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戶口子女可繼承父母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嗎?村裡有權收回嗎?

張立啟


現在農村遺留著很多的宅基地和房屋。這些房屋有些是常年沒人居住的。因為現在農村很多人都出去打工,在外面買房子,或者出去租房子住了。還有些農村的子女,讀了大學之後在城裡工作。有些是單位要求需要落戶到城市,有些在外面買房了,把戶口遷出去。因為把戶口遷到城市辦事也比較方便,不用兩頭跑。



但對於農村你的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房屋可以繼承嗎?現在雖然說農村宅基地隨房屋走。但是你是城市戶口。就是說不屬於農村本村的農村戶口了,所以你也就不是農村集體經濟成員了。所以你父母的留在農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給你的。所以需要明確的是,農村宅基地不是個人財產,是屬於在村集體的。我們只有使用的權利,但是所有權不在我們自己手上。


雖然說宅基地不能繼承給子女。但是你父母留下的房屋是可以繼承到你的名下的。農村的房屋是屬於個人財產。個人財產當然可以繼承給你的子女。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農村的房屋因為常年不住人年久失修導致倒塌的話。那你的繼承權就從此失效。在房屋地下的宅基地,村集體就會收回。把它重新分配給另外需要申請宅基地的本村村民。

現在你要做的事就是讓讓農村的房屋保存更長時間,然後農村的房屋不倒塌,他一直還是屬於你的財產。村集體是不能強迫收回你的房屋的,等倒塌之後才會收回的。


三農天地


您問:城市戶口子女可繼承父母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嗎?村裡有權收回嗎?


鄉鑑為您答疑解惑。現在很多地區的新農村建設得非常漂亮,就像城市裡的別墅區一般。隨著鄉村振興深入實施,農村建設發展會不斷向好變化,這也是為什麼現如今有不少城裡人想回到以前家鄉的主要原因。回到家鄉居住倒不難辦,難辦的是將自己的城鎮戶口落回農村去。不是農村戶口就難以申請到宅基地,也就沒法蓋自己的房子,只能要麼住父母的農村房子,或者租別人的房子住。

那些城鎮戶口的子女能繼承父母在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嗎?可以明確回答:宅基地不能繼承,只能通過合法繼承房屋來使用宅基地。

通過《物權法》可知,只有屬於自己的合法私有財產才具有繼承屬性。簡單地說,不是你的東西,你就不能把它繼承給他人。農村宅基地(專門用來蓋農村住宅的土地),它是一種集體建設用地,其所有權歸集體或國家,不是咱們農民的私有財產。這就決定了農村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雖然宅基地法律規定不能繼承,但是依法依規修建在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卻是農民的合法私有財產。

因此,農村房屋是可以繼承給兒女或者他人的。

農村房屋可以繼承,而宅基地又不能繼承,是不是村集體就有權收回宅基地呢?

這就需要先了解農村宅基地的一個原則,即“地隨房走”,這個原則適用於非本村戶口、城鎮戶口依法繼承該村房屋。

也就是說,如何你依法繼承了農村父母或農村他人的房屋,那麼不管你是不是本村人,也不管你是不是農村戶口,這個房屋下面的宅基地的使用權會自動轉到你頭上。

同時,繼承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依然是可以確權登記發證的,只不過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會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當然,如果繼承的房屋因年久失修造成嚴重破損、坍塌的,那麼村集體就有權將宅基地的使用權收回去,繼承人就不能在該處宅基地上蓋房子了。

所以,城鎮戶口的子女如果繼承了農村父母的房屋,請一定要維護保養好該房屋,不要出現房屋主體結構破損或坍塌情況,否則繼承的房子沒了,宅基地使用權也會被收回。


鄉鑑


農村父母的房子,不管子女是不是農村戶口,按照繼承法都有權利繼承。房子是人家父母自己掏錢蓋的,屬於私人財產,子女當然有權利繼承。說到宅基地,按道理說,城市戶口沒有使用農村宅基地的資格,但是繼承父母的房子,自然而然也就順帶繼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權。這跟去農村買房子是兩碼事。如果城裡人在農村沒有房子,又想回到農村居住,想在農村買房子,那是不可以的。即使你買了房子,也辦不了過戶手續。但是繼承父母的房子就不同了,村裡無權收回你的房子。


