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精准出招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

黄山市精准出招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

2月13日,黄山市出台十条减负新政支持文旅企业(限景区景点、旅行社、宾馆饭店、航空、民宿、演艺、文创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提供有效奖补。整合1.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市场提振、航空补助和产业发展。3月底前兑现已审核的涉旅财政奖补资金。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以最低降至5%的比例缴存。旅行社可申请暂退80%现有质量保证金。疫情期间实际总投资亿元以上的经营场所改造或业态提升项目(不包括土地价款、房地产及房地产部分),当年实际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视情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支持。对市、县两级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文旅企业,年化担保费率按0.5%执行,由同级财政按0.5%补助担保机构。疫情解除3个月内开展的旅游市场营销活动进行事后奖补。
降低日常成本。企业用水、天然气价格下调10%,疫情结束3月内价格下调5%。免征企业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租赁国有土地的企业,租金最多可延迟3个月缴纳;承租国有性质房产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月至7月,平均每月收取25%的房租;其他经营用房业主为企业租户减免租金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鼓励有线电视服务提供商免收酒店等服务业收视维护费(IPTV)。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不高于4.35%的贷款利率。将导游员等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市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范围进行在线培训。

另,政策中未明确执行时限的,暂定执行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遵照从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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