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科研單位、企業研發出特效藥 獎1000萬

2月11日,河南省鄭州市委市政府印發《鄭州市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舉措》,出臺30條措施,確保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助力企業復工復產,促進全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其中,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企事業單位針對新型冠狀病毒在藥物、快速診斷、綜合防治技術、防護產品及裝備等方面開展應急科研攻關,對研發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藥的單位,給予最高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另外,《舉措》還支持擴大疫情防控物資生產。支持企業轉產疫情防控物資。對疫情期間擴大產能或轉產急需疫情防控物資的企業,按照新購生產設備投資額的50%給予補貼;實施技術改造的企業,按技改新增設備投資額的8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和醫療衛生建設項目列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不停產、不限產。因疫情防控需要,企業在疫情防控結束後形成庫存的,落實政府採購和儲備工作機制。

加大政策資金支持。對2020年我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參與一線疫情防控項目建設的企業新增貸款,財政部門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生產銷售用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藥品、醫療器械企業,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過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相關藥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及時、足額為其辦理採購國產設備退稅。


設立防疫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對與疫情防控有關、需實行緊急審批的事項,特事特辦、即來即辦。對新落地生產疫情防控物資的項目,開闢一站式、全鏈條並行、審批時間再壓三分之一的綠色通道,優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等資源型指標。對受資質條件限制,有產能可以生產的企業,可先容缺審批、後補交申請材料,即行開工生產。

開闢疫情防控物資採購、運輸綠色通道。重要疫情防控物資和食品等應急性生產物資,醫療廢棄物處理收運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範圍,落實綠色通道政策,持證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便捷通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