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為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堅決遏制疫情擴散蔓延,更好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天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有關要求,現發佈通告如下:
一、所有居民一旦發熱,必須立即前往就近發熱門診就醫。無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和村醫不得接診發熱患者。
二、患者在發熱門診就診後,必須遵從醫囑接受治療。
1.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在發熱門診隔離治療。
2.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不具有呼吸道症狀的,轉入普通病區治療;具有呼吸道症狀且需繼續在門診治療的,在醫療機構提供的單獨區域接受集中治療,治療後需進行居家隔離;具有呼吸道症狀但不需要繼續在門診治療的,也要進行居家隔離。
三、居家隔離的患者,要嚴格遵守有關要求,做到真隔離。發熱門診需及時將居家隔離患者的信息,向患者居住所在區防控指揮部報告。各區防控指揮部組織患者居住社區(村)嚴格落實居家隔離措施。
四、對拒不執行本通告要求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規,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市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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