不過有一點兒需要明白,就是城市戶口的子女,雖然也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跟農村戶口的子女還是有一些區別的。如果是農村戶口的子女,繼承了父母的房子以後,房子舊了可以拆了重新翻蓋。而城市戶口的子女計時,你繼承了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你只有修繕的權力,卻沒有重新翻蓋房子的資格。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權,理論上也是有區別的。農村戶口的子女具有永久性的宅基地使用權,而城市戶口的子女,只具有長期性的使用權。


也就是說,農村子女繼承了父母的房子以後,如果房子舊了破了,可以拆了重新翻蓋,他們對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而城市戶口的子女雖然也繼承了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如果有一天一旦房子倒塌,村裡將會收回你宅基地的使用權。不過話說回來,規定是這樣的,但是農村有很多時候,人情要比規定更多一些。如果農村的房子真的面臨著倒塌的時候,還是要看你怎麼處理一些人際關係。起碼目前我們這裡還沒有,村裡收回人家宅基地的使用權這樣的事情。


不僅如此,去年我們這裡附近很多村子拆遷,包括我們村,去年也在拆遷之列。很多戶口在外面的人,老家還有父母的房子或者自己的房子,村裡拆遷的時候,他們享受的拆遷補償,跟戶口在農村的人是同等的。只要在村子裡還有你的房子,並不會因為你是不是農村戶口而改變所應得的補償。城市戶口的子女,絲毫不必擔心房子的繼承問題,不管你生活的多麼遙遠,父母的房子永遠會在那裡,你的家也永遠會在那裡,村裡不可能也沒有權利隨便收回人家的私有財產。


靈子


您好!可以繼承房屋,不能繼承宅基地。簡單解釋一下:

1. 宅基地跟宅基地上房屋是兩回事。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宅基地上的房子屬於房主個人。集體戶口的人可以繼承宅基地使用權,因為是同村的。但是,如果戶口遷出本村集體了,就不能繼續使用宅基地了。但是都不影響繼承個人的財產,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子。

2. 如果父母在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繼續住用,繼承過來就是了,但是非本集體戶口的人繼承下來之後,是不能翻修重改的。房子破損無法使用了,就打住了。相應的宅基地也就被集體收回了。

3. 如果發生繼承的時候,房子已經沒法使用了,那就沒辦法繼承了,相當於父母的個人財產沒了,繼承也就無從談起。


一紙家書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城市戶口子女可繼承父母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嗎?村裡有權收回嗎?

大家都知道農村宅基地的歸屬權都屬於村集體組織所有,而農村農戶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並沒有所有權。另外,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只有農村村集體組織之內的成員才能享有,而農村村集體組織之外的成員就沒有資格享受。那麼城市戶口的子女就屬於村集體組織之外的成員,所以就沒有資格享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無權繼承其父母在農村的宅基地。不過,他們完全可以繼承其父母在農村的房屋,因為他們父母具有農村房屋的所有權。並且城市戶口雖可以繼承其父母在農村的房屋,但不能對所繼承的房屋進行擴建、翻建以及改建,待房屋自然坍塌無法居住的時候村裡就會拆除其坍塌的房屋,並收回其宅基地歸為村集體組織所有。

所以說,城市戶口的子女不能繼承其父母在農村的宅基地,但可以繼承其父母在農村的房屋,不過繼承房屋也是有條件限制的,最後還是會被村裡收回。


農民小席


因為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組織,只有具有本村戶口的村民可以按規定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在宅基地上蓋房建屋。但是,宅基地不屬於村民私有財產,它不能作為遺產被子女繼承。作為非農戶口,就更不享有本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所以,如果城鎮戶口的子女想要繼承的這塊農村宅基地僅

