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年輕人,
在無性的婚姻裡,
假裝還相愛?
01“我結婚三年,但仍是處女。”
小萌是朋友圈裡出了名的乖乖女,孝順懂事又聽話,到了二十多歲還沒談過戀愛。
在她24歲那年,父母帶著她去隔壁村相親。男方阿超,家裡是做生意的,經濟條件還算可以,但男孩長相處於中下水平。
父母問小萌:你覺得這個男孩怎麼樣,中意嗎?
小萌有些猶疑,反而問父母:我不知道,你們覺得可以嗎,我聽你們的~
媽媽見女兒沒反對:這男孩家裡條件可以,你去了也不會受苦,再說男孩也有份工作,我覺得是不錯的對象!
於是,她從了母親的意願,兩個人開始確定了所謂的“戀愛”關係。
可沒想到,這份稱之為“初戀”的感情,處處充滿了被動和無奈!
因為阿超好像對談戀愛不感興趣,兩人很少有增進感情的行動!每次見面,總是雙方父母帶著各自的孩子一起吃飯相聚。
有時候,小萌會問我們:這種感情還要不要繼續?
我們問她:你喜歡這個男孩嗎?
小萌一臉懵逼:我不知道啊,反正也沒談過戀愛,但是我父母挺喜歡的,這些都是他們安排的。
我很詫異:這年頭戀愛還要父母來安排,你是在說相聲嗎?
小萌雖然是個沒主見的人,但對我們的建議似乎並未放在心上。
一年過去了,兩個人的約會依然以家庭聚會的形式出現,感情也沒有升溫。
這個時候,父母便開始催婚了。
小萌有些不願意,但父母很堅持:別再拖了,這感情拖久了必定要分手!感情把事給辦了,我們好找點抱孫子!
拗不過父母的“旨意”,小萌只得照辦。心裡卻隱隱在想:我們倆在一起這麼久什麼都沒發生,要是他有什麼生理障礙怎麼辦…
就這樣,在雙方父母的安排下,兩人舉辦了婚禮。
婚房是阿超父親在城裡買的安置房,他們把一套三室一廳房子改造成了六間臥室,租出去五間。
住在這樣的環境裡,她時常會覺得沒有家的感覺。
奇怪的是,結婚後,兩人雖然同睡一張床,但卻始終保持距離,沒發生任何肢體接觸。阿超也很少說話。
他們白天各忙各的,晚上回來交流甚少。兩年過去了,父母看著兩口子還沒有孩子,都開始催生:小萌,你們倆怎麼還是沒動靜?
小萌一臉無辜:他不碰我,怎麼懷?
父母急了趕緊和親家商量對策,在阿超父母施壓下,雙方的關係有所好轉,但始終還是沒有發生關係。
一晃結婚三年了,他們依然沒有走到那一步。28歲的已婚小萌,竟依然還是一個“黃花閨女”。
究竟是阿超根本不愛她,還是阿超那方面有問題,我們也不好意思再多過問。
但是,長此以往守著一份無性婚姻,我想小萌內心裡一定很憋屈,很受傷吧。她說,再堅持一年,如果還是沒有進展,她就起訴離婚。
我感嘆,真是傻姑娘。她又要浪費一年青春了。
02 “結婚了,老婆從來不讓碰!”
在無性婚姻裡備受摧殘的,不只是女人,也有男人。
像我們小區保潔阿姨的女兒小潔,就讓她的老公柱子獨守空房好多年。
她人長得不算漂亮,瘦瘦黑黑的,平時還酷愛中性打扮,大家從沒看過她穿過女孩子的衣服。
兩年前,父母看她不愛打扮自己,生怕嫁不出去,趕緊張羅著她的終身大事。湊巧隔壁王嬸幫她相中了一個如意郎君,說是個準拆遷戶,所以急著找對象,正適合小潔。
小潔在長輩們的安排下去相親了。男方柱子是長沙市開福區的居民,家裡不僅馬上要拆遷,未來公公還是個包工頭,經濟條件十分優越。
唯一的不足是,柱子身材較矮小,皮膚又黑又黃,五官也不夠端正。
小潔沒有看中他,但出於尊重,並沒有當場表態。
回到家裡,母親便開始責怪女兒:你怎麼就不表現積極點咯?人家拆遷了你也可以分到人頭費呢!
