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中的道到底怎麼理解?

蝸牛慢慢來


一千個人讀《王子復仇記》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同樣,一千個人讀《道德經》,也就有一千個個人心目中自以為是的道。在我的理解,道是宇宙萬物運行的客觀規律。世間萬物包括宇宙從創始,到運行,到消亡,再到轉化,新生,再到新的一輪運行,消亡,不盡循環變化。這裡我不說循環往復,是因為每一次的循環並不是完全重複上一次的運行過程,方式和結果,甚至可能完全相反。正因如此,以人類相對於宇宙微不足道的認知水平,是不可能對這種宇宙運行之道有一個客觀的理解的。最多也只是人類在可觀測到的範圍和時間段裡認識到了一些事物的運行規律。但這種規律並不一定適用於宇宙萬物,自然也不能稱之為道了。


用戶寒星一點雙鳥飛


我是七隅,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在中國哲學史上,道家的“道”論是一種最具個性的形上學理論,這種理論的建構源於《道德經》對“道”範疇的規定與論說。《道德經》一書是道家論“道”最為原始也最具代表性的文獻。那麼,《道德經》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中的道到底怎麼理解呢?

自古以來,學術界對於道家“道”論的考釋,不論方法還是結論多有不同,尤其是人們在老子其人與《道德經》其書以及構成《道德經》思想系統的核心範疇“道”的解析、理解中歧異更多。

從《道德經》的思想系統來看,《道德經》論析共相,實際上是有其邏輯的層次與獨特的思想路徑的,這種邏輯層次與思想路徑都源於《道德經》對事物生成的思考始於從存有的層面論“道”,或者說從存有的層面辨析共相。《道德經》首章的全文是: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研究《道德經》哲學的學者,一般都認同此章為《道德經》“道”論的綱領,實際上“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兩個論斷又可視為這一綱領之中的“綱領”或基礎。因為,這兩個論斷不僅集中論述了《道德經》所肯定的“道”,且表明了《道德經》論“道”的邏輯層次與思想起點。但是,以往人們解讀《道德經》首章中的這一論述,多以為“可道”與“可名”同義,釋“可道”與“可名”為可以道說、可以名言或可以指稱,認為這一論述涉及的僅是道與名的關係、主體與對象的關係,因而將兩者同置於認知的層面和範圍內進行考察。

實際上,《道德經》這裡所說“可道”與“可名”並不同義。“可名”是指可以名言、道說,“可道”應指可以取道、可以行走;《道德經》肯定“道可道,非常道”,實是要從存有的層面辨析事物的共殊。

在古今研究道家學說的學者中,都曾有人意識到從文字的角度看,《道德經》所謂“道可道”中的“可道”之“道”,可有多種解讀。“可道”既可以解讀為可以道說、指稱,也可以解讀為可以取道、行走。元代學者吳澄的《道德真經注》即釋“可道”為“可踐行也”。清代學者成克鞏所輯的《御定道德經注》中則將“可道”釋為“行之也”。清代學者戴東原在其《孟子字義疏證》中詮釋“天道”,也有“道,猶行也;氣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謂之道”的說法。

在現代研究《道德經》的學者中,也有學者曾論及《道德經》“道可道”中的“可道”之“道”可釋為“行”。其中較具代表性的一位是蘭喜並先生,一位是徐凡澄先生。

蘭先生有《老子解讀》一書,書中認為世傳本《道德經》“道可道,非常道”這一論斷中的“第一、三兩個‘道’字為名詞,第二個‘道’字為動詞,行”。但蘭先生認為世傳本《道德經》“道可道,非常道”一句中的“常”字應為“恆”字,歷史上人們改“恆”為“常”,是為避漢文帝劉恆之諱。因此,蘭先生的《老子解讀》,改“道可道,非常道”為“道可道,非恆道”,主張“恆”音為(耿),意為“周遍”,並因此認定“恆道”所體現的是人與“四達之衢”的“對應關係”,而“‘可道’指‘擇路而行’,是‘行’‘動’,其所體現的是人與‘一達之道’的關係”。蘭先生所理解的“恆道”在道、衢的範圍,其對《道德經》“道”論旨趣的理解與馮友蘭先生對《道德經》的理解實在大相徑庭。

