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龙湾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自1月29日起,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于疫情防控期间,在没有真实货源的情况下,在微信朋友圈内频繁发布其有大量医用口罩可供出售的虚假信息,先后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后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将骗取的口罩货款用于赌博挥霍。
2月7日,龙湾区公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涉嫌诈骗一案立案侦查。
2月8日,龙湾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在向公安机关了解详细案情、查阅案卷材料后,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取证、固定证据。
2月11日,龙湾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从严从快办理该案,对电子卷宗材料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审查,并以远程视频的方式提审了在押犯罪嫌疑人郑某某,2月12日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资料:龙湾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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