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聲請“黨產會”停執追徵7.8億 法院裁準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國民黨不服“黨產會”以大孝大樓房地為不當取得財產為由追徵7.8億餘元,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在訴訟終結前,停止追徵7.8億餘元,可抗告。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為釐清前為國民黨所有的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02號大樓(大孝大樓,已拆除)及其坐落土地是否屬國民黨的不當取得財產,主動立案調查。
  “黨產會”於2019年5月14日作成黨產處字第108002號處分書(原處分),認定大孝大樓房地是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並自國民黨的其他財產追徵共計新臺幣7億8275萬8715元。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提起停止執行的聲請。
  聲請停止執行原處分部分,法院認為,原處分之後若經法院訴訟認屬違法而判決撤銷確定,該確認效力即歸於消滅,並無不能回覆的情形,駁回國民黨的聲請。
  聲請停止執行追徵房地價額部分,法院認為,追徵價額達7.8億元,金額頗巨,“黨產會”得據此為執行名義而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國民黨遭變價處分予他人的財產將無從或難於回覆,而僅得於日後以金錢賠償。
  新聞稿指出,為避免日後若進行金錢賠償程序時,臺當局將負擔過重的金錢支出,並導致社會資源的無謂耗費,原處分追徵大孝大樓房地價額部分,將致其有難於回覆損害的急迫情事。
  新聞稿提到,原處分追徵高達7.8億餘元,以臺當局預算規模,該金錢債權即使有全部或一部未被滿足,對公益影響有限;就私益而言,國民黨所受組織無法存續的威脅,卻是相對的嚴重。經利益權衡,停止該部分執行,對公益尚無重大影響,裁定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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