徐梵澄先生作《老子臆解》,論及“道可道,非常道”這一論述時曾認為“首章第一句‘道可道’,通常釋為‘道可言’。《禮記·禮器》:‘蓋道求而未之得也’。鄭注:‘道猶言也。’《大學》:‘道學也。’或釋為‘語’。《荀子·榮辱》篇:‘君子道其常,而小人道其實。’此二“道”字皆訓‘語’。—或釋此為‘可由’,或‘可從’,或‘可行’。皆有證以成其說。”但徐先生並未在“可由”、“可從”或“可行”三說中任選一說以解釋《道德經》首章“道可道”之說,而是另闢蹊徑,認定“可”為“何”之省文,改“道可道,非常道”為“道,何道耶?非常道耶?”

這種“臆解”,對於解釋《道德經》“道”論的哲理旨趣的助益也十分有限。但應當肯定的是蘭、徐二先生都肯定《道德經》“道可道,非常道”這一論斷中的“可道”可以解讀為“可行”,這對於我們把握《道德經》“道”論的旨趣是極富啟迪意義的。因為從辨析共相的角度釋讀《道德經》“道可道,非常道”這一論斷,“可由”、“可從”、“可行”三說均接近《道德經》的本意,其中,尤以“可行”詮釋“可道”最為合理。

為什麼說以“可行”詮釋“可道”最為合理呢?

首先是因為以“可行”詮釋“可道”有其文字學方面的根據。在中國文字中,“道”字作名詞可以表示道路、方法、方位、技術、法則、本原等,作動詞則可以表示取道或行走。《說文解字》釋“道”:“道,一達謂之道,從辵首。道,人所行也。”有學者依《說文解字》對“道”字的解釋而詳考“道”字的本義與演繹,認為在中國的文字系統中,“道”字“從行”、“從人”,“從人乃從首止之簡化,其本意乃是按照一定方向邁進,故以‘首’(表方向)以‘止’(表人足)以‘行’(即道路,表處所)為會意。爾後,又由帶有明顯方向性的前進動作轉生為通往一定目的地之道路的名詞性意義。”人們對“道”字的這種考釋,實為我們將《道德經》所說的“可道”理解為“可行”提供了字源學方面的根據。

其次,唯有將“可道”理解為“可行”,才可將《道德經》“道論”的解析置於一種全新的視域,發現打開《道德經》“道”論奧秘的鑰匙。換言之,只有將《道德經》“道可道,非常道”這一論斷理解為可以行走之道,不是恆常之道,才能夠理解《道德經》這種論斷真實的理論旨趣,發現《道德經》論“道”的思想原點,進而真實地解析《道德經》的“道”論。因為,從存有的層面來看,“可行”之道乃實際之道,實際之道以實物的形式存在,以實物形式存在的“可行”之道,並非《道德經》所要肯定的恆常之“道”;《道德經》論“道”,目的在於以“道”論釋事物何以存有。因此,作為事物存有根據的“道”,不可能是具體的“可道”之道。這應當是《道德經》論“道”,首辨“道”與“可道”之“道”或說“道”與“可行”之“道”區別的真實原因。

當我們對《道德經》“道可道,非常道”這一論斷的訓讀接近文本的本意之後可以發現,老子論“道”,實始於對“可道”之道即“可行”之“道”與不“可道”之“道”或說不“可行”之“道”的辨析,而非始於對可以言說之“道”與不可以言說之“道”的比較與辨別。換言之,《道德經》對“道”的論釋,始於從存有的層面對“道”的比較,而非始於從認知的層面對“道”的辨析。

