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哄擡物價定義以及處罰標準!

最近不少經營者私信向我局諮詢關於口罩經營的相關事宜,對此,表達一下官方觀點和個人觀點。以目前的形勢及我們掌握的信息來看,國內生產的醫用口罩流向市場的可能性幾乎沒有(庫存量、疫情爆發前囤積的除外),如果個人發朋友圈銷售的普通口罩或者宣稱進口N95、3M、KF94等系列口罩,又不能提供票據、資質的,商家自行判斷真偽,我局已就銷售假口罩移送了2個案件給公安。另外,虛構口罩進價,及加價超過20%以上銷售的,只要被舉報或者查實,均按照哄抬物價處理,情節較輕的,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較重的(口罩為假貨或者抽檢不合格的)處50萬-300萬元處罰,各位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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