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鎮級汙水處理工作等級評定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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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镇级污水处理工作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北極星水處理網訊:日前,廣西發佈《廣西壯族自治區鎮級汙水處理工作等級評定辦法(試行)》。詳情如下:

廣西壯族自治區鎮級汙水處理工作

等級評定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鎮級汙水處理設施運行監管,改善水環境質量,根據《城鎮排水與汙水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1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城鎮汙水處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建城〔2017〕143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鎮級汙水處理設施,是指以收集處理建制鎮生活汙水為主的汙水處理設施。

本辦法適用於對全區鎮級汙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成效的等級評定,評定對象為投入運行滿1年及以上的鎮級汙水處理設施。

第三條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對全區鎮級汙水處理設施運營進行等級評定。列入評定範圍的鎮級汙水處理設施名錄於每年1月底前公佈。

第二章 評定內容和計分辦法

第四條 等級評定指標主要包括鎮級汙水處理設施的運行負荷率、出水水質達標率、汙染物收集效能、安全管理、信息報送、進步鼓勵等六個方面。

第五條 等級評定計分採用百分制計分,評定結果分為優秀(得分≥90)、良好(90>得分≥70)、合格(70>得分≥60)、不合格(得分<60)四個等級。

等級評定具體指標和計分辦法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鎮級汙水處理設施運營等級評定評分細則》執行,評分細則每年動態更新調整,於每年1月底前公佈當年評分細則。

第三章 評定數據採集和結果公佈

第六條 等級評定主要依據“廣西生活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管理信息平臺”填報數據進行核算,同時以日常監管、現場核查及重點抽查情況作為等級評定輔助依據。

第七條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每季度對鎮級汙水處理設施運營開展等級評定,每季度第一個月底前通報上一季度等級評定情況及排名,不定期通報鎮級汙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情況。

第八條 對等級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評定結果公示期內由鎮級汙水處理設施運營企業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提出書面申訴並提供佐證材料。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複查,經查實確屬計算錯誤或者依據不足的,及時糾正,相應等級評定記錄予以變更,複查結論書面告知申訴企業。

第四章 等級評定結果運用

第九條 根據等級評定結果設置“紅黑榜”,等級評定結果為優秀的列入“紅榜”,不合格的列入“黑榜”,定期向各市人民政府通報,並對列入黑榜的鎮級汙水處理設施的屬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及運營企業進行約談。

第十條 在等級評定工作中發現有瞞報、謊報和造假行為的,將取消等級評定成績,予以通報批評,並對有關單位和人員依法依紀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鎮級汙水處理設施運營等級評定評分細則(2020年)》

附件

廣西壯族自治區鎮級汙水處理設施

運營等級評定評分細則

(2020年)

一、等級評定總分計算

等級評定指標包括:運行負荷率、出水水質達標率、汙染物收集效能、安全管理、信息報送、進步鼓勵等六個方面。評定結果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優秀(得分≥90)、良好(90>得分≥70)、合格(70>得分≥60)、不合格(得分<60)。等級評定計分採用百分制計分,等級評定得分為各項指標分值之和。

二、等級評定指標分值計算

(一)運行負荷率(20分)。

運行負荷率=實際平均日處理水量/設計處理規模

數據依據“廣西生活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管理信息平臺”計算。

對投入運行3年及以上的鎮級汙水處理設施,運行負荷率120%的,得14分。

對投入運行2-3年的鎮級汙水處理設施,運行負荷率120%的,得14分。

對投入運行1-2年的鎮級汙水處理設施,運行負荷率120%的,得14分。

(二)出水水質達標率(30分)。

⒈ 出水COD達標率(15分)

出水COD達標率得分=考核期內COD日均濃度達標天數/考核期內總天數×15

COD日均濃度依據“廣西生活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管理信息平臺”數據核算。

⒉ 出水氨氮達標率(15分)

出水氨氮達標率得分=考核期內氨氮日均濃度達標天數/考核期內總天數×15

氨氮日均濃度依據“廣西生活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管理信息平臺”數據核算。

(三)汙染物收集效能(20分)。

汙染物收集效能以鎮級汙水處理設施的進水COD濃度考核。

對投入運行3年及以上的鎮級汙水處理設施,進水COD濃度

對投入運行2-3年的鎮級汙水處理設施,進水COD濃度

對投入運行1-2年的鎮級汙水處理設施,進水COD濃度

進水COD濃度依據“廣西生活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管理信息平臺”數據考核。

(四)安全管理(10分)。

⒈ 設施維護(5分)

有完善的運行管理制度,並按照規定履行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責任,保障設施安全運行的,得5分。在專項檢查、抽查中,發現未按照規定履行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責任,保障設施安全運行,或發現有一個設備、設施運行不正常並導致汙水處理作業無法正常進行的,扣2分,扣完為止。

⒉ 汙泥處置(5分)

汙泥處置規範有序,並能做到無害化處理的得5分。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汙泥的,發現一起扣2分,扣完為止。

(五)信息報送(15分)。

數據上報管理(15分)。

數據上報管理得分=實報期數/應報期數×15

實報期數依據考核期限內“廣西生活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管理信息平臺”填報情況核定。

在專項檢查、抽查中,發現上報數據存在弄虛作假現象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直至將該項總分15分全部扣完。

(六)進步鼓勵(5分)。

⒈ 總得分鼓勵(2分)

各鎮級汙水處理設施當期等級評定時,按(一)至(五)項得分之和與上一年度同期同口徑相比,進步的得2分,相同的得1分,退步的不得分。

⒉ 全區排名鼓勵(3分)

各鎮級汙水處理設施在全區進行等級評定排名,按(一)至(五)項得分之和的名次與上一年度同期同口徑排名相比,進步的得3分,相同的得1分,退步的不得分。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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