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对防疫期间在朋友圈里疯狂卖保险这一行为有什么看法?

萧雨1


保险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还是可以买的,我认为在平日加强身体健康的调理,增强自己的免疫力,也是抗衡传染病和预防普通疾病的好方法


安家利业鑫众合


我之前也做过保险代理人!后来没坚持下去。说实话保险代理人的酬金真心不错,只是不太稳定!我一家几口都购买的有保险!现在我姐姐,身边的朋友好多从事这个行业!现在人的保险意识都高了!毕竟买对保险对自己有很大的好处!


川川56250729


我是保险梦语,但从不说梦话。对防疫期间朋友圈内疯狂卖保险怎么办?我的感想只有“过犹不及”四个字。

朋友圈作为最大的自媒体之一,这几年已经是保险销售人员推广保险,展业的一个主阵地了。适当的普及保险知识,推广保险产品,吸引潜在客户是正确的行销手段,但是一旦做过度了,就会像有的微商一样把牌子做瘫,结果只有朋友圈被屏蔽一个结果。


危机=机遇,销售人员伺机而动

平心而论,对保险业而言,每次大灾或公众危机带来大幅发展的机遇。为什么?

  • 因为在大灾发生后,公众总会突然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而忽略平时影响他们购买欲的保险不良口碑问题。——正面宣传
  • 大灾之后的各种真实赔付案例,能成为有效地宣传材料,有利于他们快速宣传保险产品。用热点实践的案例来说明保险的作用,比较容易让人认同。——赠热点

既然机会这么好,销售人员又不能出门拜访客户,那他们为了生存能做的一定是通过微信和朋友圈进行线上展业,自然朋友圈内的保险推广宣传自然就多了。其实不仅是保险推广宣传多了,朋友圈里的各种网购优惠券、微商都群起而上,都在寻求特殊事情的发展机遇。

补充一个讯息,今天我们在沟通远程办公工作情况时,新契约(专门受理新保单承保部门)的同事告诉了我一个打破认知的信息。这居家隔离的一周,其实代理人的业务量还可以,远不是我想的业务量下滑,而且医疗险和重疾险成交量还比平时要好。

小结:大灾其实自身发展和展业的机遇,销售人员伺机而动是正常反应,不足为奇。

朋友圈≠自留地,依旧受监管

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朋友圈等自媒体营销也是要合规的,受监管的。

  • 2019年4月,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偏离保险本源、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产品等行为进行严查。
  • 2020年1月,浙江银保监局下发处罚函针对多宝鱼在自媒体上不当营销行为作出处罚。
  • 2020年2月,银保监会下发公文,要求“严禁借疫情渲染炒作产品”。

所以朋友圈营销可以做,但朋友圈不是自留地,不能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要适度合规。

过度营销,只能适得其反

我的朋友圈有一堆微商,代理人。对于那种每天发3条上营销信息的人,感觉让人比较烦躁,基本都被我屏蔽了,直接不看。

而那些营销色彩不那么浓的,不频发刷屏的,我依旧保留在那里,有的时候还会买一点。我就曾经在朋友圈的推广中购买过一张老年医疗险。

我要是没记错,悟空上有就代理人提问“为什么朋友圈里很多朋友都屏蔽他”。其实很大程度,可能也是因为过度营销,让人反感导致的。


疫情带来了机遇,代理人伺机而动不足为奇。但是需要注意朋友圈营销需要适度,内容也需要合规,以防适得其反,引起圈友反感,就得不偿失了。


保险梦语


无可厚非,对于保险代理人来说,朋友圈就是他的”自留地”,只要不夸大宣传,不违法乱纪就是没问题的。

疫情期间朋友圈疯狂卖保险可以证明 :

一,这位保险代理人要么非常敬业,要么就是没有太多的积蓄,需要多开单才能增加收入,维持家庭开支。

二,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知道抓住机会,利用新冠病毒这样一种传染病,来宣传自己的疾病类保险。

那么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

不管是新冠病毒保险,或者是普通的大病保险,我们都需要详细的了解保险的条款,毕竟保险是非常专业的金融产品, 一定不要因为亲戚朋友关系而草率下单,虽然很多险种可能一年交费就几千块钱,但是缴费期限往往需要10---30年的,从现金价值上来说,根本没有回头路。

