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把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重点打击“六类”犯罪行为

2月10日下午,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召开广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广西检察机关把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重点打击“六类”犯罪行为


罗绍华介绍,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把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自治区检察院及时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事案件办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检察机关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重点打击以下六类犯罪行为:


➜一是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


➜二是患有新冠肺炎以及疑似病症而隐瞒、谎报病情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等妨害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


➜三是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


➜四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


➜五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中明确的涉医犯罪。


➜六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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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把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重点打击“六类”犯罪行为


罗绍华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区检察机关围绕野生动物保护,生鲜屠宰检验检疫、医疗废弃物处理、防疫用品市场秩序等领域依法履行作为公益诉讼代表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林业、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委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相关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促进行政职能部门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大公益诉讼保护力度:


❖一是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监督。对于走私、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综合运用刑事和公益诉讼法律手段从严惩处,符合条件的坚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让犯罪分子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在经济上也受到应有惩罚。


❖二是加大对源头防控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将以预防性工作思维对生鲜屠宰检验检疫、医疗废弃物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废弃口罩处理等环节加强法律监督,全面分析研判影响防控工作的安全风险点,促进源头防堵。


❖三是加强对涉公共利益保护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


据了解,截至2月8日,全区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破坏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11件18人,受理审查逮捕2件2人,已批准逮捕1件1人。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疫情防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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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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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谭晓纯

文字:何文凯、叶翔宇、谭晓纯

校对:黄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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