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如果受到別人的汙陷,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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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人誣陷了,彆著急,也別生氣發脾氣,放平心態,如果你生氣了,或者發脾氣了,正是誣陷你那個人想看到的,在你發脾氣的時候,還有可能在心裡看你笑話呢!

被人誣陷是很正常的事情、我講一個我的經歷吧!去年過年回家的時候,我女朋友把我的事情和她的爸媽說了,也把我們家的情況給她爸媽說了!剛開始我女朋友的爸媽也沒有怎麼對!

可是沒過幾天她的爸媽就開始反對我和我女朋友的事情,我就讓我女朋友問問她的爸媽,出什麼事了了,為什麼現在又反對我們倆的事情了!

我女朋友的父母就給我女朋友說,我爸媽給我蓋的房子不是我們家的,是別人的,還說我在城裡買房子的錢都是借的,當時我真的很納悶,自己蓋的房子怎麼就不是自己的了!自己花錢買的房子,怎麼就變成借的了!

後來我就讓我女朋友問是誰給你爸媽說的這些話!她爸媽說是他們鄰居說的。“我和我女朋友離得比較近”我常年在外打工一般都是過年才回家,他們鄰居我都不認識,真的想不明白都不認識我為什麼在背後這麼說我!也許這就是人心吧,見不得別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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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自己的親身感受,一個人生活在這個人世間,或幾十年百年,必然要經歷千千萬萬的人間複雜之事,絕不可能在人際來往中獨善其身。說不上在哪那年那月,我30-50歲之間,不知不覺中有幾次也受到他人的誣陷。(這裡不一一寫實例)也許人生總會遇上晦氣,不幸運沾上了你,真是一種背運小人纏身,火上心頭,情緒難以控制。怎麼辦?確實煩心纏胸,一時難以釋懷,這時需要你冷靜,再冷靜,一有機會,一定要戳破這個人的嘴臉,還自己一個清白,有時機遇也難如願,細細一想,小人的卑劣行經,難以傷動正人君子的筋骨,不做虧心事,永遠不怕鬼敲門。你的正氣可以壓倒一切。時間和事實能夠搏倒這個小人,也許隨著時間的推移,眾人也有辨別力,這個小人卑劣行徑,不攻自破,最終敗於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自作自受,最後授予惡有惡報因果結局。雖然這是一種寬容大度的保守品行,難保你100%不受損失,一遇良機,主動出擊,以正氣奮起反擊,你必身懷正義,道義更加強大,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正氣戰勝邪惡,這也是人生定律,不必洩氣,挺起你剛強意志,邪惡最終必然敗在正義之下,就是那天下道義定律,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不是唯心主義,是手握事實者的勝利,正義雖會遲到,卻不會永遠無法相逢,小人只能害人一時一事,卻萬萬難以得逞一世,小人惡行只能猖狂一時卻難以長久得勢,是一種天理定律。誰舒心笑到最後才是王者的勝利?


春夏丨秋冬776


那要看是什麼事,大事還是小事,如果是小事就算了,免得生氣,如果是大事,可不行,一定要搞清楚,弄個水落石出!

我老公有個哥哥,挺喜歡賭博,可是手上又沒錢,錢都給嫂子管住,他老是找婆婆要錢賭博,老公知道後就罵哥哥,他氣不過沒話找話說,就說婆婆住在我家,老是有人來看望,收了不少紅包,肯定給我們了,因為婆婆一直住在我家,又喜歡我們一點,聽到他這樣冤枉我,氣得不行,說句良心話,我真的沒用婆婆的錢,老年人一把年紀,怎麼好意思要呢,我有手有腳,任憑怎麼解釋,哥哥就是不信,年年說,年年嘮叨,有一天,小姑子回孃家,她聽到哥哥又說我們花了婆婆的錢,她趕快承認婆婆的存摺在她手上,已經交給她代管啦,還說他們倆人就指(我跟老公)是不會花婆婆的錢的,總算有人替我們說話,哥哥才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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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老婆也會遲早有這麼一天,他太輕易相信別人了,看個電視購物,她能信賣黃金飾品的很真,在微信上認識了很多亂七八槽的人,聊些亂七八槽的話,被我收拾過多次,打過、罵過、摔過兩部手機,春節時她把我們夫妻十來年的磕磕碰碰都講給了她媽、妹、哥及所有孃家和認識的人,一夜間我成了大惡人,受到各種譴責!同情弱者、可憐是弱者是人的本性,可又有幾個智慧人能透過表面問下為什麼?我承認千錯萬錯打人是最大的錯,每次打架打在她身上痛在我心上,自己的老婆,我下不了重手,每次都是假打,可她卻來實的,所以我們結婚十來年若打過十次的話,致少有8次反被她打,因為她一哭,我就軟了,氣也跑了,人也想跑,可被她抓著又哭又鬧使勁抓、使勁打,在我逃跑的過程中難免有一兩次碰傷她,然後她就到處曬,到處臭我。家暴是犯罪,但真正的當事雙方誰對誰錯還很難亂說,若說打人是陽暴力的話,那麼汙辱、挖苦、常說離婚……就是陰暴力,若說陽暴的傷人皮肉的話,那麼陰暴傷的是人心,一個傷讓你看的見,一個傷讓你看不見,可往往看不見的傷才是真痛,傷人於無形,毀人於千里之外。

