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轉!焦作發佈防控11號通告!事關確診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


速轉!焦作發佈防控11號通告!事關確診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

焦作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通告

(第1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要求,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特發佈如下通告:


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象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和疑似病人流行病學調查中發現的密切接觸者。


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象的管理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象必須接受集中管理14天,在本通告之前已實施居家醫學觀察的對象,必須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觀察時間連續計算。對拒絕隔離觀察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的,由當地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隔離措施。


三、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的選擇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應選擇在相對獨立的場所(以下簡稱“觀察點”),具備基本的生活設施(食堂、洗漱間、衛生間、單獨宿舍和保暖設施),配備必要的消毒劑和個人防護用品。確保隔離觀察對象單人單間,減少觀察對象之間的接觸。觀察點應配備紅外體溫探測儀或體溫計、聽診器、環境消毒劑、常用及急救藥品和設備。


四、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區的管理服務人員配備

集中觀察點管理和醫務人員由各縣(市、區)指揮部負責統一調配,每個觀察點每班配備2名公安幹警、2名基層幹部、2名醫生(全科醫生或呼吸科醫生)、2名護士。


五、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流程

1.實施醫學觀察時,應當告知醫學觀察的緣由、期限、法律依據、注意事項和疾病防控相關知識,同時告知負責醫學觀察的醫療衛生機構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2.集中隔離觀察期限從最後一次與確診和疑似病例接觸算起14天。疑似病例在排除後,其密切接觸者可解除醫學觀察。

3.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象應獨立居住,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應分別在不同樓層居住,實行分餐制。

4.醫務人員每天早、晚對隔離觀察人員進行體溫測量,詢問其健康狀況,填寫醫學觀察記錄表。

5.隔離觀察對象出現發熱、寒戰、乾咳等,應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送定點醫療機構診治,如排查結果為陽性,應轉運到定點醫療機構。

6.醫學觀察期滿時,如無異常情況,應及時解除醫學觀察,由醫務人員出具證明。


六、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的保障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管理人員及醫學觀察對象的保障由所在地政府負責,要保證管理和醫務人員、觀察對象合理用餐和營養及防護用品,做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的消毒與個人防護工作。


焦作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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