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在家办公按60%工资发放合法吗?为什么?

邻家永青


疫情当前,关于薪资的问题成为近日热议话题,在家不出门就是为国家做贡献,鼓励在家网上或通信办公越来越让一些单位提倡。

这里就出现了一些问题,关于员工在家办公是否是上班,是否应当给全部的工资收入等。

其实在这方面,国家也有一些表态,就是让公司与员工协商,毕竟疫情已经给不少的企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如果一味的强调个人收入,不考虑企业的实际困难也是不合理的。人们要理智的看待问题,通过协商解决。

现在,企业上班不正常,是因疫情防控的需求,为了防止疫情扩散,采取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减少人员聚集,对上班造成影响。

我们单位坚持三分之一的人可以上班,符合条件的人坚持轮班制,这样既解决了人员聚集上班,也可以让员工得到必要的休整。

疫情给人的压力是很大的,精神上的感觉是很重的,一定要采取必要的精神疏导,不能一味的只强求工作。

如果单位提出按60%的标准发放工资,我们要确实弄清楚是否与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一致,一定要考虑双方的情况。

毕竟减少工资收入会给家庭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有些家庭担负着房贷、车贷、子女教育支出等重担,一旦减少工资,会让家庭出现问题。

所以,公司和个人一定要协商好,照顾到双方的利益。团结起来,共度难关。


职场同步


肯定是不合法的,应该全额发放!我表姐最近在家办公就遇到类似的案例。
表姐在一家网络私企上班,2月3日,公司就通知员工正式复工,只是因为近期疫情依然严重,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允许员工在家办公,并且薪资按照100%正常发放。
一开始,表姐非常开心,跟家人亲戚都说公司还是非常人性化的。一方面,不用上下班坐公交减少了很多感染风险,另一方面,在家还能照顾老人和小孩。
只是好景不长,没过两天,公司就发邮件通知,所有在家办公的人,按照60%的工资发放,而选择在公司上班的人还是按照100%正常发放。
这让表姐陷入了苦恼,月入过万的她,薪资缩水将近一半,家人劝她不要太在意,毕竟赚钱是永远的,生命要珍惜。
表姐还是不服气,查阅劳动法,看看法律是否有保障,希望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针对表姐这样的情况,是目前很多在家办公,公司不能发放全额工资的一个缩影。

其实,近期针对疫情的特殊情况,人社部专门下发通知。
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也就说,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而不是单单的60%。在家办公属于正常劳动,所以,应该全付工资,只是这个标准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工资。
以北京为例,凡是居家办公的员工,根据北京市人社局发布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这个最低工资标准,每个地方施行的还不一样,比如:
广东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
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总之,这段时间,还没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居家办公应该按照标准工资全额发放。如果在家办公只是按照60%发放,那一定是不合法。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向当地劳动局举报投诉。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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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说职场


不合法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公司也有公司的难处,单纯的站在法理来说的话就是不合法。

讲一个有趣的案例

王隔壁在家里面努力办公,因为公司领导下发的新条令,对于投标图纸设计的员工尽可能的在家办公,然后办公完成之后,通过加密软件的方式将对应的图纸发送到公司对应的机组上。

王隔壁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周,因为当时的工资是按周计算的,按理来说他每周应该领732块5毛6。

但是这一次公司给他发的工资是732块4毛3。

王隔壁看着手机当中的账号汇款激动万分,手一抖,把手机给摔了个稀碎。

紧随其后,他告诉公司领导,之前的时候你每周发给我工资都是732块5毛6,为什么这次发给我的工资是732块4毛3?为什么少了1毛2?

公司领导听着懵圈了,挠头问道,不是少了1毛3吗?怎么会少1毛2呢?

