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決確實存在事實認定錯誤或不清,定罪錯誤。二審上訴缺乏新證據,就無法改判嗎?為什麼?

用戶7770429243603


一審是否存在事實認定錯誤或者證據不清不足情況,是需要二審進行認定的,並非當事方自認為錯誤就是錯誤的。


當你上訴的時候,肯定會在上訴狀說明上訴的原因,以及一審你們認為存在的問題。

而二審不管怎麼樣,都會去審查你的上訴原因,不管是不是維持原判,都會對你上訴的意見給與針對性的答覆。


如果你們認為事實不清,並非需要你們自己舉證,這種事是二審法院檢察院辦的事情,他們需要給你們答覆的。

如果二審沒有新證據證明一審事實錯誤,而二審認定一審的證據足以認定事實,如果量刑沒有問題,肯定是維持原判。

而對你們的上訴意見,會在裁定書中給與答覆。

如果你們不服,在服刑期間可以“申訴”。


如果二審法院在審查你的上訴意見時,認定一審在事實以及證據上存在問題,會通知二審檢察院補充證據,如果條件需要,會依法組成二審合議庭來審理你的上訴。

而二審檢察院需要在規定時間來補充證據,如果確實沒有新證據提交,而且一審在事實認定以及證據上確實存在問題,在二審時肯定會給與糾正,並根據事實情況對原審判決進行撤銷並修正。


而並非,二審沒有新證據就無法改判。主要還是看一審認定是否真有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