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工作十六年,昨天被辭退,在職期間,五險一金都按時繳納,該怎麼要求賠償?

冬日暖陽128369831


如果公司辭退你,需要給你補償。幹一年一個月工資,不足半年算半個月,過半年不滿一年,算一個月。辭退提前一個月通知,否則加一個月工資 。

賠償工資標準,本人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福利,話費,餐補等 ,不扣稅,補繳保險的工資。


雪夢冰淚


說說我們公司是怎麼做的吧,供大家參考!

在同一家企業連續工作十六年,肯定是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在這種情況下,要辭退員工是非常困難的。


因為勞動法規定,對於這種員工,除非員工違規且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公司進行正規裁員(正規裁員的手續很複雜的,需要備案公告等),否則是不能辭退的。我司對這樣的員工一般都是這樣操作的:


1、協商辭退

就是和員工商量,讓員工離職,公司給與員工一筆補償金。通常這筆補償金都是N+X,我司一般是N+1或者N+3,能厚著臉皮多耗兩個月的就N+3。臉皮薄的基本就N+1了。


2、裁員辭退

上年經濟形勢不好,我司啟動了兩撥裁員,都是備案的正規裁員,這個真沒說的,基本就是N+1,簽字後電腦系統自動封閉,有幾個省,為了搶裁員名額都快打起來了。


3、逼迫辭退

公司通過嚴格檢查員工的報銷等,查找員工的違規事件,然後手拿證據再辭退員工,這個時候給員工的補償金就比較少了,通常都是允許員工不幹活耗幾個月,找新工作。


總之,如果是公司把你辭退的,肯定是要給補償金的,通常就是N+1;但要注意的是,N+1這個是正規裁員或者協商辭退的範疇。如果是企業違規單方面強制辭退,可以主張2N的。不過一般私企都不會玩這麼正規的,他們通常都是逼迫員工主動離職,這樣連補償金都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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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再出發


私企工作十六年,現在被辭退,在職期間都有五險一金按時繳納,現在被辭退題主想知道應該如何要求賠償,有哪些賠償。

首先:

題主在公司工作16年,在職期間都有買社保與住房公積金,那麼這一塊基本上沒有多大的異議了。

如果題主比較較真的話,可以看一下公司所繳納的社保與金積金,其繳費基數是否採取的是本人的正常工資數進行繳納的,如果不是可以要求公司據實進行補繳。

當然如果最後確定沒有按實際工作基數繳納的社保與公積金,那題主可以要求補繳。但是在主張自己這項權利的時候,題主需要清楚的知道,社保與公積金的補繳不光只有公司要承擔費用,個人也要承擔費用,根據時間長短費用多少不定,為此在主張本項權利時,請三思。

其次:

辭退經濟賠償的計算方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為此題主在公司工作了十六年,按此規定應該是16個月經濟賠償金。但是題主需要注意以下兩個條件:

題主的月工資不能高於公司所在地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如果高出三倍只按三倍進行計算,同時規定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得超過十二年。

為此單位辭退題主,能夠得到12個月的經濟賠償,而月工資的計算標準是題主被辭退當月往前推算12月工資的平均工資。

再次:是否存在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向題主提出辭退要求後,即要求題主辦理辭退手續的,那麼用人單位更需要多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保障題主能夠在期間找到新工作。如果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題主辭退的決定,並允許題主再工作一個月後再辦理辭退手續,即公司不再額外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為此具體情況題主可自行判斷。

綜上所述:如果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為題主辦理辭退手續,那麼題主的經濟賠償金可以確定為12月的經濟賠償。當然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這樣的標準進行賠償或者有其它違法行為,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可以主張兩倍的經濟賠償。即24個月的經濟賠償。

作者簡介:阿良姜-專注於職場領域的優質創作者,通過自己的視角觀看職場,分享職場快樂。有興趣朋友可以【關注】我,我將持續為大家提供最新職場資訊。

阿良姜


十年以上必須簽訂無固定合同,十六年早應該是了,勞動法對於無固定合同的員工保護還是很有利的。

至於你為什麼被辭退就不說了,只說你的訴求,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協商處理:每幹一年,就可以提1個月工資補償要求,或者多加1個月,N+1。所以你最多能拿到17個月的賠償。如果你不同意協商,勞動仲裁的話,那就不是補償金了,改為2倍的賠償金,就是32個月工資。

每個月的補償金額算法:往前推12個月平均工資。

如果你的工資水平超過了當地平均工資的三倍,那就按照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三倍標準支付,但是不能超12個月,也就是你能拿到48個月當地平均工資的賠償金。

當然,你必須按照公司流程,做完離職移交手續,不要有把柄落在公司手裡,不然對於金額的補償上會有很多不利因素。


薛家木子李


注意到你的信息中“被辭退”三個字,不知道你是什麼原因被辭退,光從字面上來說,通過合法合規程序辭退員工,用人單位是不需要的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因此,你要確認在被辭退過程中,企業是否都做到以下這些:

1、被辭退,說明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中的辭退條款,那麼,這些規章制度的條款是否合法或與現行法律不衝突?規章制度是否通過合法程序訂立並頒佈(即得到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的通過、或公示後,勞動者無意義)?規章制度版本後,公司全員是否都學習培訓並瞭解相關的條款?

