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車城:收購標的作價較淨資產增值率僅8.55%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金宇車城13日晚間發佈的修訂版交易報告書顯示,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向十方環能交易對方購買其持有的十方環能86.34%的股權,交易金額3.94億元。同時,公司回覆交易所問詢函稱,本次交易標的公司100%股權作價4.56億元,相較於標的公司賬面淨資產增值3591萬元,增值率僅為8.55%,交易作價增值率較低。

十方環能主營業務包括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垃圾填埋氣(沼氣) 綜合利用、生物質能源利用、有機廢棄物處置設備銷售。十方環能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前三季度分別實現淨利潤1785.35萬元、2870.45萬元和2022.36萬元。

針對投資者關注的交易風險問題,金宇車城表示,標的公司在特許經營模式下業績較為穩定,同時本次交易採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結論作為定價依據,交易作價相較於標的公司淨資產增值率較低,未來上市公司因標的公司業績大幅波動而遭受損失的風險較小,且本次交易不會產生商譽減值風險。

本次交易中,業績承諾方承諾標的資產淨利潤大於0元,即承諾標的資產不虧損,否則將根據協議做出補償。就此,接近公司的相關人士表示,業績補償本質是一種估值調整機制,只有採取收益法等基於未來收益預期的評估方法才有設置業績補償的基礎。本次交易採取資產基礎法作為定價依據,從規則上講,交易對手本無進行業績承諾的必要。此次交易設置業績補償條款是基於維護上市公司利益的審慎考慮。

另外,關於投資者關心的標的公司2018年全年銷售額與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及應收款項變動的“勾稽”問題,金宇車城相關人士表示,除十方環能當年存在應收賬款核銷情形以及各項目月收入存在差異因素外,主要原因為標的公司向濟南十方、青島十方、煙臺十方等BOT項目公司銷售環保設備,從合併報表作為一個報告主體來看,銷售設備的最終提供對象為合併範圍以外的政府部門,有關收入隨著設備的提供應為已實現,十方環能合併報表層面未抵消環保設備銷售收入,該部分收入形成的往來款已在合併報表層面進行了抵消處理,因此導致營業收入與現金流及應收賬款變動存在差異。(宋元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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