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借錢不還的人,該怎麼辦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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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來找你借錢,抹不開情面的人很有可能會把錢借給對方,但一凡提醒大家一定要寫好借據,約定好還款日期,我們都不希望“借錢不還”的事情發生,因此我們一定要有準備才是。

借貸人不還錢,首先要了解不還錢的原因是什麼,如果對方實在是無能無力,沒有錢還自己,那隻能寬限幾天了,延長還錢的期限;如果對方是有錢,就是不想還錢,或者說想賴賬,那自己就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一直都是擺在大家面前的無法繞過的難題,絕大部分人都有過借錢收不回來的經歷。

  1、通過電話和函件催收。經常給對方打電話,詢問何時能夠還款。當然要注意打電話的時候記得錄音,防止對方鑽法律空子,提前保留好證據。

  2、親自到對方公司或者家裡上門催收。如果對方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而且又好面子,有可能會因為不堪其擾,然後把錢還上。

  3、委託律師代為催收。如果考慮到自己不懂如何催收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託專業律師處理,律師可以通過談判、發律師函等方法進行催收。

  4、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的同時,建議提供擔保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房產等財產,以免對方轉移財產,這些手段都會給對方造成較大的影響,對方也經常會因此而主動聯繫我方進行談判。

  5、通過媒體向對方施加壓力。如果對方在社會的知名度較高或者忌憚輿論壓力,可以通過媒體曝光。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今R速報


香港人庾潤梅先生95年在廣東湛江做服裝生意,當時欠人家房租來借錢8000元人民幣給其解決困難。但後來借錢給他的人家庭發生特別問題,追了多次不還其後返港換了電話扮失聯了。遇到無良的人香港人。


逍遙派掌門4


一般來說,借錢不是親戚就是朋友,平時沒有交往或關係差的人鮮有借錢的。本人曾經幾次遇到過借錢不還的朋友,當初借錢時雙方約定了還款日期,但是到了期限,沒有哪個主動還款的。怎麼辦?我的做法是:第一步是有意的暗示,如果朋友裝糊塗,第二步就直接提醒,借錢大都就還了,多數朋友也不願翻臉,畢竟借錢不還是沒有道理的。

雖有好幾個借錢的朋友,但我就遇到一個催幾次都不還的,開始他還接電話,說是想辦法籌款。再催就推三阻四,再後來竟不接電話了,令人氣憤!我與這個朋友又不住在一個城市,兩地相隔幾十公里,想去他家或單位追討借款,又覺得太麻煩,還無端的浪費精力和財力。好在打有借條,最後一紙訴狀到法院,才要回借款。

總結借款經歷有幾點請網友注意,借錢有風險,借錢須謹慎。第一要看借錢的人是否誠信;第二要看借錢人有無還款能力;第三借錢就要寫借條;第四借錢最好是本地人。

對借錢不還的人,千萬不要一時衝動,做出綁架、傷害和殺人的傻事,一定要依法追討。否則,不僅要不回借款,還會觸犯法律,鋃鐺入獄,得不償失,後悔晚矣!


19860501聞雞起舞


時下有句時髦話叫做“借人錢的是大爺,借給人錢的是孫子”。這話在現今有一定普遍性。

依我說,一般情況下是不隨便往外借錢的,特別是對那些信譽度不高的人更是能不借就不借。但有的時候有人確實遇到了一些困難需要幫一把,還有的是因為關係特殊抹不開面子,這個時候就要區別對待了:該借就借。在借錢過程或借錢以後應做到:

首先是在借錢時一定要讓對方出具借據,“先小人後君子嗎!”一旦到了還錢期限,你就要注意用一些語言暗示對方還錢,好言說出自己的難處,一般情況下儘量不要撕破臉皮。

其次是一旦發現對方存在不想還錢的跡象,這時你就要有意識地收集證據。方法包括,打電話好言相勸,記得錄音;通過QQ與欠錢方聊天,勸其還款,保留好聊天記錄。這樣做可使你日後萬一對簿公堂時,作為證據使用。還可避免欠錢方到處敗壞你的名聲。

第三是在找對方要求還錢時,一定要注意說話語言適度。不生氣,不說狠話,而是有理有據地要求對方還錢。這樣做了,如果對方還是不還錢,那麼你就只有兩種途徑可走:一種是告訴對方家人或單位,給對方施加壓力,一個是訴諸法律,通過法律途徑讓他還錢。網上就有很多律師開展法律援助活動,這方面你可以找律師諮詢諮詢。


為正能量鼓與呼的人


如果別人借自己錢不還,最好是先提醒借錢的人,讓他快點還錢,如果長時間不還錢,首先要問清楚因為什麼不還錢,千萬不要不好意思。其實借錢不還,這和自己也有很大關係,你借錢的時候首先要了解,這個人的人品好壞才能往外借錢。借錢的時候最好寫個借條,千萬不要不好意思,如果錢特別少不寫也可以,如果借的錢多必須的寫借條,最好在找個證人,借錢的人就不敢懶賬了。如果真的碰上借錢不還的人,千萬不要上門 罵和打架,這種事應該先找,當地領導幫助解決,如果實在不行了,那隻好去法院告狀了。如果你借錢的時候,沒有借條和證人,告狀贏的可能性也不大。