2、被辭退,什麼原因?是否有具體的事例或詳細的證據證明你確實違反了制度,這些包括人證物證。

3、辭退的事件,如公司有工會,那麼是否告知工會並得到工會同意?

以上,如果公司缺少其中的某個環節的,都屬於違法辭退,你可以找勞動仲裁委員會主張自己的權益。


HR盧子


樓主您好,私營企業工作16年,昨天突然被辭退,在職期間五險一金都按時交納,那麼該怎麼樣要求賠償呢?很明顯如果說是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的,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待遇,並且還可以獲得領取失業金的待遇。

經濟補償待遇的原則是根據你在企業單位工作的年限來決定的,那麼你工作的16年最長補償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全額工資待遇,或者說你們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待遇。那麼也就相當於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或者是你本人的工資待遇,這是你能夠獲得的經濟補償,當然你還可以獲得失業金的待遇。

因為你參加了16年的五險一金,就說明你的失業保險也參加了16年,那麼在這樣的前提下,你最長可以領取不超過24個月的失業金,而且在領取失業金的過程中,你的職工醫療保險是由失業金來給予交納的,對你來說這些待遇都是可以正常享受的。


懂社保


如果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正常繳納保險,那麼久就不能從這方面去找公司的錯處,要求賠償了。

那就從解除勞動合同方面來考慮了。

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是員工方面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只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可。

一個從公司方面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單方面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和員工進行協商,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協商的條件員工可以和公司談,最少N倍補償金。

合同到期,公司不願意和員工繼續簽訂,公司需支付N倍補償金。

因為經濟原因,公司需要裁員的,需要給員工N倍補償金。

但是,如果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比如曠工、遲到多次;犯有重大錯誤,讓公司產生巨大損失;有刑事犯罪等情況,公司可以直接解除,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如果公司在不滿足上述條件下直接解除,屬於違法解除,可以去勞動仲裁,要求2N賠償。

具體的可以找《勞動合同法》條例。


清茗


從“辭退”這一點來說,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與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獲得12N+1經濟補償金。

我是職場新人秀,私企工作十六年,昨天被辭退,能獲得那些賠償。

在私企工作十六年,單從這工作年限這一點來說,勞動者已經符合《勞動合同法》中關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如果勞動者沒有提出反對意見的話,用人單位應於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如果和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用人單位辭退你,應該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

經濟補償金(N)最多賠償12個月工資。

用人單位單方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而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以及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按半個月工資計算;最高支付經濟補償年限不超過12年

。其中月工資標準這塊要說明一下,如果月工資高於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話,按月工資三倍的支付。也就是說單從經濟補償金這塊來說,即便在用人單位工作16年,用人單位也只支付12個月月工資。

代通知金指的則是N+後的那個(1)。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才可以解除,如果遇到今天通知明天就不用來的這種即時生效的辭退通知的話,用人單位就需要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單從這兩塊來看的勞動者得到12N+1的補償金

二倍賠償金。

要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就涉及到了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這塊由於介紹的不是很詳細,具體是否是違法勞動合同還需要看一下勞動合同法。

另外還可以申領失業金,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則是失業保險在本單位累計繳納滿1年,非本意願中斷就業也就是俗稱的“辭退”,另外有重新就業的意願,只要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就可以到有關地區申領失業金,最高可能24個月。而且在失業期間是正常醫療保險待遇的。

總之,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給予經濟補償,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標準工資。


職場新人秀


你工作了16年,如果這16年全部都在這一家公司做的,那公司應該和你籤無固定期的勞動合同了。如果你確實是和公司籤的無固定期的勞動合同的話,公司一般不會辭退你的,如果公司確實是因為經營情況不佳,需裁員的,那麼公司必須補償你16個月的工資,補償是你有一年工齡補一個月算的,最高不超過24個月。


老馬頭上海


2015年離職我愛人單位協商賠了28萬。剛開始只說給3萬打發我們,我告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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