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5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坚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修订〈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0年2月修订)》。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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