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给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老板不签字怎么办?

马善人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仅仅需要通知到用人单位,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也不需要老板签字。依据此原因解除的,是即时解除,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普法: 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大多都知道辞职要提前30天,且要等待公司同意,这只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情况,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方式还有很多种。比如,第38条的解除方式,就是即时解除,不需要提前30天,也不需要公司同意(但要通知)。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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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公司老板很幼稚,懂不懂事实劳动关系(想必也不懂,懂得话也不会这样干),是不是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问题,劳动监管部门就不管了,大错特错。是不是也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就可以免了,公司未免太小看中国的劳动立法了,这个漏洞人家在立法的时候就已经补上了。下面我就来背背书: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作为用人单位,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面临一个支付双倍工资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就有权利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这也说明,即使你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事实劳动关系形成,也要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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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符合法定解除条件,老板是否签字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操作时注意以下几点:

1) 要保存好员工在该公司工作过的‘痕迹’,如工号牌,工资单,考勤记录,主管布置工作的记录等,这是证明员工和该公司存在过劳动关系的证据,避免届时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而无依据的尴尬。

2) 保留向老板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最好是用EMS寄给公司并保留单据,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上,一定要写清楚是由于公司不交社保,不签劳动合同的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向劳动仲裁提出仲裁,要求因公司不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提出因公司方原因解除合同,公司应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4) 仲裁申请中,提出因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要求裁决公司予以双倍工资补偿。


尘世行走的天堂马


收集好证据去申请仲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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