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卷宗“隔空投送”

异地管辖卷宗的移送难题解了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章佳明

  本报讯 2月10日,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应雨馨,收到来自平湖市检察院移送的“苟某盗窃案”的管辖权移送函和案件卷宗。和以往的接收方式不同,应雨馨并没有和平湖市检察院的干警面对面接收实体卷宗,而是坐在自己的电脑前,从检察系统专网中收到了该案件的数字卷宗。

  原来,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正在对犯罪嫌疑人苟某审查起诉。不过,应检察官受理后发现,苟某在2019年有多起犯罪事实已被平湖警方立案侦查,现在也已移送至平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苟某在被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又在杭州犯罪且情节比较严重,根据规定,需要由上城区检察院并案处理。于是,应检察官拨通了平湖市检察院检察官向鸣霞的电话,希望她能够协助对案件管辖权和卷宗进行移送。

  当前正处疫情期,人工移送实体案卷不仅有风险,还存在交通限制、返回隔离等问题。如何将管辖权和案件卷宗及时移送,成了一个难题。

  这样的关键时刻,是不是可以使用数字卷宗单轨制一体化办案系统?向鸣霞想到了平湖市正在试点的该一体化办案系统,而且经查,里面已经存有包括法律文书、音视频证据等在内的“苟某盗窃案”完整的数字卷宗。所以,只要把数字卷宗导入到检察系统专网,再点对点地推送给上城区检察院,问题就可以解决。

  技术和理论上都可行,向鸣霞立刻动手导入卷宗。在该院案件管理和技术部门的协助下,仅两小时,就顺利将“苟某盗窃案”的数字卷宗推送给了上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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