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生检察长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李桂生检察长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4月17日,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高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桂生在分会场作了题为《构建高新智慧案管 推动智慧高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典型发言,从创新创优、充分应用政法协同办案平台、案件质量智能评查系统、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系统、创新应用智能辅助软件、灵活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等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高新区院精细化案件管理工作模式、勇于探索创新的高新智慧案管。

李桂生检察长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李桂生检察长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一是通过政法协同办案平台流转案件,实现网上同步监督。自2017年以来,我院始终坚持通过政法协同办案平台进行刑事案件跨部门在线流转、管理、监督。2019年度共网上接收案件198件,其中审查批捕77件、审查起诉案件121件,移送公安机关90件,移送法院156件。通过政法协同办案平台流转案件有效促进了司法办案规范化,减少办案随意性,提高了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随着协同办案平台应用功能日渐完善丰富,检察机关做到了对侦查、审判活动的网上同步监督。

二是运用案件质量智能评查系统效果明显,整体案件质量平稳提升。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中提出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应当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人工评查与智能辅助相结合,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的原则。在市院指导下,我院于2017年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启用案件质量智能评查系统,该系统可以做到案件卷宗电子化,丰富评查媒质;评查方法程序化,增强案件评查规范;评查标准电子化,保证案件评查精准;评查问题图像化,方便办案对照整改;结论报告自动化,完善评查结果应用。2019年共计对289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案件合格率100%,高检院、省院抽检合格率100%。我院案件质量智能评查做法被《河北检察》、《河北法制报》刊发,被省院《案件管理业务交流》转发。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给予充分肯定:高新区院建立的案件质量智能评查系统,为全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程带了好头,各单位、各部门都要继续探索、加强研究,努力形成“保定经验”。

三是建设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系统,提升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在市委政法委和市院的统一部署下,我院建设了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专用信息流转登记系统,配套保管柜一组,移动信息采集器一个,依托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以涉案财物为对象,利用高拍仪、摄像机、称重计等工具,以“声、色、图、文”全方位、立体化描述涉案财物。基于条形码技术,将涉案财物由“一案一账”、“一物一卡”升级转换为“一案一档”、“一物一码”,以独有编码为标识,实现对涉案财物移交、接收、入库登记、在库清点、出库审核、涉案财物处理、超期预警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做到了“存管可视化、交接无纸化、监管全程化、预警实时化”。

四是创新应用智能辅助软件,提升工作效能。案件受理与录入、电子卷宗制作是案管人员最繁重的工作,我院探索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工作效能。为提高案件受理效率,提升纸质材料文字电子化转化速率,购置了智能文字扫描录入设备,安装了语音输入系统。为提高电子卷宗制作效率,我院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应用电子卷宗自动编目软件,该软件采用全球领先的识别引擎,实现与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的无缝对接,能够做到电子卷宗系统中的目录自动识别、目录自动整编,自动提取对应的扫描后的目录文件,自动将目录文件转换为简体中文编码的识别结果,快速拆分电子卷宗文件以及准确、详细标注电子卷宗目录。智能辅助软件的应用减少了案件受理和电子卷宗制作时间,平均由原来30分钟左右缩短到10分钟左右,切实提升了工作效能。

五是灵活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多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检察服务。为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加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我院开通了高新检察微信公众号,向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和检察工作指引;案管部门与律师建立微信群,实时接收、处理律师提出的查询、预约申请等事宜;通过12309网站、12309APP和案件信息公开公众号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完成绑定案件和程序性信息查询,实现案件信息从“网上公开”到“掌上公开”,从传统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的全覆盖。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共受理刑事案件53件,其中一审公诉案件39件,为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案管部门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箱、远程视频等信息技术,共为9名律师提供了案件信息查询和阅卷服务,为北京、石家庄两位律师提供了网上材料审核、异地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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