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科三前站岗怎么回事?

沈依依


近日我市出台了《柳州市机动车驾驶学员文明交通义务劝导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按照规定:今年12月1日以后准备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考试的学员需参加三小时义务劝导活动,完成教育实践活动,方能进行预约。符合《办法》的第一批学员拟于12月16日开始“站岗”。《办法》提高我市驾驶学员交通安全意识据了解,这项教育实践活动由市文明办、市交警支队及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联合开展,目的是为了增强我市机动车驾驶学员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办法》对驾考学员参与义务劝导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职责以及评定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办法》中规定:劝导时间暂定一周有三天,时间为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或者下午3时至傍晚6时,学员可自行选择;劝导地点选择设在城中、鱼峰、柳南、柳北以及柳东辖区的23个主要路口。驾考学员在路口参加义务劝导活动,主要工作是协助民警或协警引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如劝阻路口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劝阻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等行为;引导和帮助老、弱、病、残、孕群体安全通行人行横道等,以及协助民警或协警劝阻路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以及指挥疏导交通。每位驾考学员需参加满3小时的义务活动才算完成,三个小时的劝导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员需全员在路口站岗一小时,第二阶段会让学员分批返回活动休息区,参加半小时关于遇到轻微财损事故如何快速协商处理、快速恢复交通的基本常识学习,以及学习填写《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等内容,第三阶段学员继续站岗一小时。《办法》规定义务活动要规范进行据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人介绍,为了规范化驾考学员的义务劝导活动,学员上岗时,需统一穿着反光背心、持“交通劝导员”三角小黄旗,配口哨,戴小黄帽,保持正直的站立姿势。站位与车辆停止线平齐,遇红灯挥旗、持续吹哨,面朝来车、来人方向,示意非机动车、行人停于线内或按规定行驶、行走。劝导时,还要注意文明用语,多用“请”字。同时,为确保义务劝导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办法》列举了被视为义务劝导活动不合格的情形,如迟到5分钟(含)以上,未经民警或协警批准擅自离岗;未按规定着装和携带劝导装备的;工作不认真,存在明显不作为,不管事的,上岗期间抽烟、站姿不端正等;学员互相扎堆聊天,与无关人员闲聊、长时间接打电话,玩手机等;参加学习时不认真,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影响教学的,找人顶替参加劝导的等等。驾考学员参加义务劝导活动出现一次上述情形,经辖区交警大队现场考评人员认定,或被支队、大队到达路口检查时发现认定的,即为考评不合格,当事学员立即离场,终止当次义务劝导活动。随后,辖区大队会通报所属驾校及车管所,不合格学员由驾校在3日内,安排参加同等时间的义务劝导活动,合格后方能预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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