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情況的通報

微大慶 今天

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情況的通報

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情況的通報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打響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指揮部工作要求,在全力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充分履行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打擊違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對製造、散佈、傳播謠言;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決定命令,私自營業麻將館、小旅店、歌廳;拒不配合防疫檢查、不執行交通管制;收購、販賣珍貴野生動物;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堅決打擊,全力確保大慶社會治安大局穩定,全力確保大慶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深入開展。

截至2020年2月8日,全市公安機關共打擊處理涉疫違法犯罪案件109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105起),查處違法犯罪人員197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審3人、行政拘留106人、罰款43人、教育訓誡44人,行政處罰企業1家,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一、依法處理網上散佈謠言人員49起49人(其中,行政拘留4人、罰款1人、訓誡44人)

具體案例:

(一)1月27日14時,讓胡路區居民潘某新在微信群裡發佈消息稱:有一個孩子從武漢回到大慶,已高燒10多天,並且這個孩子過年期間一直與家裡10餘人聚集在一起。經調查核實,潘某新發布的消息不實,喇嘛甸公安分局依法給予潘某新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二)2月2日,龍鳳區居民姜某濤在不同微信群內散佈有關疫情的不實言論,稱“大慶已經死亡好幾個了”。龍鳳公安分局依法給予姜某濤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三)2月3日,薩爾圖居民王某元在不同微信群內散佈有關疫情的不實言論,稱“大慶就死亡5例”。薩爾圖分局依法給予王某元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四)2月7日,杜爾伯特縣居民仲某東用手機微博擅自發布未經核實的武漢返鄉人員名單,並發表對政府負面言論。杜爾伯特縣公安局依法給予仲某東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五)2月7日,肇源縣居民尹某男利用微博散佈謠言稱“黑龍江發佈的疫情信息虛假”,製造社會恐慌。肇源縣公安局依法給予尹某男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另外,全市公安機關還對其他44名利用網絡散佈傳播謠言但情節輕微人員,依法給予教育訓誡。

二、依法查處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決定命令,私自營業麻將館、棋牌室的違法人員11起11人,其中,行政拘留9人、罰款2人  

具體案例:

(一)1月26日14時,杜爾伯特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麻將館業主房某軍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二)1月28日16時,杜爾伯特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麻將館業主王某全依法給予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三)2月1日13時,八百垧公安分局對私自營業的麻將館業主閆某蘭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四)2月1日,肇州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棋牌室業主劉某全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五)2月3日11時,杜爾伯特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麻將館業主李某燕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六)2月4日凌晨,高新公安分局對私自營業的麻將館業主高某梅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七)2月4日20時,鐵人公安分局對私自營業的麻將館業主呂某賢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八)2月4日,杜爾伯特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麻將館業主梅某波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九)2月6日,八百垧公安分局對私自營業的麻將館業主趙某蘭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十)2月6日9時,杜爾伯特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麻將館業主孟某麗依法給予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十一)2月7日12時,臥裡屯公安分局對私自營業的棋牌室業主孫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三、依法查處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決定命令,私自營業歌廳、旅店、商店、理髮店等違法人員10起10人,全部依法給予行政拘留  

具體案例:    

(一)1月26日,肇州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百貨商店業主李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二)2月2日9時,杜爾伯特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理髮店業主鄒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三)2月4日10時,肇州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化妝品店業主李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四)2月4日10時,肇州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鞭炮商店業主於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五)2月5日,東湖公安分局對私自營業的理髮店業主柳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六)2月6日,薩爾圖公安分局對私自營業的歌廳業主韓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七)2月6日10時,肇州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五金商店業主蘇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八)2月6日10時,肇州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五金商店業主劉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九)2月7日8時,杜爾伯特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旅店業主孫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十)2月7日15時,肇州縣公安局對私自營業的內衣店業主王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四、依法查處拒不配合執行疫情防控檢查的案件16起、查處29人,其中行政拘留24人、行政罰款5人

具體案例:

