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佛朗斯小朱13971536526
因为肺炎疫情的事,国务院宣布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正月初九),随后多个省份发布通知,将企业复工时间延迟至2月9日。
那这个延迟复工期间,也不是法定假日
一、弄清概念,“延迟复工”与“延长假期”并不是一回事
国务院办公厅下达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中,明确表明:
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后各省也发布指导通知:大部分非必需行业企业,可以继续“休息”至2月9日,2月10日正式上班。
啥意思?意思就是,绝大部分人的春节休假时间为1月24日(腊月三十)—2月9日(正月十六)。
整个假期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1月24日-1月30日的正常春节假期(共7天)
第二部分:1月31日-2月2日的延长春节假期(共3天)
第三部分:2月3日-2月9日的延迟复工期(共7天)
有专家表示,虽然延迟复工期紧接在春节假期后,但两者的法律定义是不同的,工资计算方式也有差异。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期间休息的员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说人话就是:延迟复工期间,不去上班,工资照平常上班标准发放。
那延迟复工这段时间,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我去加班了,工资应该怎么算?
关于延迟复工工资的计算方式,目前国内并没有统一的说法。
对于依法停工的企业,一般针对2月3日-2月9日期间上班的职工,应当计算为休息日加班,按两倍工资支付或给予补休。
不过具体的工资计算方式,还需以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