小潔反問:你看他那慫樣,我不喜歡那種!
母親急了,立馬給女兒洗腦:
你自己很漂亮嗎,男不男女不女的,有個男人接手就不錯了!再說呢,人家要房有房要車有車,家裡還有那麼多的拆遷款,你上哪裡去找這樣的條件?你看你媽,掃了一輩子的大街,沒過過一天好日子,難道你想和你媽媽一樣過苦日子嗎?
小潔沒有吭聲,而母親仍不依不饒:
女人嫁人就是第二次投胎,投到了好人家下半輩子就幸福!這個道理你應該明白!你第一次沒投好,就要把握住第二次的機會!媽媽兩次都投錯了,所以命這麼苦,說著便淚如泉湧。
看著聲淚俱下的母親,小潔妥協了,嫁就嫁!
倉促相處三個月後,他們就準備結婚了。男方給的彩禮十分豐厚,小潔父母笑開了花,經常到處炫耀他們嫁了個有錢的親家。
婚後沒多久,公婆便開始催生。但柱子十分煩惱:我們結婚後就沒同過房,你叫我怎麼生?
原來,小潔一直拒絕和柱子有親密接觸。因為她對他根本沒任何興趣。
慢慢地,這件事情就成為了公開的秘密,在我們小區傳開了。
大家都在討論:小潔會不會是同性戀呀。
由於小潔一直住在單位宿舍,回來得也不多,所以平時有什麼癖好大家並不瞭解。小潔到底是不是隨便找個人“形婚”,我們無從知曉。
而看到如此奇葩的兒媳,家大業大的公婆自然步步緊逼:要麼趕緊生娃,要麼趁早離婚!
小潔母親慌了,連忙上門求情:
別離婚啊,離婚了大家都是二婚了,對誰都不好,多給年輕人一點時間,他們可能太小了,有些事情還沒做好充足的準備呢…
公婆不好撕破嘴臉,答應再給小倆口半年時間。但是,半年後,他們倆還是隻有夫妻之名卻無夫妻之實。
前不久,二人離婚了。小潔並沒分到拆遷款,淨身出戶。把她的母親給氣到炸了。
傻傻的柱子,沒有怨言,沒有責怪,也沒有說出其中的實情。只是按照父母要求,迅速開啟了新的尋偶之旅。
03“如果不愛,又哪來的性?”
我們無法阻止,在這個崇尚戀愛自由的年代,仍有人信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可被安排、被操縱、被矇蔽的婚姻,真的會幸福嗎?
我想多半不會幸福吧。
因為兩個人相愛,才是走進婚姻的前提。
兩個不相愛的人,若其中一個有生理障礙或特殊心理癖好,他們可能會不願把自己的全部交給對方。
於是,出現了無愛又無性的婚姻。
一方苦苦試探,而另一方卻無動於衷;一方事不關己,而另一方卻委曲求全。
這樣的婚姻,毫無疑問一開始就是個錯誤。
作為父母,一段婚姻的評判標準,不應該只看物質,還要考慮兒女的心理感受,兩個人的適合程度。
作為子女,對擇偶應有自己的判斷能力,不能連終身大事都聽憑父母安排,畢竟和對方過一輩子的不是父母,是你自己。
試想,小萌若是一個有主見的女孩,就不至於苦苦等待三四年。
同樣,柱子如果是一個有立場的男孩,就不會和一個連性取向都沒弄清楚的人結婚。
作為無法交付身體的一方,應該坦白自己的生理或心理障礙,而不應該白白浪費對方的感情和時間。
因為婚姻不是掩耳盜鈴,因為結婚必定要生子,因為有名無實的關係終究破碎。
無性婚姻能撐得了一時,卻無法矇混過一世!
婚姻中,連愛都沒有,又何談性?連睡都睡不到一塊,又何以過餘生?
所以,結婚,真的不是兒戲,真的不能太過草率。
如果不愛TA,如果碰都不想碰TA,千萬別假裝靠近TA,更不要以婚姻的名義耽誤TA的人生!
『今日觀點:如果你也深陷“無性婚姻”泥槽,你會選擇表面維持還是狠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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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歲歲又重陽 戀愛 父母該不該為子女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