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七个一律”严抓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监管

  在防控新冠病毒疫情这场战役中,药品是关系民生、备受关注的重要一环。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坚持“七个一律”,毫不松懈地坚守在药品安全监管的岗位上,全县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井然,药品供应保障充足。2月12日,万荣县委督查室随机对全县药店疫情期间经营状况及防控措施进行督查,对市场监管局采取的有效做法给予肯定。

​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七个一律”严抓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监管

​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七个一律”严抓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监管

​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七个一律”严抓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监管

  一律对人员严格管控。销售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销售药品。严格对进店购药人员测量体温和手部喷酒精消毒、要求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人员,药店有权拒绝其进店。购药人员较多时,药店要设置专人引导,做好人员分流,防止人员聚集,维护好购药秩序。

  一律对营业场所严格消毒。药店需严格执行营业场所消毒制度,重点落实营业大厅地面、营业柜台、药品展示柜、医疗保障卡读写器等设施设备的消毒。

  一律采取隔离方式销售药品。按照“设隔离、不接触、防聚集”的原则,全县零售药店一律采取避免购药人直接触摸药品的经营方式,提倡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进行交易,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人员密切接触。

  一律落实“退烧、止咳及感冒药”销售报告制度。对购买“退烧、止咳及感冒药”的人员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并及时报送。

  一律严格落实执业药师在岗制度。营业时间须有执业药师在岗执业,执业药师严把处方审核关,并指导群众安全合理用药。

  一律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处方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没有处方的一律不得销售处方药。

  一律不得哄抬价格。所有药店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方面相关规定,不得违规哄抬紧缺药品价格。

  截至目前,该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42人次,对全县78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为全县打赢新型冠状病毒防疫阻击战提供了安全有序的药品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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