其次,商业保险依然只是居民社会保险的补充,一定不要听信代理人的意见----”哪怕一位拮据的清洁工,都需要给自己全方位的保险”;以这次的新冠肺炎为例,要知道哪怕你在武汉,感染并且死亡的机率是非常小的。那么据我所知,保险公司只因为新冠病毒死亡才会赔付。

最后我估计在疫情期限,哪怕朋友圈疯狂发保险广告,出单率都不会很高的,毕竟大家在家闭门不出,没有太多心情考虑这么专业的事情,而商业保险,都是需要深思熟虑才能决定的。


都是我辈中人


古语有云“过之则不急”

不管做什么事,从事哪个行业,适度都很重要

保险行业确实是个比较特殊的行业,而中国的保险行业更加具有其特殊性,因为保险行业前期的粗犷式发展导致国民对保险整个行业都存在很大误解,甚至到目前为止依然有很多人都觉得卖保险的就是骗子[大笑]

据笔者了解保险代理人在国外都是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甚至在一些国家保险代理人被成为“生命规划师”,虽然笔者也觉得这个称呼多少有点夸张啦

会到题主的问题,目前形式如此严峻的情况下,很多企业尚未复工,部分企业选择线上办公,从题主的问题来看,保险行业应该是要求线上办公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庞大,而且水平参次不齐,很多人可能处理不好人际关系和客户关系,这样就会导致疫情期间给人造成不好的印象,这样其实并不利于工作开展的

不过,不管怎样保险对于大众生活的帮助确实可以起到很大作用,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行业也会越来越好的!



综合金融知识


无论是不是防疫期间

其实看到售卖保险一般情况下

大部分人都会有一些反感与抵触

客观来说

在防疫期间

大肆宣传买保险

对于销售手段和方式来说是有帮助的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

选择合适的保险也是有必要的

但是最无奈的是底层生活困难的人

在现在这个时候

因为疫情的影响

导致生活更加窘迫



PMT教学理念kevin老师


如今,微信朋友圈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的又一处天地。翻开朋友圈,你不仅可以晒晒自己的吃喝玩乐,还可以看到他人“活在别处”的美景,点个赞或者调侃几句都不亦乐乎。更别说那些爱买买买的人了,刷开他们的朋友圈各种微商代购琳琅满目。

移动终端、人工智能的发展和普及,使得自媒体成为各行各业的重要营销渠道,也带来新的消费模式和监管要求。 (新华)

而记者发现,自己的朋友圈这两年开始有了些变化,之前经常帮忙在香港代购的小伙伴开始卖起香港的保险,不少熟人也在朋友圈发布各种保险产品的广告。前几天正值国庆假期,这些保险宣传语更是紧贴国庆热点,如“国庆送福利”、“国庆出游、保障先行”等,颇为应景。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时下,朋友圈已然成为是一个重要的营销渠道,针对保险产品而言,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谨慎对待,认真核实保险产品内容及其相应的保险责任和义务。 □泉州晚报记者 陈榆

成为重要营销渠道 朋友圈“卖保险”的多了

泉州某大型寿险公司代理人刘女士告诉记者,如今,保险代理人的宣传渠道也讲究“多管齐下”,除了传统的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以外,微信也能非常具体、快捷地传递产品信息。“尽管很多微信客户身在异地,但投保能实现全国联网,加之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设备‘空中签名’,因此,客户只需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以及投保人、被投保人资料等,就可以完成投保流程。”

家住圣湖小区的张先生则告诉记者,他今年夏天刚刚通过朋友圈给自己出生不久的儿子买了一份保险。“因为朋友圈里卖保险的都是熟人,我看到他发的一些少儿险还挺不错的,时间长了难免心动,儿子出生后我就给宝宝买了一份保险。”无独有偶,市区王小姐也通过朋友圈给自己买了一份保险,采访中,她认为朋友圈里卖的保险跟线下的产品没什么两样,“就是销售渠道不一样,反正朋友圈天天看到,代理人都是认识的,我觉得可以买。”

加强传播内容监管 多地监管部门开罚单整治

记者注意到,下半年以来,包括云南、黑龙江、山东在内的多地保监局就针对“通过微信群、朋友圈传播误导性内容的行为”开出罚单(含下半年公布的罚单),多家保险分支机构以及保险中介公司遭到警告、罚款。

