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數字卷宗解決疫情期間異地管轄卷宗移送難題

浙江平湖:數字卷宗解決疫情期間異地管轄卷宗移送難題

  今天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檢察院檢察官應雨馨在自己的工作電腦前,從檢察系統專網中收到了來自平湖市檢察院移送的“苟某盜竊案”的管轄權移送函和案件卷宗,包括法律文書、卷宗材料、音視頻證據、涉案財物在內,全部“線上跑”,無一人工實物傳遞,最大限度減少了人員接觸,防止疫情傳播風險。

  “確實沒有想到平湖市檢察院已經用上了數字卷宗,我們目前用的還是實體卷宗,所以原本我還在顧慮,現在疫情形勢這麼嚴峻,他們能否驅車進杭州及時把卷宗送過來還真的是個大問題。不過現在一切都解決了,數字卷宗所呈現的和實體卷宗並無差別,真是幫了大忙。”應雨馨說。

  原來,杭州市上城區檢察院受理了一起盜竊案,正在對犯罪嫌疑人苟某審查起訴。作為承辦檢察官的應雨馨受理後卻發現苟某在2019年有多起犯罪事實已經被平湖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現在也已至平湖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苟某在被平湖市公安局取保候審的情況下,又在杭州犯罪且情節比較嚴重,所以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需要由杭州市上城區檢察院併案處理。於是,應雨馨撥通了平湖案件的承辦檢察官向鳴霞的電話,希望她能夠協助把案件管轄權和卷宗進行移送。

  疫情期間人工移送實體案卷,幹警既有健康風險又存在交通限制、返回隔離等問題,如何將管轄權和案件卷宗及時移送不耽誤辦案,成為了擺在向鳴霞面前的一個現實難題。還好,向鳴霞想到了平湖正在試點的數字卷宗單軌制一體化辦案系統。一體化辦案系統裡面存有“苟某盜竊案”完整的數字卷宗,只要把數字卷宗導入到檢察系統專網,然後再點對點的推送給承辦檢察官,這樣一來,距離和疫情都不再是問題。理論上可行,技術上可撐,時間刻不容緩,向鳴霞說幹就幹,在和案件管理和技術部門的通力協作下,僅僅兩小時,“苟某盜竊案”數字卷宗就順利推送。

  “沒想到在疫情期間,我們的數字卷宗單軌制試點發揮了特殊的作用,在跨地市異地管轄案卷移送過程中也能實現‘一次不用跑’。”向鳴霞自豪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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