需物資快速通關綠色通道。列入年度市級財政補助目錄的展會,因疫情導致企業支付參展費用後不能參加專業展會的,按展位費全額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目錄外展會,經認可的組展機構提供證明,按展位費50%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市商務局牽頭,贛州海關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配合〕


24.完善外匯服務。

對境內外支援疫情防控匯入的外匯捐贈資金,銀行可直接通過受贈單位已有的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便捷辦理資金入賬和結匯手續。企業辦理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時,無需事前、逐筆提交單證材料。對疫情防控確有需要的,取消外債相關限制,簡化外債登記手續。〔國家外匯管理局贛州市中心支局牽頭,贛州海關配合〕


25.加快發展電子商務。

推行新零售模式,支持傳統商貿主體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積極培育網絡診療、在線辦公、在線教育、線上文化娛樂、影視及智能家居等新興消費業態和消費熱點,壯大“指尖經濟”。提檔升級農村電商,積極推動農產品出村上行。加快國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鼓勵跨境電商企業加大疫情所需物資進口,支持外貿企業通過跨境電商拓展出口渠道,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市商務局牽頭,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廣新旅局配合〕


4加大企業穩崗和就業促進力度


26.支持企業穩崗。

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與職工協商一致,通過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少裁員;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羅霄山片區企業按60%返還。經認定的困難企業,可按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上年度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市人社局牽頭,市醫保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配合〕


27.服務企業招工。

鼓勵社會力量為企業送工,對向園區企業開展勞務派遣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500元/人的勞務派遣補貼(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再增加200元/人)。鼓勵職業(技工)院校為園區企業舉辦訂單班、冠名班培養技能人才,按規定給予院校每學年1000元/人的補貼。〔市人社局牽頭,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配合〕


28.開展線上招聘。

支持企業通過網絡招聘、自主招聘等形式吸引返鄉人員就地就業。對符合條件的園區企業,由受益財政給予3000-5000元/年的網絡招工宣傳補貼;按當年新招員工人數給予500元/人的招工補貼(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再增加200元/人);對當年新招錄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按每人每年碩士10000元、本科5000元、專科3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就業生活補貼。〔市人社局牽頭,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配合〕


29.扶持就業創業。

對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銀行予以展期還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由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就業見習補貼等資金的企業(單位)、個人,可延至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補辦。〔市人社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贛州市中心支行、市發改委配合〕


30.網上辦理社保。

鼓勵城鄉居民通過稅庫銀聯網、電子稅務局、微信、“贛服通”贛州分廳等“網上、掌上”繳費。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辦理社保繳費業務的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可延至疫情結束後補辦,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個人權益。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時申請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補辦手續並按規定補發社會保險待遇。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確實困難的企業,可緩繳不超過一年的社會保險費。〔市人社局牽頭,市醫保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配合〕


重要提醒

各地各部門要抓好政策解讀和落實工作,牽頭部門要統籌推進各項政策措施實施,配合部門要主動作為,共同協調解決政策落地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除上述相關條款另有規定外,本政策執行期為自政策發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底

中央、省另有政策的,贛州市遵照執行;如有重疊的,按高限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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