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将小区公共资源设置停车位,并收取业主停车费,该不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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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决议通过的即合法,否则违法。即使业主大会决议通过,依然要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合同或者补充合同条款,规定物业费用收取办法和款项去向及分配比例等等,否则不得收取费用。


HelloSeny


公共地方收取停车费是可以的,但收费标准要根据市场及小区的实际情况而定。尽量做到相对公平,收费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公共地方属全体业主共有,如果车主不交费,涉嫌侵占无车业主的权益;

二、公共地方停放车辆,给其他业主出行会带来不便,甚至引发事故,同时加大了物业管理的难度及日常管理成本;

三、适当收取些费用,可补充小区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费用及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有利于保障小区配套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公共场地的维护;

四、有一定的公共收益,可保障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正常开支,在全体业主的监督下,可有效抑制业主委员会的不良行为。

五、物业公司及业委会应做好帐务工作(单独列支),依法依规定期向全体业主公示。


喝望团圆


世上都是谁投入谁收益,物业一分不投,拉上几个关系,把上门,收各种费用,是以盈利为目的,这个职种早晚会规范。


正人君子\n


小区停车问题复杂,但是首先必须要有人管理!而管理者由物业公司担任,是最合适的选择,因为物业公司负责了门卫和安保、监控、保洁、照明、收费等与停车直接相关的工作。管理起来很方便。

既然必须要有管理,肯定就有成本,所以收费也是合理合法的。此项费用就是停车服务费,与车位占用费是两码事!

再说停车车位费:

既然是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的车位,使用者就应该付费之后才能停车,否则就是对无车业主的利益的侵犯,有失公平原则。

公共车位一般采用出租方式,其价位、租期理应由小区的专门制度管理。该制度由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派生,或者由业主大会制定。

车位租金收入归属于小区公共收益帐户,为全体业主所有。

这里着重要说的是:停车、收费和公共收益问题,是每个小区的难题。业主们七嘴八舌议论纷纷,却毫无作用,症结何在? 说到底是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

业主没有自己的组织,就不能当家做主,就只能由物业公司说了算。而且即便是都知道车位费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就是拿不到手!

一个业主不行,一群业主也不行,只有团结起大多数业主才能行使法律赋予的业主自治权!

所以,空喊无用,掌权才能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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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收。但应有一个合理比例用于小区业主。比如免收垃圾清运费,污水处理费。因为公共空地不是每户都有车停,也停不了。


宁静淡泊的幸福


即便是公共资源,人家就该把它打扫的干干净净,维护好秩序让你去舒舒服服的停车吗?你是爷,你是上帝,人家都该为你服务吗?能提这问题的人,都是把自己看的很大!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不咋样,都是自私自利的主……


现实生活Z


要看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公共部位投入了相应的成本,收取适当的服务费是合理的,但没有合同依据即使合理也不一定合法。


当湖十一局


这个问题的焦点不在于是不是应该收费,而是该部分收益归谁所有?小区的道路、场地划出的停车位是占用了业主共同共有的资源,全体业主对此有用益物权(占有、使用、收益)。有车的业主使用车位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对无车业主的一种补偿,才能体现合理公平。至于这部分收益用何种形式进行补偿,可以经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作出决定,然后施实。总之,业主是对小区内的公共部位具有收益权的。《物权法》有明确的规定。


哈哈一笑35


物业公司只负责收取停车费,根本没有管理啊!而且我们小区很多僵尸车占车位乱停哪里有人管


老张来看看


收费可以平衡有车和没车业主的问题,但物业不能独占这笔收入只能收取其中的10%左右作为工作费用,其余应当返还给业主抵扣部分物业费。否则就是物业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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