紧随其后,公司领导说,因为你在家里面办公,我看不到你的工作状态,你很有可能偷懒,所以这一部分钱就是扣掉你偷懒的钱。

具体分析一下这件事

1.在哪办公都是办公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就是在家庭办公和在企业办公有着共同的工作性质,那就是去工作。

甭管你是在家里办公也好,还是在企业办公也好,只要每天完成对应的任务额度,你就可以领取每天对应的薪资奖励。

这一部分的奖励是不会打折扣的,不可能说因为你的家庭工作,所以扣了你40%或者更多。

2.办公期间的违规违纪另算

如果员工在家庭里面办公,但是控制不住,自己有事没事就玩手机,工作效率也跟不上去的话,公司领导扣除你的薪水,扣除你的工资是理所应当的。

因为你的任务没有完成,你在工作当中消极怠工了,所以公司就可以扣除你薪水。

同样的道理反过来看的话,如果自己积极主动的完成任务,并且每天能够把这一轮的任务完成的话,公司领导也没有任何权利去扣除你的薪水。

3.领导无权以这样的方式扣除员工薪水。

很多领导会说,在家庭办公里的工作效率必然会降低,所以公司领导必须从这方面考虑,扣除你对应的薪水。

但是我们要注意一点,那就是公司领导没有任何权利以这样的方式,以这样的理由去扣除员工薪水。

如果领导通过这样的方式扣除员工薪水的话,我们大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诸多手段来索要对应钱财。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的话,这个时间段公司领导依然能够发工资,本身就已经不错了。当然这句话绝对不是说为公司领导求情,只不过就目前来看有一部分企业,可能他们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了。

作者:职场全能王,优质职场领域创作者,职场速成师,企业管理咨询顾问,擅长职场问题指引和辅导。欢迎大家赞、转、收、评,期待大家的关注~~~

职场全能王


单位如果单方面强制执行在家办公,且按照60%工资发放,这属于不合法。

因为这已经涉及到了劳动合同变更。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时制,劳动报酬进行约定,现在因为疫情的原因,公司让员工在家办公会按照60%的工资发放,已经属于劳动合同变更。

关于劳动合同变更,必须双方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劳动合同。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让你在家办公按照60%工资发放,而你又不同意的话,那么原单位只能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执行,而且你需要去单位上班,单位发100%的工资给你。

或者单位不同意,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支付你补偿金,你就可以离职走人了了,然后还可以领失业金。

如果这种情况下,你同意单位的决定的话,那么属于同意劳动合同变更,也就是说对于劳动时间,劳动地点,工时制,劳动报酬等一系列的方式同意调整,如果双方签字同意后,单位这么做便是合法的。

但是现在因为疫情的原因,单位出现暂时性的困难,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你想趁此机会离职的话,可以选择不同意,如果你暂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下家,而且现在这种情况离职后也无法再次入职,那么可以同意单位的做法。

其实在家办公也有在家办公的好处,比如说省去上下班的时间,灵活办公,幸福感更强,还可以兼顾家庭,很多人都渴望这种在家办公的模式呢。

因为疫情,很多企业都会受到一些影响,不知道你的单位属于什么行业,如果受到影响,很有可能下一步裁员或者降薪,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做好心理准备的。

不过,树挪死,人挪活,如果这个单位十分不人性化,还违法,那么我们便没有必要继续在这里工作,大不了离职,但是如果单位对你还不错,你可以考虑和单位共渡难关。


HR杂谈


这段时间在家办公按60%发工资是否合法?这一问题并不能一概而论:

第一、首先要明确题目讲的“工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还是最低工资?如果是约定的工资,并不一定不合法,但如果是在家办公发给最低工资的60%,一定是不合法的。

第二、所谓"这段时间"是指疫情期间,导致职工无法正常在单位上班。按照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规定,停工停产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通常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应到今年国务院调整法定春节假期满后一个月即3月2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的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比如江苏省规定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以上,陕西省规定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5%以上。

第三、因此,经单位同意职工在家办公的,在2020年3月2日前,企业应当支付劳动合同约定标准100%的全额工资;疫情超过该时间的,企业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而不以60%为标准。





焦保宏


不合法,但还是以理解为主吧!