我是一個積極向上,有夢想有追求的人,若問我老婆到底那不好,我還真說不出多少來,因為我只記著她的好、她的辛苦,不想把自己當成垃圾桶,人腦、人力、人心有限,還是多裝然好的才會讓自己身心更健康,何況自己家人,忙著讓他們幸福都沒多少時間,那有空天天讓自己不愉快,更沒理由因自己不愉快而影響家人,每次和老婆矛盾後,都是我主動去哄她,讓她開心,不是我不懂尊嚴,但在家裡,我是男人,是一家之主,我要大度,要給她多點愛,更何況,女人氣多了會生命。

老婆是個好人,就是缺了心筋,多了根犟筋,就說最近一件事(遠了我記不住了),有個大姐來我們店買東西,現在女人嗎?一化妝根本不知道年齡,但看起來很年輕有氣質,一聊才知快50了,為了討客人開心,以後常來,我隨口說了句:哇!看不出呀大姐,我老婆才三十多歲,你看起來比她還年輕……,立馬老婆給了一個要吃人的眠神,客人開開心心走後,她就對我一頓無理頭的吼叫,我上班跑業務,全國常出差,回來就給老婆店幫忙,自己的生意,我都是每天很甜的叫適合人叔叔、阿姨、哥姐弟妹叫得歡,我一出差回來,店裡生意立馬好很多,不僅是我嘴甜,更是我勤快,我會把店打掃整理的井井有條,乾乾淨淨,而老婆從不願幹,每次說她多次她才草草搞一下,不愉快時不聽還會大吵大鬧,這還是店裡,家裡比這更甚,常常亂的進不去人了她才會弄一下,家裡亂的像狗窩,她和小孩的祙子也就第一次穿會是一對的,洗後第二次就很難再穿到完整一雙了,我的祙子他洗後往往不是少這隻就是少那隻,你說她,她卻說穿腳上誰看?飯碗、菜盤她是用那丟那,從不馬上收拾清洗,而是幾天後沒得用的了,才會把它們收一起洗下,地實在髒了、黑了,她才會拖下,鍋、碗、衣服從沒洗盡過,所有傢什物件只要她用過,你很難再找到,你說她,她有很多理由和你吵。她鑰匙不知掉了多少把,你說她,她為了防掉,常常不鎖門,出入門,常常不鎖門,她說窮,小偷不會來……她人每天打扮的很光鮮,家裡和心裡亂得像屎,也就這些生活小事的磕磕碰碰,爭爭吵吵,沒什麼大仇大恨。

春節後她去她媽家就沒有回來,元宵節前帶兒子去找,她孃家人說打工走了,人不知去那了,然後就罵我種種不是,從結婚第一天到最近每一筆賬,每一筆罪,討伐我歷年的種種不是,最後一筆是我拿老婆和50多歲的女人比了,意思說老婆是黃臉婆,有嫌棄意思,丈母孃說的,這也都是老婆大小事詳細講的結果,我和兒子含淚往返,因她妹和她哥勸她和我離婚,說我待她不好,她不幸福,我們家沒把她當人看,老婆的性格和她孃家人家族的脾氣我一清二楚,不聽人勸,混不講理,在我們剛開店時,叫她孃家哥來幫忙不到兩月兩人每天爭吵不斷,期間還打過一次架,都快四十的人了,還是在店裡,這暴脾氣我也是無語了。

老婆縱有種種不衣習性,但待人熱情,孝敬父母,善待小孩,僅這點就足夠我好好待她一輩子。一人糊,一家糊,子不教,父之過,女不教,母之錯;和老婆結婚十二年,在她孃家過9個年,每年臘月去住到春節過完,我也有父母和兄弟姐妹,也有很多親戚,我不想年年去,但老婆好面子,死活要叫去,大過年了爭吵不的,因為愛她,我都忍了,今年沒去,老婆飛了,這個年我沒過好,整日混混沌沌,就像夢遊,夜不能寐,食無味,睡一時是夢,食一餐是想,我感覺自己快要死了,也許這就是愛情,老婆是我宿命,離與不離我舉棋不


百姓情報


汙陷到沒有什麼,我堂堂正正的,沒有什麼可供他人汙的,只是我在當兵時受了一次特大的汙陷,但沒有辦法,難過得想去跳崖,是戰友們的不懈勸說,流得青山在,不怕無柴燒,事情真的是這樣,變得堅強起來了,各種壓迫欺侮,我都無低畏懼,有時單槍匹馬,槍挑鞭打,打得那些害人蟲藏起來不敢露頭。


彭秀義


被汙陷不可怕,可怕的是汙陷成功。

只要走得正,做得正,怕什麼汙陷?汙陷畢竟是要編瞎話,強加於人的,能加得上嗎?可是,事實不是這樣的。不瞭解魔術的人往往對魔術堅信不疑;有的人,甚至對於根本不存在的鬼神,也深信不疑;也的確存在被汙陷以後,揹著黑鍋生存,甚至人不人,鬼不鬼地一直到死的情況。潔白的人生,被人潑上了汙水,無法洗淨,難道不是最可怕的事情嗎?