僅只是一塊宅基地,地上並無任何建築,那麼他們不單不能繼承,而且這塊宅基地還會被村裡合法收回。

但如果城鎮戶口子女想要繼承的這塊宅基地上是有建築的,那麼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其父母的私人財產,是可以被繼承的。

按照“宅隨地走”的原則

,城鎮戶口子女繼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後,自然而然的就獲得了這塊宅基地的使用權。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為是城市戶口,不是本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規定,繼承自父母的這處宅基地上的房屋城鎮戶口子女可以一直居住,但是期間不能翻蓋,更不能重建,等到房屋倒塌消亡,或者拆除後,這塊宅基地就會被村集體合法收回。

而且,即使是父子父女關係,想要繼承農村的房屋,也是需要辦理繼承手續的。

如果父母留有遺囑的,那這屬於遺囑繼承,辦理起來比較簡單,拿上遺囑去公證處進行公證就行。

如果沒有遺囑,那麼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如果還有其他合法的繼承人,那麼除了需要相關材料外,還必須有其他人放棄繼承該處住宅的簽字申明,然後按規定程序進行遺產公證證明。


鄉村小故事


對於題主所說的宅基地和房屋的產權的繼承問題,其實在我國的土地管理法已經做出了明確的說明和規定,對於農村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但大部分農村的房屋需要得到房主的許諾或認可,或者說法律範圍內的不一定需要有關產權的繼承問題。對於農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權歸為村集體,所以農村宅基地是不能夠繼承的,只能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由於農村的孩子因為上學或是考上大學也或許是工作等原因把戶口遷出去,成為了城市戶口,但是父母還是在農村,這就遺留下了父母的房產的繼承問題。其實瞭解了農村房產的基本屬性,大家就可以很明確的瞭解怎麼去繼承父母的房產。在農村蓋房子,村裡一般會給出一塊宅基地,這個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權歸在上面建房子的農民,而宅基地的使用權限,跟隨著房屋的使用年限而不斷地延長,甚至會出現無限期的可能性。



但對於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建設的農民,也就是房主,是農民在宅基地上投資建造的房屋,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權歸農民所有,農民可以有權處置地上面的房屋,或者說賣掉地上面的房屋都是可以的。但對於宅基地而言是不能夠買賣的,除非在本村村民之間可以自行買賣,戶口還必須是在本村裡面,對於外村的人以及城市戶口的人是不能夠到農村買賣宅基地的。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題主的戶口是城市戶口,但父母在農村有房產,題主是可以繼承在農村父母的房產的,但是不能夠繼承農村宅基地,能夠繼續使用農村的宅基地。由於宅基地的特殊性,其使用權隨著房屋而走,所以對房屋倒塌以前在宅基地的使用權歸繼承人繼續使用,村集體無權收回宅基地的所有權。更何況現在農村的房屋基本上已經確權,這更保護了農民的房產的所有權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權,一旦出現拆遷等其他情況將會不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



總之,對於城市戶口的子女們也是可以繼承農村父母的房屋所有權,因為房屋屬於個人的私有財產;但是不能夠繼承宅基地的所有權,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當然在繼承了房屋的同時如果房屋不倒塌的話,宅基地使用權永遠會以繼承人所擁有的,一旦房屋出現了倒塌,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直接就歸村集體了,也就是說村集體有權收回宅基地。繼承的房屋可以再加以稍微修繕,但是對於翻建房屋是不允許的。


三農一姐


我是想走的輪胎,我來回答。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什麼是宅基地,宅基地是指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那麼農村的宅基地可以繼承嗎?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是不可以繼承的。但是實際情況都是可以的。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基於身份關係無償從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作為一種特殊物權,是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關於農村宅基地,總的來說就是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土地則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雖然農村的宅基地不可以繼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是父母的財產,可以繼承。公民的房屋是屬於個人合法財產的一部分,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是可以繼承的,城鎮戶口的子女對其同樣享有繼承權。但是,城鎮戶口的公民在繼承農村房屋時會受到《土地管理法》的限制:城鎮戶口公民只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對支撐此房屋的宅基地不享有繼承權。 關於繼承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的問題,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第一,若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准後取得被繼承房屋及宅基地;第二,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公民,如果不願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也就是說,城鎮戶口的子女能繼承的只是房屋,根據房隨地走的原則,可以基於房屋所有權而繼續使用宅基地,但是,並沒有權利重建、翻建或擴建,將來房子倒塌或者消失後,其作為城鎮居民,無權在村裡獲得宅基地。