按照正常思维,在家办公也是办公,而且还会用软件打卡,表示我在正常上班,因此必须发放全额的工资,这是站在法律的层面上来说的,那很明显发放60%的工资肯定是不合法的。

现在我们先把法律放一放,谈一下“情”字。

1、公司的业务肯定会受到影响,从而导致利润的减少。

在疫情的特殊时期,除了维持日常生活的行业,每一个行业都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现在员工在家办公,我能想到的就是自媒体行业不受影响之外,其他的行业都不能达到原来的业绩,这就直接导致公司的业务量大量下滑,那随之而来的就是公司利润的下滑。

就算利润下滑,公司实体没有正式开门营业,但是房租还要出着(当然有一些房租会得到减免,但毕竟是有限的,可能房东还需要房租去还贷款,这就是资金流动的方向),这些费用都是老板出的。同时还要支付员工的工资,有多少企业老板对此也是深表无奈,基本上都属于入不敷出的现象,也是没有办法才选择支付60%,如果在这个时候不能支持公司和老板,公司随时都有可能出现资金链的断裂,那员工可能连60%的工资都没有了,怎么维持现阶段的生活。

一旦失业,在这个特殊阶段,是很难能够找得到喝工作去上班的,因此请理解公司和老板的决定,再撑一段时间,等战胜疫情,生活和工作就能恢复正常。

2、自我检讨一下,你在家办公有没有偷懒。

其实针对在家办公,充满了无奈,各种沟通交流都是通过网络,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在听自己讲话,或者是不是在工作等等。

特别是有孩子的家庭,而孩子又有五六岁以下的孩子的,实在是没有办法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听到最多的话就是:妈妈、陪我玩,妈妈、你在干嘛、妈妈、我要怎样怎样……而这个时候作为家长,大部分的选择都是停下手里的工作去照看一下孩子吧!

因此在家办公的人都不能否认有一部分的工作时间挪用到了家庭时间上,做到了真正的工作家庭两不顾,那是不是也可以稍微的降低一下上班的工资。

小结:在现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然后就是要支持公司支持老板,和公司共渡难关。


大牙嘟嘟职场论道


不合法!疫情的确给一些中小型企业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但面对这种现实情况,企业也不能够在员工薪酬待遇上打折扣,这一点有关部门已经三令五申的强调过了。

疫情期间关于返岗的相关文件支撑

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企业联合会等多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兴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该文件明确了几个问题,一个是对因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二是隔离结束后,仍需要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间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以上明确了隔离观察和继续治疗两种情况的工资发放比例,未提及远程办公的薪酬发放形式,故我认为返岗办公与远程办公应同等对待,实发全额工资。

《劳动法》关于病事假的文件支撑

《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事假和病假的工资支付方式,事假、病假为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自行制定,但不可低于本地工资的80%。并未明确因紧急突发性事件而导致的延期工作如何定义,我认为《劳动法》作为上位法没有明确具体标准,应以疫情期间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执行上述文件要求。

疫情在前,当全力以赴

这次疫情来的很突然,传染速度、严重程度均前所未有,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阻断传染空间,让病毒没有扩散的可能。恰逢传统节日春节, 各地政府也是深思熟虑才做出了延期复工的决定,为的是降低传染率,从长远意义降低损失。而这个时候虽然中小型企业有苦难言,但只要坚持过去,有关部门肯定能够出台相关政策,提升中小型企业经济活力,甚至想办法让这些企业起死回生。

面对疫情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如何防止复工后的传染,别一心只看着员工碗里的饭,在这个时候从员工碗里抢饭我只能说在为自己自掘坟墓,更是给疫情工作釜底抽薪。


办公室锦囊


让你加班不愿意,加班费少了不愿意,在家办公给你60薪水不愿意,国家危难时刻,共渡难关,有啥不乐意的。我就乐意,给60就行[呲牙]


瑀凡的爹


目前形势合法了。今天《人社部关于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12条意见》第五条“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实际上是允许企业在不裁员前提下对部分员工工资协商打折。


milobaby


合情不合法,中国人个情大于天的国家,你已经品吧,听那些律师的解决不了问题。

比如说你因为这个60的工资离职了并且劳动仲裁后得到了自己应得的,然后呢,你还要去找新的工作单元,面试时候HR问你上一份工作离职原因你怎么说,因为接受不了疫情期间跟公司同舟共济然后把公司给告了?好说不好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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