博愛小博士


這個我深有體會,也算是給自己一個教訓,並且永遠記住這個教訓,只能說讓自己以後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他的錢回來了,先買個套房,但沒有問問我用錢嗎?第二次,他的貨出完了,沒有問過我用錢嗎?第三次,他的車賣了,總算說了句先給你4萬,但最後一分沒還。又是親戚,也沒打借條,現在很後悔,買房子都沒錢,而且房價一直漲。這個教訓告訴我,無論什麼人借錢不能借很多,或者不借,省的多個仇人。


你好拽啊147451284


首先看你們兩個關係了,如果有借條很好辦直接起訴,沒有的話有轉賬記錄也是可以找直接要的,人家都不還你,你也不用太過於客氣,我去年就是一個朋友借錢不還,最後我直接就去他們家給他孩子送點東西,然後在他們家人多的時候暗示了一下他,結果人家不理會,我直接就說我現在也缺錢了,你是不是該還我點,然後他家人都不知道他借錢的事情,就這樣他面子也沒有錢也回來了,我之前給他面子了,有些人不要,就不需要給他面子


華燈初上111


這個問題其實很頭痛的,今天我在頭條也回答了類似的問題,你的這個情況又不太一樣。借錢和要錢都是頭痛的問題,不是流行的那句話“欠錢的是大爺”;估計跟你敘說的情況差不多!

第一,我還是要說你,不要衝動,都說衝動是魔鬼,也確實是,你衝動只會害了自己和家人!也不要試圖通過其它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要慎重,不要把自己擱進去了!

第二,我建議你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你可以先跟他講清楚,所謂的先禮後兵,對吧?如果真的是你敘說的那樣,是他先不仁的,你也沒有必要繼續維護這段情誼了,這種情況你要不要的回錢,你們朋友都做不成了,指不定對方會在圈子內怎麼說你呢,對吧,這個社會不乏有這種人的!先說清楚,找到一些證據,聊天記錄啊,當事人啊,證人之類的,我本身不是法律工作者,所以建議你去找一下相關法律工作人員諮詢一下!然後告訴他,例如說“大家朋友一場,我也確實沒有辦法,我不想把事情鬧大”等等吧!自己想好!

第三,我個人覺得你也有問題,十幾萬不寫借條,你也心大的不行了,這個社會誰都會缺錢的,借出去的是情誼,收回來的是仇恨,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的!還有就是你自己本人看人也有點問題,你可以說你早不知道,但是今天想問你的是,你早幹嘛去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句話不是擺設!這次對你來說也是個教訓了。

但我還是希望你還能保持一顆善良的心,也不要因為這件事情把所有人都看成這樣了!

最後,祝你一切順利!


三觀不正的迷鹿先生


私人借錢,借出容易還回難。那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一、沒有打借條,還能要回錢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借款人如無書面借據,要提供必要事實根據。因此,在沒有打借條情況下,出借人應提供其他可以佐證的證據,如證人證言、擔保人的書面或口頭證據、擔保物的相關證據、催要借款的證據、對方部分償還的證據及說明借款人逾期不還理由的證據等。如以上證據足以證明雙方債務存在,出借人仍可起訴。

二、打了借條,沒寫還款期限怎麼辦?

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可隨時還款,出借人也可隨時要求對方歸還,但須給借款人必要準備時間。如果經出借人催告後對方仍拒不還款,出借人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要其支付自催告之日起的利息。

三、借款人找不到了怎麼辦?

(一)可直接到法院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證明借貸關係存在,法院受理後確認借貸關係明確的,可缺席判決,並對其財產執行追償債務。

(二)對於已婚的借款人,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出借人可在下列兩種情況時要求“夫(妻)債妻(夫)還”:

1、夫妻一方以自己名義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借款;

2、婚前一方借款購置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所負借款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但下列情況下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配偶償還借款:1、借款人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立從事收入不用於共同生活的經營活動所負債務;4、一方因賭博、吸毒等非法行為所負債務;5、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對於未婚借款人,如出借人能證明其父母家中有其財產,可向法院起訴並申請執行。

四、借錢不還是否只能打官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如果私人間借款合同經過公證機關公證,則借款人一旦逾期不還錢,出借人可直接向借款人所在地方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追償債務,而無需打官司。

最後提醒大家,私人借貸時,最好要求借款人寫一張包括借款時間、幣種、金額、還款時間、利息及逾期利息等內容的借條,數額較大時最好要求提供擔保。


東哥133938125


沒法。說什麼沒用。就是個不要臉的人,本人親身經歷二十年前借給別人

50元,之後幾年才見到他面打招呼了,一會兒他來了反而說氣話,( '▿ ' 老闆我不就借你50塊錢嘛,你還在我朋友面前喊我,,▿ ' )到現在都沒還我錢。這樣的人遠之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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