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106、111、112例确诊病例行动轨迹

南开区

第106例行动轨迹

患者高某某,女,27岁,河北河间人,居住于南开区王顶堤街金冠里社区。

1月22日下午由天津返回河间老家,期间与沧州市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

1月29日,从河间出发返回天津,12时15分至13时15分在西青区张家窝停留1小时,抵达住所。

2月1日上午9时30分步行至王顶堤街复康路福芝林大药房购买酒精,10时返回家中。

2月2日下午15时23分至25分,步行到王顶堤医院(北院)咨询后离开,之后步行至第一中心医院就诊。

2月3日至2月9日,在家中未出门。2月3日,出现咳嗽情况。2月9日咳嗽加剧,咽痛,10时50分步行至中国农业银行复康路支行ATM取款,10时55分离开。当日11时左右,到第一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第一中心医院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被隔离观察。后经南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为天津市第106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与确诊患者在同一场所有过交集的人员,看到此通告后,请不要外出,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登记备案,接受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同时向街道社区居委会报备。

2.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南开区疾控中心电话:022-27619435

南开区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022-27429936

南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宝坻区

2月12日,“网信宝坻”微信公众号公布了天津第111、112例感染者的行动轨迹。

第111例行动轨迹

患者王某某,女,54岁,史各庄镇西马各庄村居住。

1月22日:自15时起先后到区百货大楼、富达商城(区百货大楼斜对面)、永基伟业金满家商场购物,17时30分返回家中;

1月23日—24日:家中休息;

1月25日18时:出现咳嗽症状;

1月26日:咳嗽加重,自行服药后家中休息,14时30分出现发热症状后到本村卫生室就诊;

1月27日—29日:每日均到本村卫生室就诊,29日出现腹泻症状;

1月30日:家中休息;

1月31日8时:到区史各庄医院就诊,9时返回家中;

2月1日:家中休息;

2月3日、5日、7日、8日、10日:5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月12日:再次检测,结果为阳性,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111例确诊病例。

第112例行动轨迹

患者王某某,女,42岁,宝平街道提香轩小区居住,大钟庄镇红蜻蜓化妆品店经营者。

1月24日15时:我区第7例确诊病例患者到店内,16时离开;

1月25日—2月3日:自述均在家休息;

2月4日8时:出现腰痛、腹痛症状,自行服药后家中休息;

2月5日20时:出现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症状,自行服药后家中休息;

2月6日、8日、10日:3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月12日:再次检测,结果为阳性,并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12例病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不要再接触任何人,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登记备案,听取专业人员安排。

2、1月19日至25日到过区百货大楼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到区百货大楼的次日算起。隔离期满后,仍要强化防护意识,在家时也要戴口罩,与他人见面时保持足够距离。

3、与确诊患者在同一场所有过交集的人员,也要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交集日的次日算起。

4、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宝坻区疾控中心电话:29241864 29241062

区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59211085 59211086

宝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审校:陈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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