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看到朋友的手機通訊錄裡,他媽媽的手機號存的竟然是全名(真名)?這說明了什麼?

飛龍在天9783


很正常啊,我家孩子就是這麼設的,我看到沒覺得有什麼不妥。說明孩子防範意識很強,萬一手機掉了,被居心不良的人打開了用來詐騙就慘了!設了名字就是被人撿到他也不知道是誰,起碼安全係數提高了!孩子沒有不尊重的意思,是你想多了!


play777


在很早的時候,我也都是用全名存家裡人的號碼的。現在都改成爸爸媽媽老婆了,原因是你根本打不開我的手機(別說能破解什麼的,我給你一個小時,能破解手機帶走,破解不了充100話費就行)但是我手機萬一掉了。好心人可能用語音助手給我家裡人打個電話[捂臉]


打了個大大滴哈欠


這讓我想起了一個笑話,街頭一個小夥子叫他旁邊的妹子叫狗子,這個人就生氣了,說你怎麼這麼不尊重女生,還說妹子你咋那麼賤。事實是這對小情侶都喜歡狗,而且不覺得狗是個侮辱的稱呼(他們都認為是一種親暱的稱呼),他倆都這麼互稱。哈哈,到最後,我要講述我的經歷了,上學時,語文老師說過,建議大家把通訊錄所有人都存成名字,不要稱呼,當你遇到麻煩要求你打電話時,你隨便撥通張老五(其實就是父皇)電話,開口來一句,張老五,我要什麼什麼的,快給我送啥過來,此刻,父皇瞬間就明白你遇到麻煩了,此刻你倆就可以繼續用暗語溝通了,找你麻煩的人還發現不了[靈光一閃]


王者峽谷333


本人從小靈通開始到現在馬上20年了,手機號碼備註名字的有朋友,同學,客戶,以及一些從來都沒有聯繫過的人,自家兄弟姐妹父母妻子的號碼一個名字都沒有,都熟記於心,其實我的電話本里80%的號碼我都記在心裡,不記得的真的就是一些無關緊要的人……


河西祁哥


你好,手機存家人全名挺常見的。

可能是你朋友比較小心,防止手機丟了危害到家人,跟和家人親疏沒有什麼必然聯繫。

我弟弟的手機通訊錄也是存的我爸媽全名。爸媽年齡大了,承受不了騷擾。

為了家人安全,通訊錄存全名也是一個謹慎的行為!


萱睿麻麻


孝心絕不是體現在這上面的,我從高中開始就給爸媽備註都是名字,或者是代稱了,給我老公也是,我當時就是怕手機丟了,那時候還是諾基亞之類的手機,沒有密碼鎖,而且那時候騙子給父母打電話的特別多,所以養成了習慣,一直備註代稱


筱丶冉666


我以前也存“爸爸”、“媽媽”,後來聽同學說他們收到過短信,內容是“爸爸媽媽,我在外面欠了錢,用的別人的手機,請打錢給我”之類的短信,還有新聞裡面說別人撿到你的手機給你爸爸媽媽打電話要錢之類的。所以我就存名字了,全是名字,不存稱呼。


蒹葭白露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我以我自己的經歷來說吧!我就是和你朋友一樣的人,我的手機通訊錄裡面備註父母、姐姐、老婆等等,我都是使用全名的。

為什麼我要這麼做呢?原因有下面三個:

第一點,現在手機的APP大多數應用都能獲取我們手機的通訊錄,無法保證他們獲取了我們通訊錄之後不會濫用,如果我們的手機通訊錄被洩露,那麼不法分子可能通過通訊錄裡面的備註來進行一些犯罪活動。我將手機通訊錄裡面的號碼全部用名字來保存,那麼不法分子就很難通過這個途徑來進行一個詐騙等行為。比如此前,新聞上經常出現報道的說,父母在短信上收到子女出車禍了,要打錢,或者說嫖娼了,被公安拘留,要打錢。正是因為這些犯罪分子準確地獲取了我們手機通訊錄。所以如果手機通訊錄裡面不用備註,那麼犯罪分子就無機可乘。

第二點,如果手機丟了之後,被心懷鬼胎的人撿到了,手機裡面這些重要的信息就有可能被他利用。

第三點,我的家人都有親情網,其實打電話溝通不需要查找號碼,或者說備註。只需要輸入661,662,663等等親情網的號碼,就可以很方便的聯繫,手機號碼完全沒必要備註。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浙江杜律師


我就是那個備註親人全名的人,後來記住他們號碼了,就直接沒有備註了。

可能是經歷過一些事情,留下的後遺症。10年丟過手機,家人差點被受騙。12年的時候又因為學校信息被洩露或者被盜。父母被告知我在醫院[捂臉],他們著急差點打錢過去了。後來就關於家人的信息就比較小心翼翼的,填寫資料很少留家人的信息。電話微信都有特別備註或者不備註。習慣罷了,自己能聯繫到就好。不覺得有什麼安全第一。

如果這是不孝,不尊重。那麼不孝不尊重我也接受但是不會改。[淚奔]



喜羊羊西洋洋


很簡單啊。那些說不孝奇葩的真實很真知灼見。

我所有人都是全名,除非我有能力開發一個類似安卓或者ios的起手機系統或者我也和科技安全團隊一樣的代碼能力來破解不給予手機系統讀取我設備全信息的情況下顯示聯繫人信息給我我才會正確的存儲該聯繫人應有稱呼,ios封閉完全不能確認app是否拿走我的聯繫人信息,安卓幾乎每一款app都要求讀取聯繫人信息這個很重要..

首先我並不是什麼重要人物,我也並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人,但是我並不想陌生的人知道我和另外其他手機號碼所有、持有及使用人屬於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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