行走的輪胎


宅基地是沒有繼承這個說法的,畢竟農民沒有所有權,只能擁有使用權。不過在使用期限內,任何人都不能將宅基地收回,就算是拆遷也要聽從農民的意願,不能強行進行拆除。而在拆遷了後,還需要賠償農民一定的補償金。 不過宅基地是跟著戶口的,只要戶口內還有家庭成員,那就可以一直免費的使用下去,如果戶口內已經沒有人銷戶了,那就會由村幹部進行回收。比如說五保戶,沒有兒女依靠國家進行撫養,在其離世後房子就會被村委會回收,將其改造使用或直接拆除。


不過如果戶口內的家庭成員已經遷到了城市裡,而父母離世的情況下,此時也會進行銷戶,子女可以繼承房屋的所有權,畢竟這是農民自己建造的,因此子女就算是城市的戶口也可以將其繼承下去。而國家也給出了“地隨房走”的原則,這樣的話就意味著房子沒有倒塌的情況下,村集體是不能將宅基地回收的。

此時村集體可以和子女進行商量,補償相應的價格,讓子女退出房子的繼承,這樣就可以將宅基地回收。如果他們不同意的話,那村委會是不能將其回收的,什麼時候房子倒塌了才能將其回收。

如果子女不想這麼快房子就倒塌,那就應該多回家裡看看,將房子進行維修,破損的地方加固好。當然在這個期間內如果村子裡拆遷,那子女也是可以拿到房子的補償金,因此大家一定別輕易的放棄房子,如果村幹部要將其回收,那就要及時的阻止,你怎麼看?


惠農圈


城市戶口子女可繼承父母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嗎?村裡有權收回嗎?

這是很多農村孩子農轉非後,要面對的現實問題。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子女有權繼承父母的房產,跟戶口無關,但同時又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城市戶口或非本集體成員,無權獲得宅基地使用權。表面看上去有些矛盾,但這是從保護農民利益出發,且受長期城鄉二元結構模式影響的結果。

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繼承,但宅基地卻不能繼承。這裡就有很大的迂迴空間,如果你想長期使用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子,就要在父母未過世前,由父母申請對房子進行重建或翻蓋,這樣即使父母去世了,你房子不是危房,村裡是無權收回的。這也正是在確權登記前,許多農村出現了一股蓋房潮的原因之一。

如果你也不打算回農村居住了,想減少損失,父母在世時可以轉賣給本村集體需要宅基地的人,但也要取得村集體同意,一旦賣出後,你父母就沒權再申請宅基地,“一戶一宅”原則就是這麼規定的。

如果父母去世了,宅基地上的房子無人居住,你想重建就不允許了,甚至修繕都會被制止。只能任由房屋倒塌或認定為危房,自動歸集體所有,再審批給本集體需要的農戶,或集體通過流轉方式出租出去。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農村畢竟是一熟人社會,很多事情是沒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執行的,村幹部往往也會盡量維護本村人的利益。除非類似五保戶這樣的家庭,老人去世後又沒有後人,房子多年失修,甚至倒塌,會收回宅基地。還有遇到徵用拆遷時,村裡的話語權就輕了,會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在補償時如果家裡老人去世,子女戶口又都在城市,那子女只能得到地上附屬物的補償,不會再給安置房。

總之,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城市戶口子女對父母農村的房屋有繼承權,只要房屋沒有倒塌或認定為危房,宅基地就不會被村裡收回,房屋和宅基地你就可以繼續使用。但是國家徵用拆遷補償款,父母在子女是沒有份額的,父母過世了,子女可以得到部分房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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