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預防和控制部署落實,切實保護好野生動物資源,堅決打擊和遏制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金昌市森林公安局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專項行動,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實行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線索舉報。
一、舉報重點
(一)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二)非法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三)以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為名買賣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四)非法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五)非法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六)非法出售、利用、運輸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七)非法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的;
(八)非法為食用購買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二、舉報方式
鼓勵實名舉報,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信件或其他方式進行舉報,對舉報人的信息嚴格保密。實名舉報的應提供舉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繫方式等信息。
(一)受理舉報單位名稱、電話號碼
信件舉報:
地址:金昌市金川區延安路99號金昌市林業和草原局4樓市森林公安局辦公室
電話舉報:
金昌市森林公安局:0935—5835876
0935—8311119
永昌縣森林公安分局:0935—7522563
15393562556
金川區森林公安派出所:0935—831994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舉報人也可向就近的鎮人民政府、縣區森林公安機關進行舉報。
為全面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堅戰,保障全市人民的幸福安康,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踴躍舉報。
特此公告。
金昌市森林公安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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