當然,如果受到別人的汙陷,可以想方設法去洗白自己,可以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無辜。可是,不是所有的“洗白”都是那麼輕而易舉的。某些人,從心理上,寧願相信汙陷者所編造的謊言是存在的,也不會相信被汙陷者是冤枉的。尤其是那些懷疑一切的人,那些自己都不做好事的人,那是寧願相信被汙陷者是壞人,而不願意相信他/她是好人的。對於那些“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事情;對於那些缺乏能力的人,面對汙陷,往往束手無措,甚至說不清楚。否則,哪會出現“莫須有”、“竇娥冤”、“楊乃武與小白菜”?

我們要工作,要養家,要照顧妻小……如果遭遇汙陷,全部的生活規律都會被打破,哪有空閒讓自己的生活在“洗白”的路上奔走?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吸取他人失敗教訓,做人潔身自好,做事小心謹慎;與他人接觸,看清對方本質,不要給汙陷者任何機會,防患於未然,才是最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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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如果你們協商未果,您可以到法院起訴她。但是您應該對她對您進行的侮辱和人身攻擊的事實進行取證,包括證人證言或者對方言語錄音等視聽資料,並留存證據,這樣會是您將來的訴訟佔比較大的優勢。 如果達到情節嚴重,您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名譽權是指公民和法人對其應有的社會評價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權利。包括保護自己的社會良好評價或改善、改變不好評價的權利和維護名譽權不受侵害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問:侵害名譽權責任應如何認定? 答: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 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南方女孩成長記


人這一輩子,一路走來,經歷著風雨、陽光、雨露……有時也少不了陰霾。

當你身陷泥淖,被人誣陷,你一定不要氣急敗壞,心慌失措,那是正如他人願。內心平和,才能氣定神閒,先捋順頭緒覓果因,若對你不利且侵犯了權益,造成壞影響,尋據留證,依法治奸,保我尊嚴與權利。若只是一小撮惡狗瘋狼想噁心你,瘋咬你,你要麼遠離,要麼捧打惡犬,一定要有棒狗剝狼的勇氣與嚴陣利刃出鞘的底氣。

至於小人,哪裡都有,哪裡都存在,無論你活成什麼樣子,背地裡都會有人對你說三道四。笑都懶得笑,一路前行,自己不斷變強,其實就是最好的蔑視。 不要那麼敏感,也不要那麼心軟,太敏感和太心軟的人,肯定過得不快樂,​​​別人隨便的一句話,你都要胡思亂想哪怕好些天。萬人稱讚你可能是錯的,千夫所指你也許是對的。有智慧的人,從來不活在別人的嘴裡,也不活在別人的眼裡……

世界齷齪,人心複雜,你都必須知道,你都會經歷,但世界上一定還有很多人,和你一樣,看透人情卻不世故,一定會有人比他更復雜,你不如一往無前的選擇做自己,看透卻不失望,一定比墮落強。 ​​​

做個內心平和的人,看得開,放得下,想得明白,過得灑脫。能容,能忍,能讓,能原諒,平心靜氣。那些惡言風語傷不到你。一個人,若思想通透了,行事就會通達,內心就會通泰。活得灑脫、活得自在、活得平和的人,心底踏實安詳。雲過天更藍,船行水更幽。

惡人的造孽,小人的狂歡,不聽不躁不煩,不入眼;淡之輕之任之,待幾許;奈其何誰,噬其本然。一世清心,一路前行。

——羽寒江




羽寒江


所謂“清者自清”大概就是自己的清白自己知道,有嘴無處說,有苦無處訴。你等它大白於眾人,有可能隨著時間在眾人的心目中,它已經成了長在你身上的汙點。又有誰能面對別人的汙衊無動於衷呢,可能有,少數吧。大多數是氣憤又急於申辯。

汙衊者肯定是小人,事情也是考驗你的機會。等到真相大白時應該是清者更清。

面對汙衊不要急於辯解,冷靜思考這小人的目的,理清他汙衊的過程,找出漏洞,為自己找出有力的證據,重要的是等待時機,等一個徹底推倒他的天時地利,讓小人在陽光下遁形。對待這樣的人不用心慈手軟,否則他會認定你好欺負。

當然也得看事情輕重,如果對你傷害不大,只是處於一時自私,基於本性不壞,到是可以找個機會把話說開,如果他自責向你道歉,也不是不可原諒的。


左擁右抱倆寶


1 ,被誣陷說明你正直善良純真,你沒有同流合汙,你還是你自己,你該高興。

2,你非但沒損失,而且還有了花錢買不來的收益:被委屈大的胸懷。

3,而且,如果最終水落石出,你還會有一些同情者轉化的朋友。

4,最關鍵的是當你從汙衊的泥濘真正走過來,你會發現你身輕如燕,心態平穩,恭喜你,可以做一點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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