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訊2月10日,箇舊市委市政府應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關於加強疫情期間進入箇舊市區車輛及人員管控的公告。
關於加強疫情期間
進入箇舊市區車輛及人員管控的公告
第9號
為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斷疫情傳播蔓延,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雲南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有關要求,現將加強疫情期間進入箇舊市區車輛及人員管控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2月11日00:00起,所有重點防疫區車輛、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箇舊境內。在建設路市標路口、鄢棚南路御景國際岔路口、新冠路新寨橋頭、楊家田六六油庫岔路口處設置入城檢查點,其餘進入市區的路口由社區、村委會暫時封閉。
二、所有進入箇舊市區車輛必須持有所在單位、行業主管部門、所在社區(村委會)出具的通行證明;企業用車需持有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通行證明。確需到箇舊辦公的外來車輛及人員,必須由派出單位出具證明,說明駕乘人員近15天行程及健康狀況方可放行。
三、出具通行證明的單位要對車輛和乘車人員負責,按照鄉(鎮、街道)網格化管理的要求做好進出人員登記管理。
四、通行證明分A、B類,A類為不限定時間的通行證明,由市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發放,B類為臨時使用的通行證明(有效時間內使用),由所在單位、行業主管部門、社區(村委會)發放。通行證件範本由市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制定。
五、對進入箇舊市區無相關證明的非箇舊籍車輛及人員原則上進行勸返,執意進入的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一律隔離觀察14天。箇舊籍車輛和人員自省外返回的,必須進行隔離觀察14天。
六、跨省州市進入箇舊開展疫情防控、醫療救護工作或疫情防控、應急保障等物資運輸的車輛,需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並由檢查點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後方可放行;凡到箇舊運輸蔬菜、水果等農副產品的車輛,駕駛人不得隨意流動,自覺進行自我防護。所涉貨運車輛駕乘人員須在檢查點接受相關信息登記,人員信息由各檢查點負責推送至其前往地所屬鄉鎮,並由該鄉鎮及運輸貨物行業主管部門指定專人對其裝卸貨物進行全程跟蹤監督,直至離開個舊。
七、所有進入箇舊車輛及人員應自覺接受檢查點人員的引導、檢查和管理,並自覺遵守上述公告內容。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員,將依法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請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支持配合,無特殊情況儘量避免外出,給大家生產生活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解除時間根據疫情發展形勢由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另行公告。
市交通運輸局諮詢舉報電話:0873—2157326
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諮詢舉報電話:0873—2215228
箇舊市委市政府應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0日
掌上春城記者:李冬雨
編審:楊豔
終審:錢紅兵 李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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