總而言之,在《道德經》的“道論”中,“道可道,非常道”與“名可名,非常名”實際上是在兩個不同的視域中對“道”範疇作出的兩種判定,前者的目的在於從存有的層面肯定共相,或說從存有的層面辨析“道”範疇;後者的目的則是要在認識的範圍辨析共相,或說在認識的範圍論析“道”範疇。兩者的意涵、旨趣均有所區別。這種區別表明了《道德經》論“道”不同的思想路徑與理論指向。因此,解析《道德經》的“道”論,首先應該從文字的角度正確地解讀“道可道,非常道”這一論斷的真實意涵,釐清《道德經》論“道”的思想進路,這樣才有可能去進一步探討《道德經》思想的奧秘,正確地詮釋《道德經》怎樣以“道”或說共相論釋事物的存有。


七隅


道可道,非常道。

這句名言曾引得無數人為之暈倒,僅僅這一句的解釋也創造了無數的奇蹟。

現在很多人都以帛書為準,以“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為開篇,這是沒理解道為何物,才會產生以德為開篇的想法。

老子在這裡一開始就提出了一個震驚的概念,提出了完全不同以往的“道”,是為了讓大家引起高度的重視。

第一個道,名詞,指老子提出的道這個名詞,可,其意是可以,第二個道,可道的道是動詞,是可以述說清楚的,表示可以說的,

動詞:講解,說明,表達。

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易 • 繫辭上》

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論語 • 為政》

第三個道,非恆道中的道是名詞,也就是指第一個道,就是說老子提出來的這個道,指恆久以來平常一直在用的道這個名詞,也就是說在老子要介紹特指的道之前常用的道這個名詞是指什麼?

我們來看看道通常是什麼意思?

1.有"道路"之意,如《易經》"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2.有"王道"之意,《尚書·洪範》中說:“無有作好,遵王之道”

3.有“言說”之意,《詩·衞風》“牆有茨,不可道也。”

4. 有“道理,真理”之意,《禮記》“人不學不知道”

老子提出的道不是指通常的道理或道路這個意思,也不是大家認為的道理,規律或真理而是指老子特別指出的道,和通常道的意思完全不同,所以老子開篇第一句就特別強調道的不同尋常性,後文就反覆闡述什麼是老子提出的道





早上煙火


在北宋以前,主要有三種不同的詮釋:

(1)道若可以言說,就不是永恆常在之道。

持此種觀點的人為《老子》注家的主流。從戰國末期的韓非,到西漢嚴遵、東漢河上公、曹魏王弼、唐代成玄英、陸希聲等人,都主張道不可言說,主要是為了體現美感。

(2)道可以言說,但不是人間常俗之道。

唐代李榮說:“道者,虛極之理......以理可名,.稱之可道,故曰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非常道者,非是人間常俗之道也。人間常俗之道,貴之以禮義,尚之以浮華,喪身以成名,忘己以詢利,失道後德,此教方行。今既去仁義之華,取道德之實,息澆薄之行,歸淳厚之源,反彼恆情,故曰非常道也。”李榮把“常道“解釋為“常俗之道”,認為老子之道不是常俗之道(儒家)。司馬光的詮釋接近第二種觀點。司馬光說:‘耳世俗之談道者,皆日道體微妙,不可名言。老子以為不然之所謂道者曰道亦可言道耳,然非常人之所謂道也。......常人之所謂道,凝滯於物。”司馬光跟李榮一樣,都主張道可以言說,都不從本體的意義上診釋“常道”。這是他們的一致之處,也是他們跟絕大多數《老子》診釋者不同的地方。但他們二人對“常道”的具體解釋,一個指人間常俗之道,一個指常人所謂的道。雖然二者的字面意義相差無幾,但實際內涵則大不一樣。李榮作為一個道士,他所說的“常俗之道”,從其解說來看,顯然是指儒家的仁義禮教。’而司馬光作為一個正統的儒家學者,他不可能認同道士李榮的觀點。他對老子之道與常人之道的區分,是從認識水平來說的。他批評平常人所謂的道“凝滯於物”,是說平常人的·認識侷限於具體事物,只能認識表現具體事物中的“道”,而不能超越具體事物,認識道休之大全。

