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暂停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

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暂停零售药店

销售“退烧药”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落靠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做到排查“不落一户、不漏一人”,防止交叉感染,有效规避群众发烧、发热自诊自治造成生命健康损害,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11日12时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具体范围以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为准),有发烧、头疼、鼻塞、打喷嚏、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接受正规医疗诊治,以免贻误病情。

各县(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统筹解决好发热发烧群众就诊交通问题;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及时满足群众诊疗和用药需求;对违反要求、擅自销售“退烧药”的,将予以严厉打击。

解除暂停销售“退烧药”时间另行公告。

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

绥化暂停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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