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區:停止舉辦各類人員聚集活動 造成後果依法追責

停止舉辦各類人員聚集活動。全區餐飲經營單位要停止一切群體性聚餐。嚴禁攜犬類等寵物進入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並避免接觸他人。

拒不執行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日前,和平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和平區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第 1 號)》,停止舉辦各類人員聚集活動。

為認真貫徹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第 1 號通告要求,原則上,停止舉辦各類人員聚集活動。嚴禁在社區、居民小區、公園、廣場等場所開展跳廣場舞、健身操、輪滑等群體性活動;嚴禁開展商業宣傳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動;嚴禁打牌、打麻將、下棋等娛樂活動;嚴禁開設燒烤攤點、流動銷售車等經營活動。

疫情防控期間,全區餐飲經營單位要停止一切群體性聚餐,對飯店聚集的人員,要引導勸離。全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國家餐飲服務消毒管理有關規定,對生產經營場所,食品容器、工具等嚴格進行消毒處理。

全區居民群眾要本著對自己、對他人、對社會負責的態度,減少聚餐、聚會等群體性活動。

嚴禁攜犬類等寵物進入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並避免接觸他人。

對違反通告、拒不執行的單位和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通告終止時間視疫情發展變化情況另行通告。

遼瀋晚報 · ZAKER 瀋陽 記者 徐月姣

【來源:遼瀋晚報·ZAKER 瀋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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