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襲醫事件,嚴懲不貸

原創|襲醫事件,嚴懲不貸

2020年1月30日0時15分,礄口區公安局接到市第四醫院(西區)報警稱:“醫院12樓有病人家屬打醫院護士”,分局調派民警趕赴現場處置。民警進入隔離病房,將打人者柯某帶離現場。經查:柯的岳父(68歲)因病毒性肺炎當日在醫院去世,柯某情緒激動,抓扯並毆打醫生頭部和頸部,醫生的口罩、防護服也被扯壞……

在此之前,2020年1月27日的下午,在湖北省孝感市婦幼保健院,一個從武漢回到孝感體溫39度的發熱男子,因沒開到藥情緒失控,故意摘掉口罩對著醫務人員咳嗽、吐痰。兩名醫護人員嚇得急忙躲開。監控視頻在微信發佈後,引發眾怒,警方也已介入調查處理。

醫護人員衝刺在抗“疫”第一線,竟不曾想背後會被人冷箭中傷。醫生保護著我們,可誰來保護他們呢?這場抗“疫”之戰的大後方,需要我們的良知、支持與守護

原创|袭医事件,严惩不贷

令人欣慰的是,2020年2月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 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我們將通知的內容解讀並與大家分享。

1. 刑事責任與行政處罰保障醫務人員安全

3. 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同司法機關協調配合‍

刑事責任與行政處罰保障醫務人員安全

《通知》指出,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多發的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如下:

(一)毆打、故意傷害、故意殺害醫務人員的;

(二)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的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嚇、誹謗醫務人員的;

(三)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用具、吐口水等行為,可能導致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

(四)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不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檢疫、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阻礙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屍體的;

(五)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損毀、佔用醫療衛生機構的財物,或者在醫療衛生機構起鬨鬧事、違規停放屍體、私設靈堂,造成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進行的;

(六)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衛生機構的;

(七)其他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情形。‍

需注意的是,根據上述侵害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行為本身的社會危害性、行為人的主觀惡性等,可對行為人予以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當行為人侵害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時,當依據我國《刑法》具體確定行為人所涉罪名與刑罰。與上述情節相對應的《刑法》規範,包括但不限於: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概言之,如犯罪動機卑劣、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或者所犯罪行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影響惡劣的,當從嚴懲處,符合判處重刑至死刑條件的,會被依法判處。

原创|袭医事件,严惩不贷

2013年發佈的《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規定 “根據醫院工作量、人流量、地域面積、建築佈局以及所在地社會治安形勢等實際情況,配備專職保衛人員和聘用足夠的保安員,確保安全防範力量滿足工作需要。保安員數量應當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則,按照不低於在崗醫務人員總數的3%或20張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門診量的3‰的標準配備”。

2017年,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於印發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意見的通知》再次提出“將維護醫療秩序作為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的重要舉措來抓,將加強安檢安保措施作為防控違法犯罪的重點舉措積極推動,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取得實效”等要求。

本次就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進一步要求,醫院安保與公安共同行動,安保隊伍需重點關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院發熱門診、隔離病房等人流密集的重點診療區域。與此同時,各地

公安機關要全面提升定點救治醫療衛生機構勤務等級,強化顯性用警,加強巡邏防控,並按照“一院一專班”要求,指導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確保醫務人員和醫療衛生機構安全。

原创|袭医事件,严惩不贷

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同司法機關協調配合

《通知》要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要主動加強同公安機關

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期間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信息通報、共享、處置和反饋機制,對於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風險隱患,應當立即通報並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同時,公安機關與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積極溝通協調,積極配合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案過程中提出的補充、核實證據等意見建議。人民法院在審判過程中發現醫療衛生機構存在安全保衛機制不健全等問題的,應及時提出司法建議。辦理相關刑事案件遇到法律適用問題的,應分別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如此,全國一盤棋,疫情防控期間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案事件可及時處理,及時判決,以回應社會關切,保障醫護人員的人身健康與醫療秩序的有條不紊。

醫務人員舍小家、顧大家,全力救治患者、防控疫情。患者及家屬毆打、辱罵醫務人員、故意擾亂醫療秩序實為不該。當前,疫情防控處於關鍵時期,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是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的重要保障。在此,我們深切祈禱病疫能夠早日結束,

不能讓逆行的英雄們流汗又流血

原创|袭医事件,严惩不贷

《ICO黑洞:創新融資瘋狂的背後》

肖颯,垂直“金融科技”的深度法律服務者,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社會科學院產業金融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金融科技與共享金融100人論壇首批成員、人民創投區塊鏈研究院委員會特聘委員、《區塊鏈應用藍皮書(2019)》撰稿人之一。被評為五道口金融學院未央網最佳專欄作者,互金通訊社、巴比特、財新、證券時報、新浪財經、鳳凰財經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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