今年4月,银保监会办公厅曾发出《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9号文),对偏离保险本源、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产品等行为进行严查,并将自查整改的截止日期定在6月30日。而在6月底临近自查整改结束时,就有消费者曾收到保险代理人发送的“19号文整改大限将至,应抓紧时间抢购部分类型保险产品”等消息。

实际上,各地监管系统早已对不够合规的自媒体渠道宣传出手整治。今年7月2日,云南保监局公布了两则行政处罚结果,直指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云南分公司两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存在通过微信散布虚假事实等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今年9月,某中小型寿险公司山东枣庄中心支公司出现部分个人代理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不合规内容的情况。

而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黑龙江保监局也发现类似问题。同样是今年9月,某寿险公司支公司存在通过微信群、朋友圈传播误导性内容,根据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谈话笔录、相关微信群和朋友圈截图等证据,认定三名人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银保监会出台通知 不当宣传责任追究更严厉

目前,针对通过微信进行销售误导的行为的处罚相对温和,但银保监会已经明确提出:要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采访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自媒体渠道参与门槛低、发布主体多、信息审核弱、转发传播快,已成为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的高发领域,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埋下大量保险消费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风险隐患。基于这种特征,今年6月,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严格规范所属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自媒体编发保险营销宣传信息行为,对于涉及保险产品介绍、销售政策和营销宣传推介活动的,应以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为准,严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分支机构及保险从业人员自行编发。

泉州某保险公司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对于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信息,上述《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存审核记录备查。除此之外,在严格责任追究方面,《通知》强调:违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责任追究应当纳入各级机构考核之中,并与保险从业人员业绩、奖金、职级升降挂钩。



村头老狼生活记


防疫期间卖保险倒是没什么可恨的,最起码让你知道生命只有一次,生活要倍加珍惜。而且朋友圈里的各类广告是一直存在的,只不过现在大家都在为疫情揪心,看着别的不顺眼也有点关系,一般认为眼前一等一的大事就是疫情能尽快过去,其他的都好像不那么重要。

但是如果换个角度想想,有些保险其实是很需要的。比如在疾病面前,在天灾人祸面前,当你无能为力束手无策的时候,保险会给你相对的生活的保障,相对的生存的支撑。而这些如果不是身历其痛,如果不是眼见生离死别,是难以感同身受的。这时你会不会多思考一些问题呢?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的亲人多做一些尽可能做的“保险”呢?

当然,我并不是提倡在此举国抗疫期间,来大肆的做买卖,来推销自己的“产品”。但是最起码相对于那些来卖口罩卖消毒液卖酒精,借此期间私抬物价,高价出售救命物资的人来说是更人道一些的。

如果大家注意一下,以前和医疗不搭边的人,各行各业的人有多少现在在疯狂卖口罩卖消毒液,高价倒卖,发国难财,赚救命的钱,良心呢?人伦呢?道德底线呢……这些人如果和李文亮来对比,有可比性吗?岂止是一句人渣可以形容的吗……


青花瓷老五


最近疫情大家都是比较关心,刚好有卖保险的朋友在朋友圈推销她的保险,我觉得这是正常的因为他自己本生就是做这一行的,刚好借助这个是事件推销一下自己的产品让更多的人去了解刚好大家最近都比较闲说不定有人会去了解,然后就会发展一个潜在性的客户,然后就会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我觉得就是他发了是他的自由你看不看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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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乂在上海


这里面有两面性,首先作为保险业务员,肯定是以自己的收益为准则,毕竟这个关系到自身的收入,现在有一个这么好的机遇,肯定会大力宣传,买的人越多越好,但是实际有多少人会去买是个问题。

另一方面,个人不喜欢那些用现在的疫情来做广告的保险公司,讨厌那些拿着现在疫情情况去做宣传的保险业务员,你要做业务可以,但是请不要用疫情来做文章,毕竟现在都在抗击疫情,相信不只我一个人讨厌这样吧。

顺便说说保险吧,保险的话觉得有一些还是可以买的,当然要以自己的物质水平来看,能买的话建议可以买一些,毕竟意外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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