(一)1月29日14時,龍鳳公安分局對拒不提供個人真實信息、不配合信息核查的柳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二)1月31日凌晨1時,林甸縣公安局對私自挪離封控障礙物的郭某、王某依法分別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三)2月3日13時,肇州縣公安局對交通控制期間私自運行的出租車司機趙某、高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四)2月4日9時,杜爾伯特縣公安局對在卡口逃避檢查的黃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五)2月6日,東光公安分局對拒不配合小區進出登記、駕車闖卡的龍府小區居民董某志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六)2月6日,肇州縣公安局對駕車衝撞防控隔離雪堆的王某來、王某超等2人依法分別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七)2月6日10時,肇州縣公安局對違反交通管制駕車出行的張某君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八)2月6日14時,臥裡屯公安分局對辱罵防疫工作人員的顏某陽依法給予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九)2月7日14時,肇州縣公安局對拒不配合卡口檢查的燕某賀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十)2月7日9時,肇州縣公安局對違反交通管制私自駕車出行的賈某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十一)2月5日10時,肇州縣公安局對違反交通管制私自駕車出行的鄭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十二)2月7日17時,東光公安分局對辱罵毆打小區封控工作人員的徐某旭、楊某松分別給予行政拘留10日、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十三)2月8日20時30分許,肇源縣公安局對違反交通管制措施駕車出行並衝卡的鄒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十四)2月7日20時20分,林甸縣公安局查獲孟某意組織聚會聚餐案件,查獲聚會人員10人。其中,孟某意、孟某麗等5人分別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張某喜等2人分別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孟某寶等3人分別被依法給予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十五)2月8日,林甸縣公安局對違反交通管制拒不配合檢查的李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

(十六)2月8日,林甸縣公安局對違反交通管制拒不配合檢查的王某依法給予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

五、依法查處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物業企業1家

具體案例:

2月6日,龍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某小區西門沒有對進出車輛及人員檢查登記,依法對負責該小區物業管理的企業給予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六、依法查處賭博行政案件18起,行政拘留59人、行政罰款35人

具體案例:

(一)2月1日,林甸縣公安局查處利用撲克牌賭博案件一起,對參賭4人依法分別給予行政罰款300元的處罰。

(二)2月1日,肇州縣公安局查處利用麻將賭博案件一起,對參賭4人依法分別給予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三)2月2日,大同公安分局查處利用麻將賭博案件一起,對參賭4人依法分別給予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四)2月3日12時,大同公安分局查處賭博案件一起,對參賭4人依法分別給予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五)2月4日20時,肇州縣公安局查處賭博案件一起,對參賭7人依法分別給予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六)2月5日14時,杜爾伯特縣公安局對容留村民在家中聚集打麻將的李某玲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七)2月5日18時,林甸縣公安局在劉某食雜店查獲用撲克以拖拉機方式賭博案件一起,對參賭5人依法分別給予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八)2月6日12時,紅崗公安分局對容留村民在家聚集賭博的趙某蘭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對王某波、李某偉、任某軍等3名參賭人員依法給予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九)2月6日14時,紅崗公安分局對容留村民在家聚眾賭博的田某民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十)2月6日,肇源縣公安局在高某家裡查獲聚眾賭博案件一起,查獲參賭人員13人,其中,徐某、王某、沈某等3人分別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其餘10人分別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十一)2月6日,肇源縣公安局查獲一起聚眾賭博案件,查獲參賭人員10人。其中,姜某欽、葛某陽、吳某、張某成、由某輝等5人分別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其餘5人分別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十二)2月8日9時,杜爾伯特縣公安局對容留村民在家中聚集打麻將的周某英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十三)2月8日,肇源縣公安局查獲一起聚眾賭博案件,查獲參賭人員9人。其中,譚某信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其餘8人分別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十四)2月8日,乘風公安分局查獲一起聚眾賭博案件,查獲參賭人員5人,其中,1人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其餘4人分別被依法給予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十五)2月8日16時30分,東安公安分局查獲聚眾賭博案件3起,查獲參賭人員13人。其中,1人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其餘12人分別被依法給予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十六)2月8日,肇源縣公安局查獲一起聚眾賭博案件,查獲參賭人員9人。其中,譚某信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其餘8人分別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七、破獲非法收購、出售珍貴野生動物刑事案件1起,破獲利用網上販賣口罩詐騙案件2起,破獲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件1起,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審3人

具體案例:

(一)2月2日12時,食藥環偵支隊與薩爾圖公安分局,在經六街義耕D棟7號商服小李子鳥鴿子寵物店內,查獲非法收購、出售的鸚鵡85只。犯罪嫌疑人李某會被薩爾圖公安分局取保候審。

(二)2月5日,高新區公安分局破獲利用網上販賣口罩詐騙案件2起,案值2萬餘元,犯罪嫌疑人李某松被刑事拘留。

(三)2月7日,喇嘛甸公安分局破獲一起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件,涉案口罩2.4萬個,案值6.5萬元,犯罪嫌疑人曹某、高某娜現已被取保候審。

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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