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隐瞒涉疫行程和病史!律师提醒:妨害传染病防治将面临重刑

防疫期隐瞒病情和行程将面临重刑。截至2月7日,深圳共有4例故意隐瞒行程及接触史的确诊患者被警方立案侦查。

2月6日,深圳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38岁的李某昌立案侦查。此前,确诊患者李某昌多次隐瞒在疫情发生后在疫情发生地居住,且多次未戴口罩外出和就医。

"防疫期隐瞒病情和行程会给他人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险,妨害传染病防治将面临刑法的严正处罚。"卢林律师受访时提醒市民。卢林是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自1985年执业以来,至今已拥有超过3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

不要隐瞒涉疫行程和病史!律师提醒:妨害传染病防治将面临重刑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7年

卢林表示,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接触史、病情,不仅害人害己,更可能给社会造成严重后果,需承担法律重责。"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罚则包括了结果加重犯。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卢林说,依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涉嫌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或者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追诉。而国家卫健委已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不要隐瞒涉疫行程和病史!律师提醒:妨害传染病防治将面临重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此前,深圳公布的涉疫违法案例中有两例也是多次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警方是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立案侦查。

同属隐瞒行程,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性质有何不同?

卢林认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针对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要求,引起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案危害公共安全罪是针对故意传播突然传染病病原体的行为。他提醒,《刑法》规定的故意还包括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从量刑标准来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卢林提醒,限制或禁止群体性集会活动是《传染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疫情防控措施之一。尤其在当前防疫形势下,市民切莫掉以轻心,不要私下聚餐聚会,否则可能会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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