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評:想買農房來居住,這些問題必須弄清楚

新冠肺炎肆虐,居住在城市鋼鐵森林裡的朋友禁足在家,只能通過手機看看外面的世界。

看著住在農村的朋友發的朋友圈,無比羨慕可以出去曬太陽,在自家院子裡自有活動。萌生出,是不是也能去農村買房居住,當一個休閒之所的想法。

那麼這個想法有哪些合理的?能不能實現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1.從肺炎疫情的分佈來看,農村的感染率普遍低於農村,傳播速度也相對低很多。

究其原因,以下是農村享有天然的優勢。也是眾多城裡人趨之若鶩的原因。

A.人口密度低

農村面積大,耕地山林多,人口不集中居住,人口密度小,人員來往相對少。

B.綠化率高

大部分農村除了耕地之外,存在眾多的山丘、竹林、樹林,都是天然的氧吧,空氣好,有益於延年益壽。對於天天吸霾的城裡人來說,極具誘惑。

C.公共空間大

城市的房屋,大部分都是住高層,買別墅的是極少數。每家每戶的面積有限,公共空間少。不像農村,隨處都可以是公共空間,每家每戶的院落,池塘,河流,田埂都是可以玩耍的地方。

農村居住好處多,成為城裡人流行的時尚。節假日,開著小車到農村小院居住,別提多舒適了。

熟悉我的人知道,接下來我又要說風險了。不錯,農村房屋具備何種優勢,不過是不是可以隨便買呢?

2.購買農村房屋的法律風險

A.城市戶口買農村房屋,合同有效嗎?

王某是成都某區的人,一次偶然的機會在都江堰遊玩的時候看上當地優美的風景和沁人的空氣,準備在當地買房子。看過一些商品房之後均不滿意,經人介紹買了一處泰安鎮某村的農房。合同簽訂,交了錢。王某開心的搬進去小住了一段時間,以後更是有空就過來居住。

2016年的時候,賣房的老人家去世,子女為了爭奪遺產,把王某起訴到了法院,要求歸還房屋。後經法院審理,判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老人子女退還購房款加利息,王某退還房屋。

看到這裡,肯定大家都費解。簽了合同,給了錢,搬進去住了,為什麼王某的官司還是敗了?

原因是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非本村人不能進行買賣,宅基地使用權是村民才能享有的權利。所以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這一點請大家一定要記住。

B.如何規避合同風險

看到這裡很多聰明人,心裡就有小九九了,既然不能買,那我就租,租賃時間寫上長期,這不就變相所有了嘛。

很遺憾的告訴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超過時間無效。

所以哪怕合同上寫著永久租賃或者長期租賃,一旦超過20年,原房主還是有權利可以起訴索回房屋。

那麼想買農村房屋的城裡人如何才能規避這個風險呢?

我的建議是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期限不超過20年;

如果非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合同裡面,必須約定清楚房屋的面積,地理位置,如果遇到拆遷了拆遷款如何分配;

如果家裡父母的戶口還沒有遷出的,儘可能的在老家申請一塊宅基地修建房屋。

C.遇到拆遷,拆遷款歸誰?

有的農村房屋買賣之後,可能會面臨拆遷。因為蘊含巨大的利益,這個時候原房主很有可能跳出來要求分配拆遷款。

這個時候原房主很有可能起訴買方合同無效。根據我們的辦案經驗和裁判案例的檢索,這種情況下,法院雖然會判定合同無效,但是對於拆遷款的分配,買房人是可以分到大約4成左右。

雖然有一定風險,但是雙方只要都誠信,不扯皮,農村房屋買來居住是個非常不錯的選擇。

如果是你,你會選擇購買農村房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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