(3)道可以言說,但道非恆常不變之道。

唐玄宗說:“道者,虛極妙本之強名也,訓通,訓徑。首一字標宗也。可道者,言此妙本通生萬物,是萬物之由徑,可稱為道,故云可道。非常道者,妙本生化,用無定方,強為之名,不可遍舉,故或大或逝,或遠或返,是不常於一道也,故云非常道。”唐玄宗把“非常道”解釋為“不是常而無不變之道”,認為老子之道是變化無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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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指魔音


道,本無形無象,無情無慾,無色無味,無所不在,無處不有,無實無名。一氣凝然,陰陽未判,天地未分,混混沌沌。它不受任何意志與力量左右,卻又不斷地、自然地運動著,無形地推動著宇宙世界的形成,天地萬物的生髮,萬法萬事的變化。

道,是宇宙之起源,天地之本始,造化之樞機,支配著物質世界的變化。

道,不僅是萬事萬物發展的總體規律,更是宇宙萬物的本源本體。

可以說出來的“道”,就不是水恆之道。水恆之道就是“非常道”,是形而上無法感知的,也是不能用語言來表述的。用語言表述的則是“可道”,就不是道的本身。

“可道”是道的運動與變化、道的存在以及它的功能與作用,就產生了實際而具體的各種方法、途徑、規律、法則。

“可道”的形成就有萬物的消與長、少與老、生與死、因與果等。那麼用語言來表述的“可道”並非道的本體。

基於道從無名到有名所呈現的本體差異,進一步通過“可道”與“常道”來闡述“名”之“可名”與“常名”的道理。道本無名,先天地生,這是本源,勉強用語言文字表述的“名”不是那永恆存在的名,乃假以代號之名,故非“常名”。

道形成了,名也有了。用言語來表達的道與名,就已經不是它本真的面目了。無是天地之始,生養萬物,孕育萬物,故為母。《道德經》四十章:“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有無相生,有動有靜。


集雅軒建窯文化創始人


道為混沌的初始狀態,人們一直不明白這個世界是怎麼來的,所以把這個原始的狀態總結成一個字,那就是道。

所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道是獨一無二的,道本身包含陰陽二氣,陰陽二氣相交而形成一種適勻的狀態,萬物在這種狀態中產生。萬物背陰而向陽,並且在陰陽二氣的互相激盪而成新的和諧體。人們最厭惡的就是“孤”、“寡”、“不穀”,但王公卻用這些字來稱呼自己。

所以一切事物,或者減損它反而得到增加;或者增加它反而得到減損。別人這樣教導我,我也這樣去教導別人。強暴的人死無其所。我把這句話當作施教的宗旨。





草莽先生


老子在《道德經》開篇闡明道,非當時社會一般的道, 即人倫、常理之道,也非當時時人所能命名之道。

“道”在老子那裡已經超越了世俗社會生活,更加接近於自然法則之道,因為天地萬物的始基與母源在於“道”,由道開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十二個字,是老子《道德經》九九八十一章的第一章的開頭句,也是道經的總綱。

“道可道,非常道。”前一個“道”同於後一個“道”,都是名詞“道路”的意思,但前一個“道”特指聖人之道。中間的“道”,是名詞用作動詞,為“行走”的意思。“常道”,指沒有體道的平常人行走的道路,也即追求外在的名利之道。





銳視界正能量


道可道,非常道

道可道,非常(恆)道。出自老子《道德經》第一章。[1][2]

中文名

道可道,非常道

出處

《道德經》

屬性

哲學思想

涵義

人世間的道理需要不斷修正完善

簡介

《老子》開篇即說:“道可道,非常道。”後人在詮釋這句話時,產生了歧義。在北宋以前,主要有三種不同的詮釋:

