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扯醫生防護用具、吐口水……七類涉醫違法犯罪將嚴懲

為了保證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和安全健康,2月7日,最高法、最高檢、國家衛健委和公安部聯合發出通知,嚴打疫情防控期間涉醫違法犯罪行為。

通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涉醫違法犯罪防範處置工作要求,並提出7類將予以嚴厲打擊的涉醫違法犯罪情形,包括:

(一)毆打、故意傷害、故意殺害醫務人員的;

(二)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嚇、誹謗醫務人員的;

(三)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用具、吐口水等行為,可能導致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

(四)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不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檢疫、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阻礙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屍體的;

(五)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損毀、佔用醫療衛生機構的財物,或者在醫療衛生機構起鬨鬧事、違規停放屍體、私設靈堂,造成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進行的;

(六)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衛生機構的;

(七)其他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情形。

百理君注意到,通知裡明確提到,“近期,個別醫療衛生機構發生患者及家屬毆打、辱罵醫務人員、故意擾亂醫療秩序等行為,嚴重侵害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由此可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以來,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偶有發生,這份通知有著明確的現實針對性。

1月29日,武漢市第四醫院兩名醫生遭一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家屬毆打,防護服被撕扯,警方介入調查,但目前尚未通報處理結果。

1月31日,陝西安康市紫陽縣人張某親屬到紫陽縣中醫院治療,因中醫院對武漢返紫務工人員進行肺炎感染篩查工作,任務繁重、責任重大,張某對醫生告知其親屬到縣醫院診療不滿,進而毆打醫生。接警後,張某被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

撕扯醫生防護用具、吐口水……七類涉醫違法犯罪將嚴懲

2月4日,上海交通大學附屬第一人民醫院松江南院急診輸液室一護士被病患家屬毆打。接報後,民警迅速到場處置,經查,病患家屬顧某勤、顧某瓊當日陪同父親至醫院急診室輸液(治療糖尿病)。期間,兩人因質疑護士換藥動作慢與其發生口角,並將護士面部抓傷。目前,顧某勤、顧某瓊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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