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要求醫療機構落實首診負責制,杜絕“拒收發熱病人”現象

為防止疫情引發的院感事件發生,同時杜絕醫療機構“拒收發熱病人”現象出現,2月8日,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肺炎醫療救治工作暨調整全市新冠肺炎醫療救治專家組成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各級醫療機構提出具體要求稱,各級醫療機構要固定院內高風險人群,對因推諉、拒絕就診而引起疫情擴散的,依紀依法追究醫療機構黨政主要負責人責任。

儘量縮短疑似病例排查時間

《通知》要求,各級醫療機構要充實機構內專家組成員,專家要認真學習更新的診療方案,對隔離留觀病例要結合流行病學史、影像學特徵、實驗室檢查等儘快確定是否為疑似病例,特別是對流行病學史有與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要簡化程序,隔離留觀,參照湖北省疑似病例確診標準,迅速排查確定。

《通知》稱,醫療機構經專家組確定的疑似病例要按照疫情報告要求,及時向屬地疾控機構進行網報,以便疾控機構迅速介入,進一步排查,提高疑似病例的排查檢出效率。在各級衛生健康部門統一領導下,醫療機構、疾控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儘量縮短疑似病例排查時間,確保實現“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

防止院感事件發生

為防止院感事件發生,《通知》要求各醫療機構要相對固定院內高風險人群,按照重點崗位、關鍵環節、特殊群體職工工作性質,嚴格落實工作人員一、二、三級防護標準,對醫院職工密切接觸者要嚴格按標準做好防護工作,嚴防院內職工感染,同時對密切接觸者要做好醫學觀察或隔離留觀工作。其他醫務人員要加強個人防護培訓,嚴防院感事件發生。

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

為防止“拒收發熱病人”事件發生,《通知》指出,各級醫療機構要汲取金昌市中心醫院拒絕收治發熱病人事件的教訓,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建立健全發熱門診各項管理制度,落實發熱門診日誌登記制度,詳細記錄發熱患者就診信息,特別是流行病學史和患者基本症狀,為疾控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提供基礎材料。

《通知》要求,各級醫療機構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壓實醫院黨委書記、院長責任,對初步疑似新冠肺炎患者避免出現推諉、拒絕就診等情況,更不能隨意導引發熱患者到其他醫療機構就診,對因推諉、拒絕就診而引起疫情擴散的依紀依法追究醫療機構黨政主要負責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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