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煙花爆竹庫存“清零”進入倒計時

為有效防範化解我省庫存積壓煙花爆竹安全穩定風險,近日河南省安委會下發《關於防範化解庫存煙花爆竹安全穩定風險的通知》,要求各地庫存煙花爆竹要於2020年5月31日前全部“清零”,並認真做好防範化解庫存煙花爆竹安全穩定風險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強化風險意識,按照“誰決策、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制定系統性風險管控措施,層層落實包片、駐企責任制,妥善應對庫存積壓煙花爆竹重大安全穩定風險,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

通知強調,各地對本轄區煙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穩定風險負總責。實行全域禁放的市、縣要堅持“一企一策”,針對各企業煙花爆竹庫存狀況,研究制定有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庫存煙花爆竹於2020年5月31日前全部“清零”。 未實行全域禁放的市、縣要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儘快出臺“禁限放”工作方案,落實安全責任,認真做好防範化解庫存煙花爆竹安全穩定風險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存儲、轉運等安全監管,精準排查安全風險,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公安部門要落實好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燃放、銷燬和打擊非法經營等監管責任。

生態環境部門要依法依規研究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的具體政策措施。

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承運單位、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安全監管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要做好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特別是儲存倉庫的安全監管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

供銷部門要做好本系統內煙花爆竹批發倉庫安全存放工作,督促下屬零售企業做好經營安全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緊密配合,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對煙花爆竹運輸、儲存、銷售和燃放等環節開展專項執法,持續保持煙花爆竹管控高壓態勢;建立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舉報獎勵制度,廣泛發動群眾,營造煙花爆竹“打非治違”的良好社會氛圍。

省安委會辦公室將適時對各地防範化解庫存積壓煙花爆竹安全穩定風險工作進行指導和調度,組織督查暗訪,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對化解風險不及時、管控措施不到位、庫存“清零”逾期未完成導致事故事件發生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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