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吃狗肉?一場文化的衝突

天冷了,吃狗肉的人又多起來了。吃不吃狗肉,在中國引起了極大的爭議,愛狗黨和吃狗黨針鋒相對,都覺得對方不可理喻。雙方劍拔弩張的程度,比起甜豆漿黨和鹹豆漿黨要嚴重得多了。

為何吃狗肉的問題會引起這麼激烈的爭論,狗肉不能吃的文化禁忌是如何形成的?這就要先考證一下中國人吃狗肉的歷史了。

人作為雜食動物,天生是需要動物蛋白的。狗是在一萬五千年前的舊石器時代被人類馴化的,而豬被馴化的歷史只有七千年。所以一開始人類吃狗肉多於吃豬肉。儘管一開始狗也是人類狩獵的助手,同時獵物匱乏時也難免淪為食物。

在春秋戰國時代,狗肉的地位是高於豬肉的。勾踐當年欲滅吳國,出臺獎勵生育政策:“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豬)。”而大俠荊軻在燕國的兩個好友就是著名的音樂人高漸離和一個不知名的狗屠,可見當時的集市已有專門供食用的狗。

但是人類社會慢慢放棄了吃狗,這不是因為對狗有感情,而是因為人類發現作為食物,養狗的收益不如蓄養其他動物;而且狗可以看家護院,充當狩獵助手,作用比食物大得多。

在中國歷史上,這一分野大致發生在宋朝。宋代朱弁《曲湖舊聞》記錄了一則因皇帝屬狗而禁屠狗的故事:崇寧初,範致虛上言:“十二宮神,狗居戌位,為陛下可命。今京師有以屠狗為業者,宜行禁止。”但如果說因此改變了中國人的飲食習慣,則太誇大了皇上的力量。真實的原因應該是隨著農業文明的發展,人類的蛋白質來源越來越多,已經不那麼依賴狗肉了。

北宋時中國人還不太常吃豬肉。北宋蘇東坡被貶黃州時還感慨,“黃州好豬肉,價賤如泥土。貴人不肯吃,貧人不解煮。”但是進入南宋以後,陸游已經有“豐年留客足雞豚”的詩句了。從那時候開始中國人的飲食習慣發生了一次深遠的變化,從此豬肉成為了中國人最主要的動物蛋白來源。而“狗肉上不了正席”,“掛羊頭賣狗肉”等民間語文,從南宋流傳至今,則說明了狗肉作為食物已經越來越邊緣化了。至今中國大多數地區,都沒有作為食物養殖的狗。

而東北、貴州、廣西、潮汕等尚有吃狗肉習俗的地區,往往人多地少,資源匱乏,動物蛋白的來源不足,人們不得已吃狗肉補充動物蛋白。而民間傳統所謂的冬季吃狗肉進補,實際上是以前冬季食物緊張,能吃上肉就彌足珍貴了。

人類學家賈雷德·戴蒙德考察了太平洋上一系列的島嶼,他發現:如果島嶼上有雞和豬,則島民不會吃狗肉;如果島上沒有雞或者豬,則狗就成了食物。如果島上連狗都沒有,則老鼠也成了人們的食物。可見人類對動物蛋白的需求是多麼迫切,動物蛋白不足的地區往往容易產生吃狗肉的習慣。

真正造成今天愛狗黨和吃狗黨這種對峙局面的是工業革命之後的文化變革,隨著生產力的巨大飛躍,人類的蛋白質來源空前豐富,肥胖第一次成為人類普遍的苦惱。在這種情況下,西方工業化國家完全不需要狗作為食物了。同時傳統大家庭的瓦解,無數人離開故土去陌生的城市找工作,孤獨的情感需要慰藉。因此狗的功能發生了變化,寵物狗作為人類的朋友,起到了陪伴的功能,儼然成為家庭的一員了。在這種文化背景之下,吃狗肉是難以接受的事情。

今日中國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存在:一些發達地區已經進入了工業化後期,完全接受了工業文明的觀念,而還有一些地區尚殘留著許多傳統農耕文明的行為準則。

在城市裡的狗9成以上作為寵物而存在,而在於鄉村和少數地區,狗仍是傳統意義上的食物。而這兩種觀念之間的距離在對待狗的態度上,就像地球和火星一樣遙遠,不起衝突是不可能的。

狗肉能不能吃,這是一種文化的衝突。儘管工業文明無疑總體上處於強勢地位,但是要想說服不接受那些觀念的人也頗為困難。不吃狗肉是工業社會的一種約定俗成,為什麼豬肉能吃牛肉能吃狗肉不能吃?這個問題很難有一個讓提問者滿意的答案。還有不少人身體在享受工業文明的種種成果,但是頭腦還受著各種傳統習俗的支配,所以儘管大家看上去穿著行事沒什麼區別,但是觀念上可能相去甚遠。這就造成了許多的分歧和對立,吃狗肉不過是其中最集中的體現。

在瞭解這種大背景之後,我們就會明白,在現階段中國想如國外那樣通過立法禁止吃狗肉是非常困難的事情。法律必須凝聚社會的共識,而在這個問題上現階段根本就不可能有共識。雙方可以堅持自己的觀點,也可以廣泛的宣揚自己的觀點,讓各種觀點在民意的廣場上自由競爭,但是都必須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行事。

如在高速公路上攔車救狗這樣的舉動是不妥的。狗雖然是人類的朋友,我們也難以強令每個人都將狗視為朋友。遇到不同觀點的人,最多是道不同不足與謀,但是也要尊重對方合法行事的權利。在現在國內的法規中,合法登記的狗是作為公民的私有財產而存在,寵物狗如果被偷被賣可以依法維權,其他情況下,法律也愛莫能助了。

歷史的演化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要人類改變一些觀念和模式往往需要幾百年的時間。所以很多時候,我們對社會的進步要有足夠的耐心才行。當出現觀念的分歧時,如何理性表達自己的訴求?言論自由和行動自由的邊界在哪裡?這就不僅僅是吃狗肉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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