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鳳凰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吳某某故意毀壞屍體案,經鳳凰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認定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吳某某犯故意毀壞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某某 毀壞 鳳凰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