(1)道若可以言說,就不是永恆常在之道。

持此種觀點的人為《老子》注家的主流。從戰國末期的韓非,到西漢嚴遵、東漢河上公、曹魏王弼、唐代成玄英、陸希聲等人,都主張道不可言說,主要是為了體現美感。

(2)道可以言說,但不是人間常俗之道。

唐代李榮說:“道者,虛極之理......以理可名,.稱之可道,故曰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非常道者,非是人間常俗之道也。人間常俗之道,貴之以禮義,尚之以浮華,喪身以成名,忘己以詢利,失道後德,此教方行。今既去仁義之華,取道德之實,息澆薄之行,歸淳厚之源,反彼恆情,故曰非常道也。”李榮把“常道“解釋為“常俗之道”,認為老子之道不是常俗之道(儒家)。司馬光的詮釋接近第二種觀點。司馬光說:‘耳世俗之談道者,皆日道體微妙,不可名言。老子以為不然之所謂道者曰道亦可言道耳,然非常人之所謂道也。......常人之所謂道,凝滯於物。”司馬光跟李榮一樣,都主張道可以言說,都不從本體的意義上診釋“常道”。這是他們的一致之處,也是他們跟絕大多數《老子》診釋者不同的地方。但他們二人對“常道”的具體解釋,一個指人間常俗之道,一個指常人所謂的道。雖然二者的字面意義相差無幾,但實際內涵則大不一樣。李榮作為一個道士,他所說的“常俗之道”,從其解說來看,顯然是指儒家的仁義禮教。’而司馬光作為一個正統的儒家學者,他不可能認同道士李榮的觀點。他對老子之道與常人之道的區分,是從認識水平來說的。他批評平常人所謂的道“凝滯於物”,是說平常人的·認識侷限於具體事物,只能認識表現具體事物中的“道”,而不能超越具體事物,認識道休之大全。

(3)道可以言說,但道非恆常不變之道。

唐玄宗說:“道者,虛極妙本之強名也,訓通,訓徑。首一字標宗也。可道者,言此妙本通生萬物,是萬物之由徑,可稱為道,故云可道。非常道者,妙本生化,用無定方,強為之名,不可遍舉,故或大或逝,或遠或返,是不常於一道也,故云非常道。”唐玄宗把“非常道”解釋為“不是常而無不變之道”,認為老子之道是變化無常的。[3][2]


李玉景大師


這個問題比較難回答,怎麼說呢?可以說非常簡單,道就是天地的運行規律。但又非常複雜,想要把什麼是道弄明白是一件極難的事情。即使老子本人都說不清楚,整部道德經洋洋五千言都是在講什麼是道。道既是“無”、又是“象"、也是“一”、還是大”。因此才有了道德經的開篇“道可道,非常道"!

本人極其喜歡道德經,研習多年,雖小有感悟,但也不敢說讀懂讀透了。連老子老人家都沒能說清楚,我更不敢說能夠說清楚了。雖然不能說清,但還是能談些感悟,寫出來與大家共勉,請各位斧正!

我是這麼理解的,道是一種規律,是天地萬物的運行方式,在不同的時代所表現出來的現象也是不盡相同的。還是那句話,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道可大可小,無處不在。小到一棵小草,大到整個宇宙,無不沒有道的加持!因為每個人對道的感悟不同,所以道在每個人的意念中也是各不相同。

我覺得我們沒必要執著於什麼是道,只要按照自己所感悟到的道來行事就好了。就好像在日常的生活中,樂於助人是道、孝順父母是道、夫妻和諧是道、積極向上是道。當然了,你要是偷奸耍滑、投機取巧、為富不仁、大奸大惡也行。道不會干涉你如何行事,因為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自然也是道。所以善惡隨人作,福禍自己招。

由於時倉促,沒能多寫。請各位同道發表高見,共同探討,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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