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州:為抗擊疫情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開通工傷權益保障“綠色通道”!

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市人社局積極落實國家、省、煙臺市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通知精神,切實做好因工感染疫病人員的工傷保障,全力做好解釋和指導工作,確保政策貫徹落實到位。

一、開闢工傷認定快速通道

對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參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的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向工傷保險行政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工傷保險行政部門接到工傷認定申請後,對事實清楚、材料完整的,在受理後3日內完成工傷認定工作。

二、全面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將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以最新版為準)所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全部臨時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上述工作人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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