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敲警钟!昨天,十堰一名县级干部被纪委处理

期,十堰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公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的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通报如下:

2020年1月26日,丹江口市委办公室印发《丹江口市领导分片督导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要求丹江口市领导采取分片督导的方式,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具体职责是:赴联系点实地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督导落实丹江口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各项防控要求,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并协调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结合督导调研掌握的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议。

根据安排,王公华负责督导丹江口市均州路办事处疫情防控工作。在2020年1月27日至2月5日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王公华未真正深入均州路办事处进行疫情防控督导,仅于1月27日上午到均州路社区调研一次;1月30日下午在均州路办事处辖区对外出行人进行劝导,在办事处办公楼下查看办事处党员干部值守情况;此外其自称个人独自在均州路办事处辖区街道上巡查数次。期间,王公华对均州路办事处疫情防控工作数字不清、情况不明、指导不够,未到过均州路办事处办公室内和办事处所属除均州路社区外的8个社区办公地点,未在均州路办事处召集或参加过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议,未深入一线参与过疫情防控急难险重工作,未协调解决均州路办事处在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20年1月29日,丹江口市委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分片督导领导将每天参与督导疫情防控工作的简要情况报丹江口市委。王公华要求均州路办事处为其编写工作日志并上报,上报的工作情况与其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王公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本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一线督导疫情防控工作,但其政治觉悟不高、责任意识淡漠,不敢担当、作风漂浮、履职缺位、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2020年2月8日,十堰市纪委给予王公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打赢抗击疫情这场人民战争,最需要的是务实、扎实、落实。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述问题为戒,深刻警醒,主动查找、自觉纠正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抗疫一线了解情况、督办检查、解决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假作为问题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来源/十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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